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黑胖子 发表于 2007-11-16 21:17

klsharp 发表于 2007-11-16 21:47

你不会付了押金没要收条吧。。。。。。。。。。。。

carrier 发表于 2007-11-16 21:52

咱们自己的同胞们啊,真不让人省心。前两天哪个版面看到一个广告还说房主是中国人,同胞好说话。
可是同胞真的好说话么?恐怕话是好说,事可难办了。
我以前曾经买点东西,几块钱的东西,一切都说好了,几点去哪里拿,结果就因为别人后来多给了一块钱,就卖给别人了,喜欢钱也就罢了,都没有通知我一下,害我白跑一趟,然后还说是个什么朋友非要拿不得已,不巧后来我全知道了。让我感觉很好笑。

[ 本帖最后由 carrier 于 2007-11-16 20:56 编辑 ]

Blüte 发表于 2007-11-16 21:55

原帖由 小黑胖子 于 2007-11-16 20:17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诸位好,小弟被人坑了一下,哎!

小弟在做实习时,为了提前安排好,就预订了一间私房,房主是也个中国学生,我预付百元押金,也打了收条。

但事后此人变卦不租了,还坑了我的押金。

说来惭愧,自己有些 ...
这押金怎么坑$frage$

小黑胖子 发表于 2007-11-16 21:57

klsharp 发表于 2007-11-16 21:58

原帖由 carrier 于 2007-11-16 20:52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咱们自己的同胞们啊,真不让人省心。前两天哪个版面看到一个广告还说房主是中国人,同胞好说话。
可是同胞真的好说话么?恐怕话是好说,事可难办了。
我以前曾经买点东西,几块钱的东西,一切都说好了,几点去 ...


也不能这么全面打击嘛。。。如果有收条,那太好办了,中文的也不要紧,就是多付点钱,得找个那种翻译公司翻译下,然后做个公证,随便找个律师发封律师函就行了。。,不信那人看到律师函还敢赖着不给

[ 本帖最后由 klsharp 于 2007-11-16 21:00 编辑 ]

小黑胖子 发表于 2007-11-16 21:59

Blüte 发表于 2007-11-16 22:00

原帖由 小黑胖子 于 2007-11-16 20:59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押金不退了,房子也不外租了,就是这样的
你的收条上面写的什么?参观费?

小黑胖子 发表于 2007-11-17 02:13

klsharp 发表于 2007-11-17 02:21

这种事情估计没人能闹上法庭,白纸黑字的闹上法庭只能给自己摸黑,外带还要付法庭和律师的费用,LZ只要找到个律师写律师信应该就没问题了

cmh 发表于 2007-11-17 11:41

这么黑纸白字的事情都能赖:o

要么是那个出租房子的脑子有问题, 要么是其中还有内幕

Reisender 发表于 2007-11-17 11:51

问题是收条好象没有法律效力哦$考虑$

cosimo 发表于 2007-11-17 12:18

原帖由 Blüte 于 2007-11-16 21:00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你的收条上面写的什么?参观费?
:D :D

qwertzui1234567 发表于 2007-11-17 13:25

只要收条在你手上, 就有效. 无论何种文字.

看你有没有兴趣, 精力 告他
1 违反合同.
2 租房收入, 100% 他没交税. 心虚的是他. 在德国逃税可不是一般的罚.

你把这两点告诉他, 让他自几考虑.
BGB 有条文可查

klsharp 发表于 2007-11-17 15:04

收条当然有效。。。而且我觉得根本不会闹上法庭吧。。。不然不是他自己找死么。。。

luftmann 发表于 2007-11-18 02:50

原帖由 qwertzui1234567 于 2007-11-17 12:25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看你有没有兴趣, 精力 告他
1 违反合同.
2 租房收入, 100% 他没交税. 心虚的是他. 在德国逃税可不是一般的罚.

你把这两点告诉他, 让他自几考虑.
BGB 有条文可查

这位兄弟的论述很有见解啊
照你的说法,收条都无效了,还有什么合同关系啊?
还有,我把房子租给中国同胞住几天,难道还要缴税?

不要死读书呀,要灵活运用

cmh 发表于 2007-11-18 10:48

难道房东出现了$考虑$

qwertzui1234567 发表于 2007-11-18 13:07

你看错了, 收条绝对有效,不管是何种语言写的. 他这几天要是住HOTEL, 房东付.

还有,任何EINKOIMMEN都要报税.一般大家都无所畏的, 碰见无赖,咱们绝不放过.等FANIANZAMT 找上门,你能学到很多书里没有东西.以后年年都找你.

雨蝶 发表于 2007-11-18 13:59

原来中文的收条也是有效的,以前一直以为要德文的才可以呢,又长见识了。不过楼主以后长个教训吧,房子的事情,最好不要跟中国人扯上关系,反正以大家的经历来看,出问题的居多。:( :(

qwertzui1234567 发表于 2007-11-18 14:03

还是要告他

1 写封标准的律师函, 告他之前这封信是一定要写的. 一般限期两周. 律师所10 EUR给你写.
2 等到期了, 你就可以告他了. 不要找大律师所, 里面多是实习律师, 找私人律师,单干的那种.
3 所有费用留COPY, 你赢了, 对方全付. 中间你能学到很多东西, 难得的机回, 要我就拿它练手了.总共开销大该 500- 600
4一般律师都较黑,律师之间会私下通电话, 弄个和解甚么的, 这样俩人都赚钱. 你要坚持住, 千万别干傻事.
5. 以后买个律师保险.最好能认识律师做朋友, 里面的黑道道太多. 德国人的经研是, 在德国社会一定要有个律师朋友.

春节刚过 发表于 2007-11-18 16:33

支持

:( :( :( $支持$ $支持$ $支持$

[ 本帖最后由 春节刚过 于 2007-11-18 15:41 编辑 ]

cdrsir 发表于 2007-11-18 18:36

变卦听说过,黑你的押金就实在太过分了。
楼主肯定还隐瞒某些细节

并非如此 发表于 2007-11-19 12:59

如果你说得属实,你先联系一下他吧,说如果不还你钱,你就告他,你放心好了,你有证据,打官司肯定会赢得,除非他不想在德国呆下去了,如果是这样,那你救认栽吧。

wheat 发表于 2007-11-20 17:09

回国也可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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