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ella1016
发表于 2008-1-26 17:48
有押金,这个没什么问题。我就是不高兴租她了,她的种种劣迹让我不再信任她。她还跟我说,租谁不是租,为什么不能租她!她自己那么JP,我还怕以后在我房子里发生什么非法的事,牵连到我呢!
stella1016
发表于 2008-1-26 17:49
慕尼黑的JP女人!
雨蝶
发表于 2008-1-26 17:50
那你就找管理员呗,认个错,就说自己不知道
stella1016
发表于 2008-1-26 17:52
认错怎么说?
雨蝶
发表于 2008-1-26 17:54
你不是私自出租学生宿舍的吗,这个不是不允许的吗,你就跟他们讲你不知情的情况下出租了,现在不想租了,里面的人不愿意搬,让hm帮忙呗
stella1016
发表于 2008-1-26 17:55
这是个办法!那我会受到什么处罚吗?
雨蝶
发表于 2008-1-26 17:58
原帖由 stella1016 于 2008-1-26 17:55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这是个办法!那我会受到什么处罚吗?
最坏的情况就是没收宿舍呗。其实就是点租金差价。反正你有地方住的。运气好的话,就是警告一下。私自出租学生宿舍就这样的,肯定要担风险,还不受法律保护。说实在的一个月就多几十块钱,跟担惊受怕比,不值得。
stella1016
发表于 2008-1-26 18:00
那还不如我自己把房子KUN掉得了。我就为了她能搬出去,我就做得出来!!!$怒吼$ $怒吼$
此菲比非彼菲比
发表于 2008-1-26 18:03
找管理员做什么
直接当着她面报警
反正警察只认房屋合同写着谁的名字$汗$
悠岚
发表于 2008-1-26 18:03
要不更好的办法就是 说自己没有房子住了,自己住 总不能够让你走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