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妃暄 发表于 2007-11-28 12:50

关于网上签手机的个人条件

我现在跟GG住在一起,没有房子,在移民局Anmeldung的是以前的房子。想问下,如果我现在网上签手机,是不是需要提供meldepflicht的地址,因为我以前在vodafone的网站上签过网,收的时候,要我给她看meldebescheinigung. 请签过的朋友麻烦告诉我一下,帮帮我啊:)

[ 本帖最后由 师妃暄 于 2007-11-28 11:51 编辑 ]

s123 发表于 2007-11-28 13:11

师妃暄 发表于 2007-11-28 13:38

原帖由 s123 于 2007-11-28 12:11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以你GG的名义签吧,然后你来付账

不过,说句不太好听的,前提是你得确认至少2年内不会跟他分开,不然手续上会麻烦些。
我想,没有有效Anmeldung地址引起的其他问题,LZ心理应该已经有数了。

我来德国已经4年了,都有哪些问题,我怎么不知道啊,你跟我说一下啊$郁闷$

kingd 发表于 2007-11-28 14:53

毕竟咱们是外国人,而且的确有些国人败类或者其他外国人,签完合同,拿了手机就回国拉
公司收不到钱最多给schufa,所以再签外国人审查格外的严格拉

师妃暄 发表于 2007-11-28 14:57

这样啊,反正我的shufa没有问题,就觉GG签吧!

blitz 发表于 2007-11-28 16:42

anmeldung 麻烦。一个朋友在handytick签了手机。anmeldung是在dusseldorf的。一定要把手机邮寄到anmeldung的地址去。所以lz应该也是这样的

师妃暄 发表于 2007-11-28 16:47

原帖由 blitz 于 2007-11-28 15:42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anmeldung 麻烦。一个朋友在handytick签了手机。anmeldung是在dusseldorf的。一定要把手机邮寄到anmeldung的地址去。所以lz应该也是这样的
就是这样的嘛,所以我来问问啊,那就叫GG签,用我的帐号,可以了吧,他已经身背5部手机,呵呵,实在不好意思了。

blitz 发表于 2007-11-28 16:56

可以啊。我妹妹签的时候就是用我弟弟的学生证。然后银行帐号用我妹妹的

s123 发表于 2007-11-28 17:01

师妃暄 发表于 2007-11-28 17:13

原帖由 s123 于 2007-11-28 16:01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没被查出来还好,LZ去法律版看看那些被查出来的人,多少会有些麻烦。
比如延签,再次注册户口等等
不明白,等到延签的时候,带着以前的房屋合同去不就行了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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