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以后 发表于 2008-1-5 13:27

请政经版的版主们也关注一下

请版大们看一下以下链接。既然与政经版密切相关,那么版大们是不是应该严格按照萍聚的发言规则做出处理?还是准备给出一个很好听的理由放当事人一马?或者推给别的版的版主来管?


http://www.dolc.de/forum/viewthread.php?tid=649206&page=1&extra=page%3D1#pid10440722


祝周末愉快!$送花$

党爱众人 发表于 2008-1-5 16:19

百城客 发表于 2008-1-5 16:46

偶觉得只要不是大是大非的问题,一切都该有点儿回旋的余地。再说这版存在的意义就是能够听到各种各样的声音,这样不是有助于大家看清问题吗?另外,偶觉得摩利支天6 和Bettencourt之间还是有本质区别的。

kellywm 发表于 2008-1-5 16:54

原帖由 百城客 于 2008-1-5 15:46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偶觉得只要不是大是大非的问题,一切都该有点儿回旋的余地。再说这版存在的意义就是能够听到各种各样的声音,这样不是有助于大家看清问题吗?另外,偶觉得摩利支天6 和Bettencourt之间还是有本质区别的。

同意斑竹,有这些人,更激发大家爱国。$支持$

生活以后 发表于 2008-1-5 17:49

原帖由 百城客 于 2008-1-5 15:46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偶觉得只要不是大是大非的问题,一切都该有点儿回旋的余地。再说这版存在的意义就是能够听到各种各样的声音,这样不是有助于大家看清问题吗?另外,偶觉得摩利支天6 和Bettencourt之间还是有本质区别的。


回百版主,我不是在说他替鬼子说话的问题,而是说他骂人了。如果说三次骂人不按版规处理,那规则摆在那又是给谁看的呢?或者百版认为萍聚社区发言规则改成这样更合适?


包含下述言论的帖子属于违规,理论上会被立即删除,如果累计违规三次以上,本站管理人员原则上应立即禁止发贴人发言资格,但只要不是大是大非的问题,骂骂人也就骂了,尤其是在萍聚混得开的ID,一般都会给点儿回旋的余地,不作处理:

过分的亵渎性言辞
煽动暴力内容、种族偏见内容或抨击任何个人、团体或组织的内容
黑客/骇客内容
关于违禁药品与违禁药品用具的内容
色情及少儿不宜内容
与赌博或赌场相关的内容
任何其他为非法活动推波助澜或侵犯他人法律权利的内容
销售或推广特定类型的武器,例如枪支、弹药、巴黎松刀具、蝴蝶刀及铜指节套
销售或推广啤酒及烈酒
销售或推广香烟或与烟草相关的产品
销售或推广处方药
销售或推广名牌的仿制品
任何破坏版面秩序的行为例如不按版面主题发贴、重复发贴和恶意灌水
在广而告之版面之外未经允许发布广告
在论坛上公开本人或者他人的银行账户、住址等隐私信息
对于危害本站正常运行和安全的ID,本站管理人员有权立即禁止,无需累计3次。


好,就按版大说的,给一点回旋的余地。可我不清楚,版大怎么理解“给一点回旋的余地”这句话?是不是说假设一个人该被依法处以极刑。这时候法官说,好,念这个家伙给国家建设做了不少贡献,平常跟我们也挺熟的,我们给他一点回旋的余地。于是就原地释放,抓也不抓了,关也不关了?可能吗?最多最多也就是改个无期吧?

