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d2005 发表于 2008-1-5 21:35

回复 #7 baobaoXXL 的帖子

你也看到这一条了吗? 我也看到了,那也就说,那了长居也没有用,也会改为有限期的那种, 是吗?

没事来逛逛 发表于 2008-1-5 22:44

既然要离婚的话,而且你也结婚够3年了,拿德国籍吧,安全一点.

你拿长居或国籍还要看你现在老公的收入的,他收入低的话,你也拿不到的.

hasecui 发表于 2008-1-5 22:58

Dorstenerstr 发表于 2008-1-6 21:31

长居和老公还有结婚有什么关系啊?

愿望是当油锅 发表于 2008-1-9 13:44

回复 #11 hd2005 的帖子

一定要注意公开的分居起始日期一定要在你拿到永久居留那天之后,否则外事局有权利收回永久居留,因为在你提出申请那天你们还没有分居或外事局以为你们还没有分居。

hd2005 发表于 2008-1-9 14:25

回复 #16 愿望是当油锅 的帖子

也就说只要这分居日往后延, 外官局就不能把我的长居收回,是吗? 我不懂这些,谢谢你的回复。我的朋友说,入籍了就没有担心。长居我必须在德国生活180天,否则自动取消了,是吗?你帮我出出注意把,我真是难以取舍。谢谢

hasecui 发表于 2008-1-9 15:28

Blüte 发表于 2008-1-9 16:02

原帖由 hasecui 于 2008-1-9 15:28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你错了,只要离婚了,哪怕已经拿到长居了,照样取消,改为一年制的有限居留。也就是说,只要长局是通过婚姻获得的,一旦离婚,长局就取消了。

Die Aufenthaltserlaubnis des Ehegatten wird im Falle de ...
崔兔,不对吧,这里指的是配偶是外国人,拿长居的话,他的配偶在和他分居,离婚情况下的居留。不是说的德国人的配偶吧$考虑$ 还是我理解错啦。$frage$

愿望是当油锅 发表于 2008-1-9 21:42

回复 #18 hasecui 的帖子

真是服了,请别怪我说话难听,你jb就是一支这里的搅屎棍子,这里指的Ausländer是婚前就拥有居留的配偶,不是婚后靠结婚拿到居留的配偶。我就不明白,你连德语都看不懂,还有脸在这当充气娃娃。你爷爷我就在这等你回帖,我们是在这帮助人,你却是在这瞎搅,谁瞎搅害人,我就看不起,反正王八这回你是当定了。不回帖你全家都是王八,回帖就你一人当王八,看着办吧!

klasseyang 发表于 2008-1-9 23:25

原帖由 愿望是当油锅 于 2008-1-9 13:44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一定要注意公开的分居起始日期一定要在你拿到永久居留那天之后,否则外事局有权利收回永久居留,因为在你提出申请那天你们还没有分居或外事局以为你们还没有分居。
现在哪还有永久居留呀,早就取消了,都是长期居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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