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lay 发表于 2008-1-17 0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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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wlay 于 2013-4-26 20:30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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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uemoon 发表于 2008-1-17 00:53

承认的啊,为什么不承认?$考虑$ $考虑$

wlay 发表于 2008-1-17 01:30

回复 #2 bluemoon 的帖子

登记处的办事人说,因为是当事人本人声明自己未婚,而不是中国婚姻登记或相关机构出具的未婚证明。可是现在在中国办未婚公证就给办这样的啊,我可真没办法了。谁能给我出出主意啊,我该怎么办啊?

klasseyang 发表于 2008-1-17 02:16

未婚证明不是户口所在的派出所开吗,没听说过自己声明的

rosamagnolia 发表于 2008-1-17 18:17

如果已经在德国的话,应该是去中国大使馆或领事馆做一份未婚声明。

wlay 发表于 2008-1-17 22:20

回复 #5 rosamagnolia 的帖子

对啊,我就是在大使馆做的这个未婚声明,然后大使馆给公证了。可是结婚登记处的人不认可这个公证,我可真是被搞糊涂了,怎么大使馆做的东西德国方面还不承认。你遇到过这种事吗,怎么解决的?谢谢!

feibby 发表于 2008-1-22 16:08

天上的一片云 发表于 2008-1-22 18:44

这个未婚声明是可以的.

但是出生证明需要双认证,就是在北京外交部一个认证机构认证国内公证处的公正...

非常麻烦,而且要亲自回去办理...

himmelblau 发表于 2008-1-22 19:07

cocowind 发表于 2008-1-22 19:14

未婚声明做了双认证之后应该是被承认的:cool: :cool:

hlh117 发表于 2008-1-23 19:47

去国内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大约一分钟。等待时间一小时或以上。
然后拿到公证处公证,去德国领事馆认证。这些事情都可以委托别人比如父母办的。
办好的东西最后是到德国的法院,法官裁定你的证明是否有效。可能真实的证明,法官却裁定无效。你哭诉无门,因为我们国家的法律文书真实性不高。此种情况一般发生在离婚后的单身证明上,从未结婚的文书至今没有被裁定无效过。楼主可以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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