ocean_amy 发表于 2007-9-12 18:39

请问关于配偶的长居申请

夫妻一方已拿到长居,其配偶在德申请长居需要什么条件呢,是否在居留年限上可以缩短?如果配偶在德读书的时间是否也可以列为申请长居有效条件呢?
忘知情的XDJM给一个指点,先谢啦

jochenkan 发表于 2007-9-12 18:42

只要在德国三年,共同居住两年就可以。

ngqg 发表于 2007-9-12 21:40

回复 #2 jochenkan 的帖子

一方是长居而不是德国籍的话,另一方要呆5年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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