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int 发表于 2007-9-20 18:05

求教,关于 Erklärung zur doppelten Haushaltführung

本人因为实习去了另外一个城市,因为原来的房子还没租掉,所以算有两处住房吧,人事部的给了我一个表格让我签字,请我会有什么结果啊?需要多付sozialversicherung吗?有哪位xdjm以前有类似经验的吗?

ps 实习的时候公司报 60%的房租

芝麻色海马 发表于 2007-9-20 18:57

如果是学生实习的话跟Sozialversicherung是没关系的

faint 发表于 2007-9-20 19:34

谢谢楼上的
那为什么要填这个呢?我想,总是会和钱搭上点关系的吧

芝麻色海马 发表于 2007-9-20 19:46

DHH的Kosten是为了明年报税的作为Werbungskosten来absetzen的,不过如果实习的所得有限,交掉的税本来就能全部退回来,意义不大.

krap 发表于 2007-9-20 19:51

如果LZ单身,这个不能算两头家的费用。。
两头家,必须要一个anmelden成Hauptwohnung,一个anmelden成Nebenwohung。。一般只对夫妻有用。
如果单身,只有第一套房子户主是LZ,才可能可以。。。$汗$


ps:估计公司打算给你报所有房租(两个房租)的60%吧~!猜的。。$bye$

[ 本帖最后由 krap 于 2007-9-20 20:55 编辑 ]

faint 发表于 2007-9-20 20:44

^_^,真的吗?万恶的资本主义有这么善良吗?

如果属实,请楼上喝茶,^_^

谢谢大家了

bluemoon 发表于 2007-9-21 09:39

原帖由 krap 于 2007-9-20 20:51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如果LZ单身,这个不能算两头家的费用。。
两头家,必须要一个anmelden成Hauptwohnung,一个anmelden成Nebenwohung。。一般只对夫妻有用。
如果单身,只有第一套房子户主是LZ,才可能可以。。。$汗$


ps:估 ...

没有这个说法吧,单身不单身无所谓的,只要melden了,应该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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