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rzl
发表于 2008-1-10 17:39
听说受害者腿都被撞掉了。。。。
那个bt男也在读博士?恶心的男人,应该用口水淹死他
亚琛
发表于 2008-1-10 17:40
原帖由 sosrr 于 2008-1-10 17:27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这边没死刑啊
真不值
同感!
最多最多是终身监禁。
那男的推了人立刻就跑了,真是罪大恶极!
rubingstein
发表于 2008-1-10 17:42
原帖由 鲍鲍 于 2008-1-10 17:30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也是这个疑问,医护人员怎么能听懂。
大家关心的都是同一个问题
$握手$
亚琛
发表于 2008-1-10 17:42
原帖由 sonne0211 于 2008-1-10 17:36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估计是场面非常让人心酸吧,可以想象,两个老人,两个男人(哥哥和丈夫),外加这个女的,痛苦的场面吧,我想想都心碎:(:(
就两位老人和两位领馆的领事,那女的只同意见他们
亚琛
发表于 2008-1-10 17:44
原帖由 urzl 于 2008-1-10 17:39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听说受害者腿都被撞掉了。。。。
那个bt男也在读博士?恶心的男人,应该用口水淹死他
听说更惨,你想想,火车轧过去阿!家人见了都伤心死了!!!
。。。。
贺橙紫
发表于 2008-1-10 17:46
:( :( :(
嗲囡囡
发表于 2008-1-10 17:50
精神损失费也不多$frage$ 那叫受害家属怎么活。。。好想知道结果,希望重重地判$怒吼$
残荷听雨
发表于 2008-1-10 17:52
希望受害者家庭能请个好律师,人已经被害,希望德国的法律能多给白发人点经济赔偿。这样的事情,不论发生在哪个家庭,造成的创伤是巨大的,毁灭性的。这次就看德国司法部门能给中国人一个怎样的交待了。
urzl
发表于 2008-1-10 17:55
原帖由 亚琛 于 2008-1-10 17:44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听说更惨,你想想,火车轧过去阿!家人见了都伤心死了!!!
。。。。
我一想心里就难受,活生生一个人,美好生活才开始。。。
结果就。。。那一刻得多痛苦啊,天啊
亚琛
发表于 2008-1-10 17:57
德国这个鬼地方,刑法又不重,民事赔偿又不高,这不是纵容坏人吗?!
亏他们整天道貌岸然还攻击我们的人权问题,他们的人权才有问题,他们都是在保护罪人的人权,而不是受害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