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wertzui1234567 发表于 2007-11-17 11:58

合同好象不成立 unwirksam

合同有效后, 在谈 Anfechtung.

xumeng 发表于 2007-11-17 12:15

原帖由 qwertzui1234567 于 2007-11-17 11:58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合同有效后, 在谈 Anfechtung.

$考虑$ 客观来看交了订金或者是定金那么已经可以认为至少是有一个zwei ubereinstimmende willenserklarung在第三人的角度看,(Vertrag是依客观第三人的角度来判断作为依据。) 那么可以认为是vertrag abschliessen,至于Vertrag的内容。那个并不重要,好好思考一下,为什么BGB里要给出Anfechtung的条款,就是为了解决主观臆断和实际客观内容不一致的问题,Irrtum oder Trauschung。

对楼主有力的一点就是
在BGB中对Verbrauchguter上又是明显照顾Kaufer的。

所以有才同学处理的没有问题

ok?

[ 本帖最后由 xumeng 于 2007-11-17 12:24 编辑 ]

polo 发表于 2007-11-17 14:48

谢谢楼上的和大家探讨这个问题~~$支持$

以我们的立场上看,并没有签订什么vertrag,即使有,也是irrtum,这个irrtum不能说是售货员的欺骗,但是至少也是在误导的情况下订立的。如果知道这个所谓vertrag的真正内容,那么我们是绝对不会同意的。

表面情况上看,是对我们有利的,可是我对法律一无所知,且很胆小~
那么最后我想很可能就是不了了之了,也就是商场不理我,但也不退100欧。

pingp 发表于 2007-11-19 11:59

原帖由 猫尾拂人 于 2007-11-16 17:31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好像有才不是法律专业的,是业余的热心人

不过还是在签名里面注明一下比较好,请咨询专业律师,本人不负任何责任云云。
一个是对对方好,另外自己避免一些法律麻烦,比如是否有资格公共场合进行法律
咨询。

[ 本帖最后由 pingp 于 2007-11-19 12:05 编辑 ]

polo 发表于 2007-12-7 20:32

结果:


按有才的信打印之后交给了商场,之后约到了学校的法律顾问,顾问的意见是拒绝履行合同是不明智的,这样商场完全可以告我们,且举证在我们,不再商场,因为商场的当事雇员不是作为当事人,而是证人,也就是如果她一口咬定我们明白的话,那么官司基本是我们会输。因为我们必须证明她没有提到购买。他给的意见就是买下来,然后去EBAY卖!!!


后来有才再次给我们做了解释,Anfechtung也有不同的情况:

一个是对方的过失,也就是说,对方误导了我们。这种情况下我们必须证明她误导了我们,也就是律师说的情况。

二是自己的过失,也就是有才说的情况:Irrtumanfechtung,也就是说只要证明自己确实误会了合同的内容。这种情况需要负担对方因为合同不能履行带来的损失。因为对方没有特意为我修改或者预订衣服,也就是没有实际的负损失(这个损失必须有凭据,不能随便说的)


之后就是漫长的等待了。

收到了商场的回信,语气很严厉,说什么合同依然有效,因为婚纱是特殊商品云云。最后转折了下,说不想在这个上面浪费时间。上次面谈已经浪费了她的宝贵时间。所以寄来了一张 100欧的支票。

天地良心阿,那天我们2个人在那里等了2个小时,等老板,她来了以后,不让我们说话,就自己再说,说肯定是我们的过失。。那天她根本不在场,还言之凿凿的告诉我们发生了什么。。。前后顶多一个小时。学生的3小时就不是时间了吗。

信里也没有说合同就无效了什么的。不过既然退款了,我想就是默认了合同无效了吧?他们不能再倒打一耙了。


很高兴事情终于解决了,这里很感谢有才的热心帮助 ~~!

写下全过程,供大家参考8。

太有才了 发表于 2007-12-9 10:05

恭喜恭喜!
$握手$ $握手$ $握手$ $支持$ $支持$ $支持$

恭喜圆满地解决这件破事.
$握手$ $握手$ $握手$ $支持$ $支持$ $支持$

[ 本帖最后由 太有才了 于 2007-12-9 10:23 编辑 ]

xumeng 发表于 2007-12-9 11:41

$汗$ 中文呀,难得

太有才了 发表于 2007-12-9 11:52

Ich habe die Wörter gesucht und kopiert.

:D :D :D

太有才了 发表于 2007-12-9 12:01

z.B. hier:

原帖由 polo 于 2007-11-17 10:46 发表 http://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现在心里平静一些了,希望之后能理智又圆满地解决这件破事

太有才了 发表于 2007-12-9 12:18

Ich habe jetzt die richtigeren Wörter (?) gefunden:

祝贺祝贺!

$握手$ $握手$ $握手$:D :D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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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不知情的情况下订立的购买协议,附处理结果,感谢太有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