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gsg 发表于 2007-11-26 11:22

原帖由 灰色小三 于 2007-11-25 23:48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根据萍聚社区德国同乡会四川专版版主就任特别条例第五章第八节第二十四条规定 新任版主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搪塞发版主本人之照片 若有坚决不发者 罚款3000聚元 扣除800活力所罚款项由川版城管大队青羊区小 ...

太有才了$支持$ $支持$ $支持$ :D

HH2005 发表于 2007-11-26 12:06

原帖由 lgsg 于 2007-11-26 11:22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太有才了$支持$ $支持$ $支持$ :D

起哄的一律扣分哈 :cool:

磚家 发表于 2007-11-26 12:09

原帖由 HH2005 于 2007-11-26 12:06 发表 http://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起哄的一律扣分哈 :cool:
发PP$m17$ $m17$ $m17$
趁着你今天不能扣分,我多起哄两下$汗$

HH2005 发表于 2007-11-26 12:23

原帖由 磚家 于 2007-11-26 12:09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发PP$m17$ $m17$ $m17$
趁着你今天不能扣分,我多起哄两下$汗$

你咋晓得我今天不能扣 :cool:

会飞的小猪 发表于 2007-11-26 19:53

HH要不要满足下大家的心情呢??
小三同学把条条款款都搬出来咯,哈哈·~~$m28$

HH2005 发表于 2007-11-26 20:03

原帖由 会飞的小猪 于 2007-11-26 19:53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HH要不要满足下大家的心情呢??
小三同学把条条款款都搬出来咯,哈哈·~~$m28$

小猪同学简直不听话! :cool:

灼热之痛 发表于 2007-11-26 20:32

斑斑就发吧
这里你是老大
要不给银子也行
$m12$ $m12$ $m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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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恭喜新版主上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