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风筝的人 发表于 2007-10-25 10:16

问个打工90天和50天的区别

一直对这个问题搞不明白,我们的签证上面明明写着允许打工90天,但是我的Arbeitgeber都说打工不能超过50天。我假期打了32天的工,我去问他们要税卡说还要打另外一份工的时候,他们都很惊奇,还连连叫我小心一点,不要超过50天。但是我去年几乎打满了90天,一个是在暑假里的,一个是10月底到12月中旬的,除了后面一份工交了很多renteversicherung,也没碰到什么问题啊?这两个天数到底有什么区别呢?如果我同时打了两份工,加起来的天数超过了50天,会有什么后果啊?
有明白的帮我解释解释啊?

[ 本帖最后由 放风筝的人 于 2007-10-25 11:46 编辑 ]

infors 发表于 2007-10-25 10:24

这个我虽然知道,但是我回答了LIVE也不给加分,郁闷一下 $汗$

50天是Renteversicherungsbeitragfrei,这些天你不用叫10%的RV,打工许可一共是90天

如果你不是Renteversicherungsbeitragfrei,那你的Arbeitgeber也要被你连累着交10%的RV了

lois 发表于 2007-10-25 10:38

准确的说是52天
我们的秘书曾经也不懂,因为来了一个实习生,后来她搞清楚了,告诉我们的

RealGold 发表于 2007-10-25 15:52

Klavier1983 发表于 2007-10-26 20:43

:o :o 不超过50天就不用交吗?那已经交了还能不能退哦?请高人指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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