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CXM 发表于 2008-1-13 20:50

多谢关爱!

原帖由 fcb 于 2008-1-13 12:20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可怜的娃,真要是想娘了,收拾收拾回国或去北美吧

另:从这里的法律上来说,楼名就错了
你办你娘不叫家庭团聚
你娘办你才叫家庭团聚

上有老,下有小,何去何从?两难!

谢谢关爱!

我爱我妈妈 发表于 2009-2-21 02:39

1. Will eine deutschverheiratete erwachsene Tochter mit einem eigenen 5-jährigen Kind ihrer im Ausland lebenden pflegebedürftigen Mutter Lebenshilfe im Bundesgebiet erbringen, ist die Versagung...
太有才了 发表于 2007-10-18 07:38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但是这要是美国只要有这个先例,以后的都可以,可是德国不是caselaw啊,

绿皮车嘟嘟嘟 发表于 2009-2-21 14:33

不知道说出来会不会被拍。。。。

内什么。。。我听说。。。有人给他妈妈介绍了一德国男朋友。。- -0

其实也属自由恋爱,他妈妈英文不错,德国老头也挺风趣的,先去中国见个面

他妈妈领着老头玩了下大江南北。。。

然后结婚了,来德了。。。

还有就是,开个中餐馆,你妈妈当老板娘。。。

以古论今 发表于 2009-2-22 09:12

如果你妈还有点姿色的话我可以给她介绍一位华裔德国人,德国北部的餐馆老板。他还想要一个孩子。不知可不可以。

月牙丨突 发表于 2009-2-22 09:29

{:4_297:}这么古老的帖子都翻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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