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lay 发表于 2008-1-16 2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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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wlay 于 2013-4-26 20:30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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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uemoon 发表于 2008-1-16 23:53

承认的啊,为什么不承认?$考虑$ $考虑$

wlay 发表于 2008-1-17 00:30

回复 #2 bluemoon 的帖子

登记处的办事人说,因为是当事人本人声明自己未婚,而不是中国婚姻登记或相关机构出具的未婚证明。可是现在在中国办未婚公证就给办这样的啊,我可真没办法了。谁能给我出出主意啊,我该怎么办啊?

klasseyang 发表于 2008-1-17 01:16

未婚证明不是户口所在的派出所开吗,没听说过自己声明的

rosamagnolia 发表于 2008-1-17 17:17

如果已经在德国的话,应该是去中国大使馆或领事馆做一份未婚声明。

wlay 发表于 2008-1-17 21:20

回复 #5 rosamagnolia 的帖子

对啊,我就是在大使馆做的这个未婚声明,然后大使馆给公证了。可是结婚登记处的人不认可这个公证,我可真是被搞糊涂了,怎么大使馆做的东西德国方面还不承认。你遇到过这种事吗,怎么解决的?谢谢!

feibby 发表于 2008-1-22 15:08

天上的一片云 发表于 2008-1-22 17:44

这个未婚声明是可以的.

但是出生证明需要双认证,就是在北京外交部一个认证机构认证国内公证处的公正...

非常麻烦,而且要亲自回去办理...

himmelblau 发表于 2008-1-22 18:07

cocowind 发表于 2008-1-22 18:14

未婚声明做了双认证之后应该是被承认的:cool: :co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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