请版大仔细类比一下我举的例子,考虑一下我举报的这个根据规则应该被禁止访问的ID的情况。现在上访者清楚自己弱势群体的地位,知道版主也不是圣人,在和谐与干群关系面前公正需要让步,同意就此做出妥协,“给他一点回旋的余地”。那么我们一起来想想,我们应该叫他从被禁止访问回旋到哪里去呢?我们知道在永久禁以外还可以限时禁。可以禁一年,可以禁六个月。在禁止访问以外还可以选择禁止发言。不让他再骂人了,但我们还是允许他来萍聚啊,还是欢迎各种声音以有声或者无声的方式来丰富我们论坛的点击率啊。我想这样的处罚虽然罚不当罪,但足够敲山震虎,以正视听的了。

如果百版大执意觉得你说的“给一点回旋的余地”就等同于完全不作处理的话,那我就真的不知道你执的是什么法,不知道是不是版大在默许我们,自此以后上论坛就可以骂人,只要不是大是大非就没事。那我希望,以后要是我们真的按照版大今天的意思去贯彻落实的时候,版大也可以秉承你今天的精神来处理,骂就骂了,反正不是大是大非,就当没看见。

煌如星 发表于 2008-1-5 18:59

原帖由 kellywm 于 2008-1-5 15:54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同意斑竹,有这些人,更激发大家爱国。$支持$


看投票了没?大家要的是驱逐反华份子。。没有民主,这就是民本的无奈啊。。

Bettencourt 发表于 2008-1-5 19:31

原帖由 生活以后 于 2008-1-5 16:49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回百版主,我不是在说他替鬼子说话的问题,而是说他骂人了。如果说三次骂人不按版规处理,那规则摆在那又是给谁看的呢?或者百版认为萍聚社区发言规则改成这样更合适?
包含下述言论的帖子属于违规, ...

希望你有问题在意见簿解决。那里已经说得比较清楚了。

kellywm 发表于 2008-1-5 20:41

原帖由 煌如星 于 2008-1-5 17:59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看投票了没?大家要的是驱逐反华份子。。没有民主,这就是民本的无奈啊。。


已经投了,支持驱逐!

可是驱逐到哪里去呢?
这里已经是外国了,他们已经不打算或者已经不是中国人了。

我只想知道这些人,他们的后代难道可以不长一张中国脸吗?
当中国分裂了,那些生活在世界上的华裔真的觉得好吗?
五千年的国家,一直领先,
仅仅因为这落后的三五百年,被被人永远的瓜分了?
和其他几个文明古国一样,消失了。
难道那些人的后代,知道了自己的先人,曾经这样"努力"过,会怎么想?

中国再不好,再有问题,关起门来自己解决。
痛恨的是那些人引入外贼的。历史永远不会给他们好名声。

Arterix 发表于 2008-1-5 22:52

回复 #8 kellywm 的帖子

这位说的太严重了。你怎么肯定别人不打算当中国人了?你有什么权力断定别人不是中国人了?比如父母身体不好,你认为自己就治了,干吗对医生讲,干吗听亲友建议,这是孝吗?
五千年一直领先?你没读过24史吧?合久必分,分久必合,这是古人挂在嘴边上的。中国没像其他文明古国一样消失,那也有天意一部分,顺天在前,应人在后。
关起门来自己解决,只要你不是在家打老婆打孩子,我是邻居的话自然不会介入。

煌如星 发表于 2008-1-5 23:08

回复 #9 Arterix 的帖子

不知所谓!背叛中国者,其他中国人有权根据法律开除他的中国籍!

本版规则
1,禁止发布任何违反德国和中国法律法规的帖子,一旦发现一概删除并根据情况扣除相应聚元。
2, 包含过分的亵渎性言辞煽动暴力内容、种族偏见内容或抨击任何个人、团体或组织的内容言论的帖子属于违规,会被立即删除,如果累计违规三次以上,本站管理人员有权立即禁止发贴人发言资格.
3,发布来自德国新闻单位的新闻(文字及图片),请事先征得版权所有者许可,否则本站将一律删除。
4,本版只针对实事新闻,所以请将娱乐新闻贴到流言沸娱版。
5,新闻版的新闻性质以时事新闻为主,带有明显政治倾向如大纪元之类的新闻,谢绝在本版发布!
6,请勿只发一个连接的新闻!

