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个关于商业与非商业行为的问题
这个是如何界定?由什么部门界定?譬如某个学生签证的人,一下子卖出很多自己日用的东西.会被定义为商业行为么?还是说看他卖出的东西的价格?
另外银行不是没有权力想别的机构公布客户的帐面信息么?如果税务局查的话要怎么查?$考虑$ $考虑$ $考虑$ $考虑$ 如果你卖得多了肯定涉及到税收问题 也不用界定 商业还是非商业了 呵呵 主要就是怕税务局缠上身 很麻烦的 特别是学生身份 原帖由 zhengyijun 于 2007-10-21 15:07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如果你卖得多了肯定涉及到税收问题 也不用界定 商业还是非商业了 呵呵 主要就是怕税务局缠上身 很麻烦的 特别是学生身份
这个多还是不多总有个大概的标准吧.$汗$ $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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