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素心
一直应该很喜欢铅笔的。我原来有个朋友就很喜欢,她的字细细的,她的人也细细的。看过的书会划上淡淡的铅笔印迹,在某些她喜欢的句子下面,还有评语,话不多,通常是廖若晨星的几个字。她对张爱玲,李碧华都会有评语,还喜欢三毛。她喜欢的东西比较精致细腻,最早看这类书是受她影响,每次接过她划过铅笔的书,内心有种淡淡的温文与感动。因其少,开始珍贵起来。我们都是不容易接近的人,但忽然熟悉起来。
记得那天的阳光很亮,她捧着一本杂志。坐在周末的阳台上,头发丝有几根轻柔地飘浮在氤氲里,她的面部很柔和,是典型的江南女子,清秀修长。剪影有点儿朦胧。我走过去,不由好奇问,你也看这本杂志吗?前几期有没有?我都没有买到。她说有,都在家里,下次回去带给我。
好,我望着她,笑了一下,想不到她还挺爽快。慢慢熟悉起来,开始聊很多,树棍在地下划着字,有蚂蚁忙忙碌碌地经过,我们惊奇地看,对笑都喜欢看蚂蚁吗?BR>
我开始细腻起来。很快就放寒假了。
她说买了书送我,不多,几本,送到火车站,四个小时站在那里,我误了点,她一直等。后来写了信来,我知道了一个故事:尾生等待心爱的女人,守了很久被洪水淹了。她说,原来等人的滋味是这样的。
[ 本帖最后由 灵动 于 2007-11-14 00:49 编辑 ] 终是没有等到我,书寄来了,贾平凹的散文,东山魁夷的散文,余光中的散文,还有几本封皮精致的书,都是三联书店买来的,她告诉我,有些书看过了。最喜欢那本讲唐诗的。
有次翻开三毛的《倾城》,她写了一句话:能按自己的心愿活着,已是足够。
我们慢慢地交换着看书,写一些信。一晃六年过去了。她的信我保存得很好,很多都是用铅笔写的,想象着她打着手电,趴在被窝里,写着走过柳浪闻莺、断桥残雪。不由笑。她说喜欢小桥、流水,江南的风光,喜欢“独立小桥风满袖,平林新月人归后”的句子。
那些江南风光与她一样清秀的。有一次告别时,她修长的背影消失在夕阳里,山山黄叶飞,那种青春期的告别式让我感动的热泪盈眶。
眼泪一滴滴地落下,原来也会有泪的。我们被自己忽然泛滥的情绪感动的一塌糊涂。
会告诉很多秘密,其实都算不上是秘密。有次夜里,她跑到我宿舍,与我一起躺在宿舍的小床上,冷的直发抖,翻过身默默地看着她的眼睛。很亮,很黑。手指一根根地数着她的肋骨,你是这么瘦的。我笑,她的睫毛微微颤着,有点不好意思,我太瘦了,都是骨头。
只是轻轻地按着,慢慢地睡去,手指仿佛抚摸着一根颤动的琴弦。
[ 本帖最后由 灵动 于 2007-11-15 11:43 编辑 ] 她有点惊讶我那个“花间派”的同学,经常不由自主地嘲笑她,我说起“人生是个圆”的故事。她撇着嘴说:一群酸葡萄。
酸葡萄是她对一些校园诗人的尊称,她经常尖锐地嘲笑幼稚而充满激情的诗。我登时惊出一身冷汗,幸好我当年是不写诗的。甚至很少写文章,有些感想,纯粹从给她的信里写着,激发出一些写作的火花。
我也开始用铅笔,想到她的习惯。我的字用铅笔会更好看一些,铅笔的硬度与柔韧性刚刚适合写硬笔书法,铅笔字久了,手一擦会模糊,纸上留一点暧昧的黑色。
通信通了几年,那样没有目的,无非因为倾诉的欲望维系了好久。她一直清高,没有什么朋友。
有一天告诉我,你是我最好的朋友。当时我们阔别了几年,坐在茶室里,我又一惊,原来自己不知不觉坚持写了六年信,已经成了她心里最重要的一件事。 后来淡淡地与我说起男友,说起结婚。说起为了第一个分手的男友她痛哭了好几天,原来,她也会为别人悲痛欲绝的,不由对几年下来的不了解而感慨。
我们对望着,分别感觉到彼此的成长与隔膜。
告别时,还有一些客气的笑。
“结婚是从珍珠到鱼目的过程”,我记得她写的。不由一笑。
上网后终于扔了钢笔,很少手写信了,网络纠缠的感觉,已混然不是当年的细水长流。只是注册ID时,想到她喜欢的诗句,不由敲打在键盘上:小桥风满袖。ID一用用了好几年。
我不用铅笔给她写信,仿佛那是她的专利,我再用,很效仿的感觉。
网络没有连接上我们,她留了一个邮箱,没有写过邮件,我们没有把青春忧伤延长的更久,没有春衫尤湿。彼此都消失的无影无踪。 没有再见过她,我一直行走在不同的城市。有个影子,淡淡地横在心头。
你要告诉我你去了哪里,她说。我一直记得那句话。却无从说起什么。
记得曾经轻触摸她的肋骨的感觉,有点怜惜。觉得自己原与她是那样不同的,又是很相似的身体,还有等待的心情,同样的迫切。
我的世界曾经与她一起笼罩在淡淡的忧郁中,我们很深刻地接近过,又很遥远地离别。命运像一匹马,不停地抽打才能前行。
没有再写过信。上班的时候,抽起插在笔筒里的铅笔,在白纸上信手写下:
——谁的童心保持愈长久,谁的创造力就愈强。
那一刻,她的影子深刻而清晰地映入脑海。我们想拒绝黑暗,又进不了光明。开始记忆曾经一起落过泪,为了某种孤独感曾被双方体恤过的温暧与感伤。 开始,活着。写作。
没有践踏过的青草地,它没有强烈的色泽,黑暗而迷惘的青春快车呼啸而过,我停下来,回头张望,彼此熟悉的身影伫立在麦田的金黄色里,生命,自然,她的灵魂与我并没有差别。
有一些气质很接近,我曾经嘲笑过的廉价的青春忧伤,时光飞逝,恍然发现,这已是心灵深处,最干净的一块地方。
我开始回忆,我开始老了。人开始变得可爱。
感谢这颗素心,教我懂得如何珍惜生命。 想念我的朋友们
[ 本帖最后由 灵动 于 2007-11-14 00:49 编辑 ] $送花$ $送花$ $送花$
喜欢淡淡的感觉呢~ 好喜欢这文的笔风,如果美女能让男人惊艳的话,这篇文字着实让我"惊艳"了一下,
有着相似灵魂的人,总是很容易成为朋友,如同宝玉初见黛玉时的大俗"这个妹妹我是见过的";又如古时迁人骚客的大雅"身无彩凤双飞翼,心有灵犀一点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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