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地遗忘,还是?
今天用lg的电脑上网,看见搜索栏的历史纪录里,有他喜欢过女孩的名字,心情竟然也不坏,还点进去看了一下。但有莫名讨厌的感觉。
怕以后有一天忍不住会拿来质问lg,这样的事情还是主动遗忘了比较好吧,因为基本lg还是可以信任的,你们觉得呢? 根本不用去看,免得生气! 可 能 是 好 奇 吧 , 希 望 看 看 以 前 喜 欢 过 的 人 现 在 变 成 什 么 样 子 罢 了 , 或 者 是 太 无 聊 $考虑$ 你 还 是 忘 记 吧 :( :( :( 我也干过这事...不过事后清除一下$汗$ $汗$ 主动遗忘吧,他也没干嘛$汗$ 看见什么了?如果只是一般的照片或者基本情况也没什么的,我就会关心EX的一些情况,其实平时根本没有联系,只是曾经有过一段经历,也算是和平分手的,没有必要弄的和根本不认识一样吧,看看又怎么了,只是出于好奇罢了。
LZmm根本不用去在意的。 如果他们还有联系,就不需要这样了 主动遗忘吧,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 原帖由 随心屿 于 2007-10-2 10:35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如果他们还有联系,就不需要这样了
太透彻了,这么清晰的头脑,我有就好了:( 现实中那么情有独钟的事情是很少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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