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ngover 发表于 2007-10-3 15:01

xumeng 发表于 2007-10-6 05:35

给一个重要的理由.否则不行

1504674 发表于 2007-10-6 08:44

要看你的合同是怎么写的了,你这样问大概没人能知道。

hangover 发表于 2007-10-6 10:52

随风 发表于 2007-10-6 13:32

可以辞职的,仔细看你的合同。

xumeng 发表于 2007-10-6 16:06

原帖由 hangover 于 2007-10-6 11:52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大概是什么样的理由才算重要?比如说我找到别的工作了,不想读博士了可以么?

gesetzgebung负责写, rechtssprechung负责解释, 欧只是传个话.

如果学校同意你的kundigung,那么不管什么理由,他都是重要理由.如果学校不同意,而法官同意,那么这个理由还是重要理由,如果法官还不同意,那么你就要换一个理由再试试.

法律就是这样, 很有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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