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xfire_cn 发表于 2008-1-12 21:20

舒淇沉冤得雪 英国媒体岁道歉却仍称其情色女星

金马影后舒淇上月中旬遭英国《镜报》诬蔑,指她在公开场合被英国男星休葛兰(Hugh Grant)与导演约翰杜根(John Duigan)上下其手,虽然该报上月21日发表声明,澄清与休葛兰餐叙的东方女子并非舒淇,但因声明中仍称舒淇是“ex-pornstar(前色情片女星,泛指拍A片的色情女星)”十分不友善,香港英文报纸《南华早报》昨(1月7日)发表社论,建议舒淇对此采取法律行动,但舒淇第一反应是:“好烦啊!”

英国《镜报》去年12月14日首度披露,英国性感男星休葛兰和一名亚洲女子在餐厅当众缠绵,同行的男性导演约翰杜根也对该女上下其手,3天后该报再爆料该女子就是舒淇。舒淇当时闻讯后大喊 “恶心”并郑重否认,还透过经纪人表示将采取法律行动。《镜报》事后发现报导有误,并于12月21日发表道歉声明,“我们获知与休葛兰和约翰杜根在餐厅的女子并非舒淇,很乐意更正错误,并为此错误道歉。”

港媒鼓励提起诉讼

不过,香港英文报《南华早报》评论指出,《镜报》虽然澄清是错误,但声明中仍坚持用“ex-pornstar”(前色情片女星)来形容舒淇,评论认为她过去虽在一些电影中曾脱光衣服,并拍摄照片,但称她是前色情片女星过于夸张,评论指出说:“我们认为舒淇应该考虑采取法律行动。”《镜报》创始于1903年,也称《每日镜报》(Daily Mirror),是英国数一数二的八卦报纸。

舒淇昨在香港,对《镜报》的后续报导感到无奈,她说:“大报应该有更高的知识水准判定,下这样的结论令人遗憾。”

http://news.powerapple.com/uploadfile/article/uploadfile/200801/20080113110956365.jpg

法律问题交经纪公司

舒淇成名前曾拍露点写真集,也以三级片《玉蒲团》走红影坛,但10几年来每隔一阵子就被炒作旧作,她多次表示从不后悔或逃避自己做过的事,但昨又被问到英国媒体以“色情片女星”形容她,她表示很无奈,也不知该如何回应才好。

先前舒淇才因护照夹弄掉,护照、信用卡、存折都得重办,现在又被八卦报“搞”得很烦,她决定将法律问题抛给经纪公司处理,省得烦心。

娃娃妈 发表于 2008-1-13 13:53

休葛兰是个老流氓了

墨水壶 发表于 2008-1-13 20:31

一直都很喜欢舒淇,她挺不容易的

Gelato 发表于 2008-1-13 21:06

她本来就是色情起家,一辈子别想洗清。

小龙人 发表于 2008-1-13 22:34

我觉得舒淇挺不容易的……

我欣赏她。

Kassiopeia 发表于 2008-1-13 23:42

我是看色情男女喜欢上舒淇的

nora 发表于 2008-1-14 14:30

我也很喜欢她!!! 支持!

Hirdomi 发表于 2008-1-14 15:59

支持舒淇~~!

thearalia 发表于 2008-1-14 17:47

我也 很喜欢她 ,支持他 。

蝎魅 发表于 2008-1-14 18:40

我也喜欢舒淇!$送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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