另原创新闻发布规则
1. 发贴内容需遵照总版规和新闻版规的要求.
2. 新闻内容必须真实,并具有时效性.虚假新闻将执行删除帖子和禁止发言的处罚.没有时效性的新闻则将执行删除帖子及扣除100聚元的处罚.
3. 新闻内容鼓励大家多报道在德国留学的所见所闻,对于政治新闻不反对不提倡,政治评论及看法请在政经一点版发布.
4. 新闻表述不求文笔优美,但做到朴素通俗易懂为佳.可以附上图片及录音采访等各类多媒体方式的非文字补充.
5. 进行法轮功宣传,反华攻击言论,种族歧视,煽动民族种族冲突,恶意人身攻击,影射,带咒骂词句的原创新闻立删,并禁言处罚.6. 奖励评定标准:
1>图文并茂,内容充实并有第一时效的原创新闻给予100聚元奖励
2>图文并茂,内容充实或者自己录制的采访音频新闻给予60聚元奖励
3>只偏重图片或者只偏重文字的原创新闻给予30聚元奖励
7. 新闻版权属作者所有,德国热线拥有管理权,转载请注明出处.
8. 对于举报虚假原创新闻的网友给予100聚元的奖励.
9. 版主和管理员保留解释版规的权利

[ 本帖最后由 煌如星 于 2008-1-5 22:09 编辑 ]

煌如星 发表于 2008-1-5 23:14

原帖由 百城客 于 2008-1-5 15:46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偶觉得只要不是大是大非的问题,一切都该有点儿回旋的余地。再说这版存在的意义就是能够听到各种各样的声音,这样不是有助于大家看清问题吗?另外,偶觉得摩利支天6 和Bettencourt之间还是有本质区别的。

你没觉得最后是剩下他们的声音,其他人都不爱来了吗?因小失大。

kellywm 发表于 2008-1-5 23:17

原帖由 Arterix 于 2008-1-5 21:52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这位说的太严重了。你怎么肯定别人不打算当中国人了?你有什么权力断定别人不是中国人了?比如父母身体不好,你认为自己就治了,干吗对医生讲,干吗听亲友建议,这是孝吗?
五千年一直领先?你没读过24史吧?合 ...


严不严重,每个人的看法不同。
不过我相信你回复中的医生,邻居和另外一个民族,
另外一种肤色这种医生,邻居是不可同日而语的。
出发点不同,结果大不同。

中国人不可以对外民族外国家想法太善良。
尤其西方人,吃过太多亏了。
他们的历史发展与中国完全不同,思维方式完全不同。
对我们的行动也就完全不同了。

如果说中国的的发展是知道适可而止的,那么看看西方,
哪个伟大的大统治国最后不因为自不量力的不断扩张而灭亡?
对我们来说,天下大同,可以共存,
对他们来说,地球就是只有一个统治者。这是他们的文化。

东西方文明之间如此激烈的战争古时候根本没有进行过,
而现在看看国内的风气,国内的崇洋媚外,
你能说这场战争我们可以不战而胜?
如果文化毁了,国家散了,还拿什么来分久必合?

Arterix 发表于 2008-1-6 00:15

原帖由 煌如星 于 2008-1-5 22:08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不知所谓!背叛中国者,其他中国人有权根据法律开除他的中国籍!

本版规则
1,禁止发布任何违反德国和中国法律法规的帖子,一旦发现一概删除并根据情况扣除相应聚元。
2, 包含过分的亵渎性言辞煽动暴力内容 ...
您这位啊,还爱国呢,先爱民吧。如果把背叛中国的人开除国籍,那秦桧、汪精卫就不是中国人了,何谓汉奸一说?吴三桂引狼入室,算不算中国人?吴的主子原来大东北的,算中国人吗?
如果您感觉夫人、儿女背叛了您(且不说背叛的定义),您是否开除他们的家籍了事?

