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ijunLu 发表于 2007-10-13 01:03

撞车了!

今天早上匆匆忙忙去上班,停车的时候不小心擦了旁边的一辆车。由于赶着要上班所以没有当场打电话给警察。后来过了2个小时打给警察说了情况,他竟然说要算我肇事逃逸,说我应该当时立即报警,还说会收到信要我去警察局。可是我事后明明报了警,却要算我肇事逃逸,不知道有人遇到过这种情况吗?不知道结果会怎么样?

franzi 发表于 2007-10-13 01:08

这事好像是挺麻烦的,如果没有人有类似经历,还是律师说了算
如果你是adac成员,每年有一次免费rechtsberatung,或者可以托朋友问问

肇事留纸条算不算逃逸?
隐约记得好像也算 $考虑$

绿心 发表于 2007-10-13 01:53

唉,主要是逃逸的人太多,所以只好用重典了。
严格上讲,单单留纸条也算逃逸的。因为这是肇事者被找到后较常用的借口。LZ的行为也是其中之一。
在去警局之前要想出个绝对充分的理由让他们相信你是个良民(你上面提到的根本就不是理由),否则的话麻烦还是很大的。

西门 发表于 2007-10-13 21:15

不管出什么事儿(从刮曾到撞人),记住第一时间call警察!!!

schummizh 发表于 2007-10-14 01:05

根据法律条例, 具体哪一条搞不清了.可以去德国人的论坛看看, google "Unfalllflucht+Forum"就行.
LZ发生事故的地方只要不是主干道, 不影响当时交通状况, 发生事故后24小时内报警可以做为后悔表现来处理, 因此肇事逃跑是不成立的.不用很担心!

警察传讯是一定要去的. 去警察局说话要小心, 说错话很麻烦. 

有Rechtsschutz的找个律师是最妥当的做法.

WeijunLu 发表于 2007-10-15 01:46

谢谢各位的意见,希望没什么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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