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笑着流泪★ 发表于 2007-11-9 19:02

原帖由 bunnyhoney 于 2007-11-9 18:58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真理来的!!!
??什么真理啊

舞魅 发表于 2007-11-9 19:24

原帖由 littledoll 于 2007-10-30 21:51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国内的晚婚线亚,莫非又改了?$考虑$
23是晚婚啊:o :o
那早婚呢$汗$ $汗$

littledoll 发表于 2007-11-9 19:26

原帖由 舞魅 于 2007-11-9 19:24 发表 http://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23是晚婚啊:o :o
那早婚呢$汗$ $汗$
23以前都是早婚

littledoll 发表于 2007-11-16 00:07

这个陈年老贴都浮上来了,还是很有生命力的嘛

舞魅 发表于 2007-11-19 20:22

原帖由 littledoll 于 2007-11-9 19:26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23以前都是早婚
$汗$ $汗$ $汗$ 那就23好了..:D

丸丸 发表于 2007-11-20 00:38

结不结婚无所谓,有个爱自己,自己也爱的人就够了,好像不太现实$郁闷$ $郁闷$

lian_diary 发表于 2007-11-21 18:29

啊!原来偶再结婚只能算晚婚了$m4$

mildrose 发表于 2007-11-21 18:31

30岁以后才算晚婚吧。23到30都算正常。

乖囡不哭 发表于 2007-11-22 11:30

有BF 有结婚的想法 但是还没结婚 哈哈$汗$

gutidee 发表于 2007-12-11 16:01

原帖由 littledoll 于 2007-10-29 21:16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莫非这些选项都不符合?:(
好多人举着手,所以没法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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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想结婚的jms请举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