Arterix 发表于 2008-1-6 00:17

原帖由 kellywm 于 2008-1-5 22:17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严不严重,每个人的看法不同。
不过我相信你回复中的医生,邻居和另外一个民族,
另外一种肤色这种医生,邻居是不可同日而语的。
出发点不同,结果大不同。

中国人不可以对外民族外国家想法太善良。 ...
文化还毁得不够吗?马列主义是中国文化的哪一派?在它发家的德国和英国都被人放弃了,号称上下5千年的华夏文明难道就离了它不行?

cosimo 发表于 2008-1-6 00:26

原帖由 煌如星 于 2008-1-5 22:08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不知所谓!背叛中国者,其他中国人有权根据法律开除他的中国籍!

本版规则
1,禁止发布任何违反德国和中国法律法规的帖子,一旦发现一概删除并根据情况扣除相应聚元。
2, 包含过分的亵渎性言辞煽动暴力内容 ...
:o :o
原谅我是法盲.我们国家真的有这个法律的?背叛的具体定义是什么?需要法律程序判决这一罪名还是谁说了算?开除中国国籍具体怎么执行?
要么给我个link出处啥的我自己去看。$汗$

格子布鞋 发表于 2008-1-6 00:33

原帖由 Arterix 于 2008-1-5 23:17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文化还毁得不够吗?马列主义是中国文化的哪一派?在它发家的德国和英国都被人放弃了,号称上下5千年的华夏文明难道就离了它不行?
德國還不是號稱社會主義么? 也沒完全放弃馬克思那套啊.

Arterix 发表于 2008-1-6 00:40

原帖由 carnivore 于 2008-1-5 23:33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德國還不是號稱社會主義么? 也沒完全放弃馬克思那套啊.
德国是社会主义?我真的孤陋寡闻了?
马克思哪套?工会可不是马克思的发明。工人阶级在先,马克思在后,中间还有个黑格尔。

格子布鞋 发表于 2008-1-6 00:52

原帖由 Arterix 于 2008-1-5 23:40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德国是社会主义?我真的孤陋寡闻了?
马克思哪套?工会可不是马克思的发明。工人阶级在先,马克思在后,中间还有个黑格尔。
現今號稱社會主義的國家還真不少呢...其中就包括德國.社會主義是馬克思那幫搞出來的吧?$考虑$

Arterix 发表于 2008-1-6 01:06

原帖由 carnivore 于 2008-1-5 23:52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現今號稱社會主義的國家還真不少呢...其中就包括德國.社會主義是馬克思那幫搞出來的吧?$考虑$
共产主义是老马的,后来还和温和社会主义党派闹得不愉快。魏玛共和国时德国共产党和纳粹联手搞掉了社会民主党的过渡政府,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嘛!
不过,德国号称社会主义我倒真的不知道,只知道社会市场经济(Sozialmarktwirtschaft)。当然德国有社会主义党(Die Linke),这就是民主的特点不是?

kellywm 发表于 2008-1-6 01:08

原帖由 Arterix 于 2008-1-5 23:17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文化还毁得不够吗?马列主义是中国文化的哪一派?在它发家的德国和英国都被人放弃了,号称上下5千年的华夏文明难道就离了它不行?



我什么时候说不要离开马列?
相反,是要抛弃马列。那根本不是我们的文化。
共产党遵循的应该是毛泽东思想。
那才是吸收了马列精华以及中华文化精髓的思想结晶。
现代人因为一个文化大革命把毛泽东思想妖魔化了。
人民民主专政是不错的,只是现在在执行上出现了很大的偏差。
尤其一句不管黑猫白猫,抓到老鼠就是好猫
被一些人过分开发利用了,
造成了社会上黑白的不分,善恶不分。

有机会你可以看看李敖北大清华的演讲。
讲得比我透彻多了。

煌如星 发表于 2008-1-6 01:11

原帖由 cosimo 于 2008-1-5 23:26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o :o
原谅我是法盲.我们国家真的有这个法律的?背叛的具体定义是什么?需要法律程序判决这一罪名还是谁说了算?开除中国国籍具体怎么执行?
要么给我个link出处啥的我自己去看。$汗$

