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9 cosimo 的帖子
我给他了,而且我当时向他要拿张单子,他说没有收到,于是我让他出示相应的证件后给了他,天地良心,我可没有想私吞别人的邮包。现在很是后悔,早知当初不帮别人收领的。其实收领这种事再正常不过了,谁知竟然栽了个跟头回复 #10 fiol 的帖子
我不觉得有义务把东西主动交于别人,我觉得我接受了 仅仅 相当于给他的邮包一个寄存的地方,我有义务在他来取时给他,而不是敲门给他送过去, 原帖由 Bausteinchen 于 2008-1-11 17:17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我给他了,而且我当时向他要拿张单子,他说没有收到,于是我让他出示相应的证件后给了他,天地良心,我可没有想私吞别人的邮包。现在很是后悔,早知当初不帮别人收领的。其实收领这种事再正常不过了,谁知竟然栽 ...
也就是说你邻居在你这里拿了包裹然后翻脸不认账故意陷害你? :o :o 原帖由 cosimo 于 2008-1-11 17:31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也就是说你邻居在你这里拿了包裹然后翻脸不认账故意陷害你? :o :o
初步估计对,因为告我的是paketdienst,11月份告我的,而我是去年年7月末帮别人领的,如果不是诬陷的话就是在接收人和paketdienst之间出现一时间误差而导致误会,但这种可能很小。 原帖由 Bausteinchen 于 2008-1-11 17:38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初步估计对,因为告我的是paketdienst,11月份告我的,而我是去年年7月末帮别人领的,如果不是诬陷的话就是在接收人和paketdienst之间出现一时间误差而导致误会,但这种可能很小。
具体有说明是哪个包裹么?
不知道这个举证的责任在paketdienst还是在你? $考虑$
如果是对方,就是你邻居当证人。要么你去和你邻居沟通沟通$考虑$
如果是你,事隔这么久,就算当时你邻居给了你那张条子你也不会保存到现在阿!
等待高人指点$汗$ 原帖由 cosimo 于 2008-1-11 17:57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具体有说明是哪个包裹么?
不知道这个举证的责任在paketdienst还是在你? $考虑$
如果是对方,就是你邻居当证人。要么你去和你邻居沟通沟通$考虑$
如果是你,事隔这么久,就算当时你邻居给了你那张 ...
包裹就是一个电脑。我也不知道,现在还没具体涉及到法律程序,警察说要和收件人在沟通,但愿他能实话实说,如果收件人不承认从我这儿收到邮包,那么就是收件人昧着良心,想白拿一个电脑的钱,现在不知道,如果收件人死不承认,我给怎么办,我又如何运用法律使自己的利益和声誉不被侵犯。郁闷…… 那你当时给你邻居邮包的时候有第三者在场吗?如果没有的话,你邻居又一口咬定你没给他包裹,那可就不好办了
现在做好人真难啊,都是出门在外,楼主也别太着急了。 原帖由 一个有罪的人 于 2008-1-11 19:26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那你当时给你邻居邮包的时候有第三者在场吗?如果没有的话,你邻居又一口咬定你没给他包裹,那可就不好办了
现在做好人真难啊,都是出门在外,楼主也别太着急了。
谢谢楼上的,可惜没有我这边的第三人,他那边的倒有,是他女朋友!上面有人说我要么脑子有病要么动机不良,我不想回答,但我坚信会有水落石出的!谢谢各位,也恳请法律高手指点明灯! 不一定主动送过去,但是好歹你也应该贴个条子告诉他 原帖由 魑魅魍魉- 于 2008-1-11 17:00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你收了包裹却不告诉邻居,却说等邻居自己来取,你有没有常识啊?估计邻居是去邮局查了签收的签名才找到你的,这样的好事你做一次也就够了,还做两次,不能不说你的脑子或者动机有问题。
正常程序应该是邮局的人负责给收件人信箱留条 说明包裹目前在谁手里 收件人凭此条去楼主那取 所以这点是邮递员的疏忽 你不应该指责楼主
最后请你注意你的措辞!
[ 本帖最后由 猪哼哼 于 2008-1-11 23:14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