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的眼睛 发表于 2007-10-7 18:25

问一下用他人护照旅游

在瑞安买了机票
但是又不想去了,所以想直接送给朋友
朋友和我张得很相似
这样的话如果被查出来最严重的后果是什么?
看着票不用可惜了改个名字又好贵
所以...

D的眼睛 发表于 2007-10-7 18:26

PS,我想把自己的护照也给他用...

xumeng 发表于 2007-10-7 18:29

再写详细点,偶就把你列入今年的十大法律区牛人,位子不多抓紧

D的眼睛 发表于 2007-10-7 18:35

:o 会很严重么,会被驱逐出去么

Blüte 发表于 2007-10-7 18:38

边境的警察叔叔的眼睛是很厉害的,万一查出来,楼主你可不要在这里发求救贴。$汗$

随风 发表于 2007-10-7 18:50

劝LZ不要以身试法,这是触犯德国刑法的。你的朋友被查到的话,你们两个人都会有麻烦,边境检查的那些人也不是吃素的。后果刑法里写得很清楚,罚点钱属于轻的,最高可以判刑一年。因为把护照借给别人用来逃票而惹上麻烦的人已经不少了,前车之鉴。

§ 281 Mißbrauch von Ausweispapieren

(1) 1 Wer ein Ausweispapier, das für einen anderen ausgestellt ist, zur Täuschung im Rechtsverkehr gebraucht, oder wer zur Täuschung im Rechtsverkehr einem anderen ein Ausweispapier überläßt, das nicht für diesen ausgestellt ist, wird mit Freiheitsstrafe bis zu einem Jahr oder mit Geldstrafe bestraft. 2 Der Versuch ist strafbar.

(2) Einem Ausweispapier stehen Zeugnisse und andere Urkunden gleich, die im Verkehr als Ausweis verwendet werden.

[ 本帖最后由 随风 于 2007-10-7 18:56 编辑 ]

lian_diary 发表于 2007-10-7 19:23

这个是坑吧?

不相信如今还有这么笨的人$m27$

wwayy 发表于 2007-10-7 20:43

只能说楼主很牛啊

DLIII 发表于 2007-10-7 21:06

真敢想! LZ牛啊!

mixmas 发表于 2007-10-7 21:06

:o
JUST DO IT

D的眼睛 发表于 2007-10-8 00:11

$汗$ $汗$ 不是坑,我觉得自己也是,算了算了,本来想送个人情
神经病了

s123 发表于 2007-10-8 07:30

ayab4321 发表于 2007-10-8 12:34

世上本没有路,只是走的人多了,也就有了路。

其实德国有很多制度也就是摆设,没那么多能力去监督的.

前两天我也个朋友的姐姐姐夫来德旅游,我问他们是怎么来的。他们说我的朋友给他们发了邀请信,他们通过国内的订房网络定了两天在法兰的宾馆。可是德国在上海签证处的中国工作人员就是不认可这样的宾馆预定,一定要他们定全部行程的宾馆,而且也德国的宾馆给国内发传真件,还得带签名盖章。

我朋友的姐姐姐夫一气之下,就全部伪造了德国、法国、荷兰、比利时宾馆的传真(因为他们确实想去这些地方玩)。然后,你猜怎么着? 一切OK。前天我还陪他们逛了逛大教堂。然后他们就去法国了。

所以,你自己有没有胆量干是决定性的,而不是德国法律规定。100年前,中国还没有护照,中国人到德国还不需要签证呢!

Blüte 发表于 2007-10-8 1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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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上本没有路,只是走的人多了,也就有了路。

其实德国有很多制度也就是摆设,没那么多能力去监督的.

前两天我也个朋友的姐姐姐夫来德旅游,我问他们是怎么来的。他们说我的朋友给他们发了邀请信,他们通过国 ...
$高$ $高$ $高$ NB。$m27$ $m27$ $m27$

DLIII 发表于 2007-10-8 13:27

想起前段时间中国公务旅游团伪造邀请函的丑闻.

这种事情, 运气好就罢了, 运气不好被查出来, 就麻烦了.

s123 发表于 2007-10-8 13:39

Benzin 发表于 2007-10-8 1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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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上本没有路,只是走的人多了,也就有了路。

其实德国有很多制度也就是摆设,没那么多能力去监督的.

前两天我也个朋友的姐姐姐夫来德旅游,我问他们是怎么来的。他们说我的朋友给他们发了邀请信,他们通过国 ...