你不但是法盲,还是眼盲,心盲,自己没手没脑。。才懒得理你们呢。。。。飘走。。。$m27$

Arterix 发表于 2008-1-6 01:17

原帖由 kellywm 于 2008-1-6 00:08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什么时候说不要离开马列?
相反,是要抛弃马列。那根本不是我们的文化。
共产党遵循的应该是毛泽东思想。
那才是吸收了马列精华以及中华文化精髓的思想结晶。
现代人因为一个文化大革命把毛泽东思 ...
捧毛批邓?hm,现在倒也挺时髦。假设没有后者的猫路,中国也许早就破产了,官方就说当时中国经济到了崩溃的边缘。那是谁的责任?不要对我提四人帮,江青都说自己是主席的一条狗。
再说李敖这个人,哈哈。政治流...

kellywm 发表于 2008-1-6 01:42

正好看到一篇文章,也懒得提炼了

杂谈

纠正一点常识,在毛主席领导期间,除了59-62年间等个别年份外,农民的生产生活水平一直是稳步提高的。否则不可能想象在北拒苏修、南抗美帝、台湾天天谋划反攻大陆的前提下,中国共产党还能维护其统治,并推行社会主义建设。期间还发生了抗美援朝、抗美援越、对印自卫反击、珍宝岛等一系列的战争。如果共产党不得民心,早就垮台了;如果人民生产生活水平没有得到提高,凭什么支持共产党?

比一比旧社会新中国建立前的饿殍遍野,再看一看78年中国农民的生产生活状态、精神面貌、识字率、医疗保健水平、营养状况、疾病发生率,有良心的人都不会得出新中国的建设发展是建立在单纯牺牲农民的基础上的结论。

农民是付出了很多,那个时代,那一个阶层又没有付出过?包括王铁人式的工人、李四光钱学森这样的知识分子、焦裕禄这样的领导干部……。他们付出,是为了中华民族有一个更好更加光明的未来,所以他们无怨无悔。

毛主席干革命,从来都不会光叫别人去牺牲,首先牺牲的都是自己和自己的亲人。今天张维迎厉以宁们也谈牺牲,他们要牺牲的又是谁?

叫别人去牺牲的人,自己首先应该去牺牲。

http://blog.sina.com.cn/s/blog_5731168801007pkx.html


补充一条,蒋介石走时候带走中国仅有的93万两黄金,相当于3亿美金。那几乎是中国所有的财富。
中国经济崩溃论由来已经,可是当时的政局动荡,你说的官方难道一定是维护人民利益的一方?不可以是利用百姓的一方?
建议你看一下http://www.dolc.de/forum/viewthread.php?tid=649220&extra=page%3D1这篇文章至少给我了我一个新的思路。而且中国虽然一党专政,但是分政治派系,这还是比较容易看出来的。

另外,需要说明的是,
我上面说的是黑猫白猫这句话让人过度开发,
用来颠倒黑白,所以我不是你认为的捧毛批邓。
也没这个资格。

至于李敖,你看得起也好,看不起也好。
他还算是个真性情的知识渊博的人。
虽然引起争议很大,
但是不否认这个博古通今的能人是看到了一些平时我们没看到,没想到的东西。

照葫芦画鱼 发表于 2008-1-6 11:43

1。小j哪里去了
2。naja哪里去了
3。我又想混这里说车轱辘话打口水战了

照葫芦画鱼 发表于 2008-1-6 11:48

德国是sozialer Wirtschaftsmarkt,要建设wohlfahrtsstaat,即使硬要翻译成国家社会主义的话,跟我们中国所指的社会主义还是有很大的区别的。

前东德的共产党演变成现在的links partie的一部分,至今仍有选民,说明他们在前东德做了不少丰功伟业,前社会主义阵营的人民们是不会忘记党的恩情的。

herzgut 发表于 2008-1-6 12:12

原帖由 照葫芦画鱼 于 2008-1-6 10:48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德国是sozialer Wirtschaftsmarkt,要建设wohlfahrtsstaat,即使硬要翻译成国家社会主义的话,跟我们中国所指的社会主义还是有很大的区别的。

前东德的共产党演变成现在的links partie的一部分,至今仍有选民 ...

