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RTINGWTY 发表于 2008-1-11 12:23

关于延签过期的问题

本人刚来德国不久,因为不小心签证过期10天才去延签(我以为知要入境90天内就可以,不知道是规定的日期前去)
现在让我18号去延签,请问大家会不会被罚款或被记录,要注意些什么吗?我在KARLSRUHE
还有延签要求代住房合同,我现在只是和中国同学签的短期转租合同,满足住房合同的要求吗,需要多久的住房合同?
有知道的请回复我,非常感激!

[ 本帖最后由 MARTINGWTY 于 2008-1-11 13:23 编辑 ]

夏日透透冰 发表于 2008-1-11 12:50

关键是你现在是否在当地的外事局anmelden了,一般如果已经anmelden,外事局会在你签证过期前一个月内按照你anmelden的地址给你寄邮件让你准备材料,晚一点会给你预约。不过各个地方可能不一样。

MARTINGWTY 发表于 2008-1-11 1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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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是你现在是否在当地的外事局anmelden了,一般如果已经anmelden,外事局会在你签证过期前一个月内按照你anmelden的地址给你寄邮件让你准备材料,晚一点会给你预约。不过各个地方可能不一样。
在外事局注册过

夏日透透冰 发表于 2008-1-11 13:08

那他们给说,让你18号去延签,是签证官告诉你的,还是接待处?

一般是不会罚款的,只有给签证和不给签证的区别。。。不过你刚刚来,10天也不是很久,应该没问题吧,去的时候,好好解释解释

夏日透透冰 发表于 2008-1-11 13:09

哦,如果签证处要求你带住房合同,短期的zwischen的合同是不可以的,这样签证官大多数情况只会给你一个到这个合同结束的时间的短期签证或则会白条

MARTINGWTY 发表于 2008-1-11 1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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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如果签证处要求你带住房合同,短期的zwischen的合同是不可以的,这样签证官大多数情况只会给你一个到这个合同结束的时间的短期签证或则会白条
谢谢您的回复!我过去预约的,是接待处工作人员打过一个电话之后给我的换签时间,我是有奖学金的联合培养博士,一共只待6个月,长期房子不好找

夏日透透冰 发表于 2008-1-11 13:42

明白了,那你的情况比较特殊,他们应该不会怎么为难你的

MARTINGWTY 发表于 2008-1-11 13:52

原帖由 夏日透透冰 于 2008-1-11 13:42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明白了,那你的情况比较特殊,他们应该不会怎么为难你的
希望如此的,但是还是想小心,我一直很注意遵守当地的法律规定的,但是德文不好,周围中国同学也不多,因此有些问题一直搞不清,无论结果如何,都谢谢你的答复!
祝新年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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