这年头,玩的就是心跳。LZ但玩无妨,不就是蹲一年监狱加遣送回国,又不会死人,何惧之有. 将来说不定把经过写本书出版还发了呢。$汗$

cmh 发表于 2007-10-8 14:03

法律版本年度十大牛人, 此帖一下子就来了俩$汗$

lian_diary 发表于 2007-10-8 1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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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上本没有路,只是走的人多了,也就有了路。

其实德国有很多制度也就是摆设,没那么多能力去监督的.

前两天我也个朋友的姐姐姐夫来德旅游,我问他们是怎么来的。他们说我的朋友给他们发了邀请信,他们通过国 ...

我还真服了,几个邀请函有什么好伪造的,其实很多申请旅游签证的人都没有按照最初交给使馆的路线那样走,他们只是用旅馆邀请函申请了签证以后,把所定房间取消了而已。事实上大部分酒店对一个时间内提前取消都是不收取任何费用的。同样是不花钱,人家以合法的方式申请了签证,又按着自己的意愿自由地更改了旅行路线,两全其美。

这世上能钻空子的事情其实很多,至少要分清什么是合法的方式什么是不合法的方式;或者,如果真想用不合法的方式,至少要估计一下承担的风险有多大(虽然这点是我们不提倡的)。冒着欺骗大使馆的风险,只为了几张酒店邀请函,到底是聪明还是愚蠢?

用了不合法的方式没被抓出来,就因此沾沾自喜,还以为人家执法人员都是白痴,有这种心态的人迟早会吃亏的。

xumeng 发表于 2007-10-8 16:03

$m19$ 又以匡扶正义的形象出现了,好感动

Gelato 发表于 2007-10-9 12:52

原帖由 ayab4321 于 2007-10-8 12:34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世上本没有路,只是走的人多了,也就有了路。

其实德国有很多制度也就是摆设,没那么多能力去监督的.

前两天我也个朋友的姐姐姐夫来德旅游,我问他们是怎么来的。他们说我的朋友给他们发了邀请信,他们通过国 ...
太牛了,敬仰敬仰呀。什么不说,有这勇气的人就不多。

celinecy 发表于 2007-10-9 13:12

$frage$ 能选够十大牛人么?很想知道其他选手都干了什么。

ayab4321 发表于 2007-10-11 23:35

回复 #19 lian_diary 的帖子

兄弟,不要站着说话不腰疼!

自己拍拍胸脯问一声:来德国之前你知道怎么定德国的宾馆吗?来德国以后多长时间你学会定房间的?就算你定了,你怎么让德国佬给你发信笺确认啊?别以为德国佬都是傻子,没事收到中国一电话/EMAIL,就给你打国际长途、发国际传真、写国际信笺。。。。

省省吧!
我要是开宾馆,第一件事就是把你这样的败家子先开了!否则,好容易赚点稀饭钱,还不够你给我糟践的信封钱呢!

lian_diary 发表于 2007-10-12 08:41

原帖由 ayab4321 于 2007-10-11 23:35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兄弟,不要站着说话不腰疼!

自己拍拍胸脯问一声:来德国之前你知道怎么定德国的宾馆吗?来德国以后多长时间你学会定房间的?就算你定了,你怎么让德国佬给你发信笺确认啊?别以为德国佬都是傻子,没事收到中 ...

$汗$

我一个朋友还真是这样定的旅馆获得的签证,旅馆的资料全是在网上搜索的,电话费倒没花什么。另外,人家不会德文,但和旅馆用英文沟通是没有问题的。

而且她签证的时候拿着旅馆给她的传真还被使馆刁难,使馆一定要她让旅馆把传真发到使馆的传真机上才肯相信(这个……估计就是因为您姐姐姐夫这样的人太多了造成的:cool: )。

签证过后她写信给这些旅馆,把房间全都退了,因为她行程有点变化,不打算在德国玩了,去了意大利$汗$ 在入住日期前一个月她退掉了在德国所有的房间,旅馆都没要她的手续费。(后来她告诉我,有的中介网站上对于退定需要收取手续费,只需要找到这家旅馆自己的网站,直接向他们预定,退定就是无手续费的了)

我想作为旅馆,他们有一部分工作人员的职责就是为全世界各地的旅客提供服务,包括接电话、回传真,也包括办理退订事宜,这样的成本早就在他们的预算之中;虽然定了再退定带给人家一定的麻烦,但这确实是合理合法的,这是他们应该提供的服务,没有这个服务他们就无法在服务行业生存下去并且赚钱。而且,他们宁可接受一千个这样定了又退定的旅客,也不愿意自己的冒名传真被拿去大使馆签证。

我本来不想回你的帖子,只是想说一句,你自己不会做的事情,不要想着别人也和你一样不会做。

[ 本帖最后由 lian_diary 于 2007-10-12 08:51 编辑 ]

ayab4321 发表于 2007-10-12 12:57

回复 #24 lian_diary 的帖子

没错,5年前我在欧洲玩,也是可以不付定金就可以预定宾馆房间,还可以让宾馆给国内发传真. 当然,要退房,改期,就一句话的事.

