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个 发表于 2007-10-19 11:50

请教一下

本帖最后由 个个 于 2010-3-1 18:22 编辑

我在7月底电视购物,一共定了5样东西,有三样按时收到了,有两件东西一直没有收到.后来我出远门一直没在家.10月回来的时候发现有电视购物网的两封Mahnung,还有一封律师信,要求我支付货款和违约金.我用的是货到付款的方式,东西我压根就没收到,怎么付款啊~?我写了Email给律师和电视购物的网站,但一直到现在也没有答复.而且我收到的三样东西里面,居然有Warensendung寄给我的,我按要求付了7欧的邮费,他们用95cent就寄给我了,这要是丢了,我也没处去查啊!真是郁闷~
请教高人,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是我的责任么~?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请教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