共产党演变成links partei,没有理论根据。因为共产党的理论里面没有族群对立,反而有的是统战理论。

照葫芦画鱼 发表于 2008-1-6 12:17

原帖由 herzgut 于 2008-1-6 11:12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共产党演变成links partei,没有理论根据。因为共产党的理论里面没有族群对立,反而有的是统战理论。

你在说什么啊$frage$

1。什么叫没有理论根据?你以为我是自己杜撰瞎编出来的吗?

2。我说过links partei要搞族群对立,还是德国人说的?

3。我怀疑你连左,右都分不清楚。。$考虑$

kellywm 发表于 2008-1-6 13:38

原帖由 solidersw 于 2008-1-6 10:28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D
;) :D
还什么老毛思想?
这种祸国殃民的治国理念早就被中国人民所抛弃了

给了老毛多少年治国了??

结果如何
死的时候
社会间的互信不存在了
中国社会差点崩溃
知识分子居然变成了人民的对立 ...

感觉你对毛泽东思想几乎全盘否定哦。
可是为什么西方现在很多人都说到中国就会提毛泽东。
为什么其他国家的人会把他当伟人?
你怎么不说中国后来上台的执政方在刻意丑化毛泽东?
表面看到的不一定就是事实,更不值得全盘否定。

另外,如果你觉得现在的中国属于巨大发展,
可它也同样陷入巨大危机中。
改革开放是对是错,历史还没有给人评说的时间,我们都还在其中。
你怎么这么早下定论啊?

作为一个80后,对文化大革命也好,
对毛泽东思想也好,我都没有什么很深刻的体会。
促使我对毛泽东思想感兴趣的反而是西方国家。

而且我现在感觉,

西方国家对中国的有两个凡是,
凡是中国好的,都要否定他。
凡是中国坏的,都要宣传他。

看看那些新闻,中国办个奥运会,他们就拿来和911比,
                     刚出一个《劳动合同法》,看看美国《洛杉矶时报》,不说进步,现揭露黑暗面,让大家没信心。
                     中国乒乓有好成绩,看看路透社:“举国体制”是中国体育成功关键,表面捧,里面一看还是批评为主。

这些都能在新闻板块看到的。而且还有很多很多。
反正我现在觉得我这么爱国,是被他们逼出来的。

我的凡是是,凡是外媒批评的,就先看看是不是闪光点。
                  凡是外媒宣传的,就先想想是不是陷阱。

我容易嘛我?:(

cosimo 发表于 2008-1-6 15:09

原帖由 煌如星 于 2008-1-6 00:11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你不但是法盲,还是眼盲,心盲,自己没手没脑。。才懒得理你们呢。。。。飘走。。。$m27$

仿佛看见mm痛心疾首的样子了$汗$ $汗$
我估计这条法律是根据你的“美好”想象杜撰出来的吧!;)$m7$

ps.飘走配上这个$m27$ 表情就更可爱了!

xumeng 发表于 2008-1-6 15:54

原帖由 Arterix 于 2008-1-6 00:06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共产主义是老马的,后来还和温和社会主义党派闹得不愉快。魏玛共和国时德国共产党和纳粹联手搞掉了社会民主党的过渡政府,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嘛!
不过,德国号称社会主义我倒真的不知道,只知道社会市场经济 ...

Art 15
Grund und Boden, Naturschätze und Produktionsmittel können zum Zwecke der
Vergesellschaftung durch ein Gesetz, das Art und Ausmaß der Entschädigung regelt, in
Gemeineigentum oder in andere Formen der Gemeinwirtschaft überführt werden. Für die
Entschädigung gilt Artikel 14 Abs. 3 Satz 3 und 4 entsprechend.

这是GG里的第十五条,为以后的社会主义或共产主义化留下了后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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