不过这几年,也许真就是你和你朋友这样的人太多,定了退,退了再定,现在愿意给中国发预定传真的宾馆越来越少了.你用信用卡先付了定金,则又是另一回事. 不过,你改期,取消的费用,恐怕就要你自己承担了.

关于你想宾馆应该如何如何的那些话,建议你去学点财务常识.然后问一下当地的宾馆服务生,然后再做结论.欧洲的宾馆业是微利行业,可不是都有中国移动那么高的福利和预算.

我本来没什么兴趣和既没有生活经历也没有工作经验的人争论.只是奉劝一句话: 没有实践,就没有发言权.

lian_diary 发表于 2007-10-12 14:35

原帖由 ayab4321 于 2007-10-12 12:57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没错,5年前我在欧洲玩,也是可以不付定金就可以预定宾馆房间,还可以让宾馆给国内发传真. 当然,要退房,改期,就一句话的事.

不过这几年,也许真就是你和你朋友这样的人太多,定了退,退了再定,现在愿意给中国发预定 ...

$汗$
第一,我想说明一下,这件事不是发生在5年前,就是去年年底圣诞节的时候。
第二,我的朋友定旅馆,当然不是凭一句话就让人家给她发传真,信用卡号是要给的。如果定了不去退,她是要蒙受损失的。
第三,很多旅馆允许顾客退定,并且如果在距离入住日期之前的一个范围内退定是不需要手续费的。当然定之前得看他们网站上关于退定的章程了。如果他们要收钱,你又没看规定给定了,损失了预定费用,我也没辙。
第四,我从来没说旅馆有中国移动那样高的福利,也看不出有拿这些比较的必要。$汗$ 只是服务行业从来就有竞争性的,如果一个旅馆定了就不允许退定,或者退定需要手续费,那么要定的顾客之前就需要考虑这一代价,相应的定的顾客就会变少。这就像商店买东西给一个Rueckgabegarantie一样,虽然法律没规定你要给,但如果超市提供了这一服务,会降低顾客购买前的踌躇心理、吸引更多顾客前来购买,其实他们还是赚了。
第五,其实我也没什么兴趣和您争论,这是我最后一次发贴与您探讨这个问题。我只是看到您这么有生活经验的和工作经验的人还会支持通过欺骗使馆的方式来获得签证,却不想想这样做的后果和影响,我感到很悲哀。
你会说这样做没什么后果,您的姐姐和姐夫也的确顺利获得了签证来到欧洲游玩,可是以后中国人需要签证,都必须让旅馆把传真发到使馆,这难道就不是后果吗?看得出来您很为旅馆考虑,不忍心给他们带来麻烦,却非常支持为我们以后需要签证的同胞带来麻烦,这让我比较不解。

OK不说了,和法律牛人说话,我都累啦~~$m27$

ayab4321 发表于 2007-10-12 19:28

晕倒! 遇到一个这么逻辑混乱的,不知道该说什么!
1. @您的姐姐和姐夫也的确顺利获得了签证来到欧洲游玩@
你从哪知道我有姐姐姐夫的?
2. @只是服务行业从来就有竞争性的,如果一个旅馆定了就不允许退定,或者退定需要手续费,那么要定的顾客之前就需要考虑这一代价,相应的定的顾客就会变少。这就像商店买东西给一个Rueckgabegarantie一样,虽然法律没规定你要给,但如果超市提供了这一服务,会降低顾客购买前的踌躇心理、吸引更多顾客前来购买,其实他们还是赚了。@
佩服你的逻辑推理!还是谦虚点,学点正经的经济学常识吧!
3.@可是以后中国人需要签证,都必须让旅馆把传真发到使馆,这难道就不是后果吗?看得出来您很为旅馆考虑,不忍心给他们带来麻烦,却非常支持为我们以后需要签证的同胞带来麻烦@ 要是你确实不知道哪是前因哪是后果,还是请你先了解一下事实之后,再发言.

没有别的建议,只有重复: 没有实践,就没有发言权!

lian_diary 发表于 2007-10-13 00:55

回复 #27 ayab4321 的帖子

看错了,是你朋友的姐姐姐夫!$汗$ 为此向您表示道歉!

其他的我就不解释了,谁的逻辑混乱一目了然~$m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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