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onymous
发表于 2008-1-29 00:56
是啊,lz 一定要小心,要照顾好自己。
Anonymous
发表于 2008-1-29 01:42
看完这个帖子我都怕怕了。。。。。。。。。。。
想想我前两天还让男朋友来家了。我跟他说的很清楚,我反对婚前性行为,他也表示赞同。可是我回想起那天我们。。时(别误会,我们没有做那个)也不知道他是逗着玩还什么的,一只手就把我的两只手弄的动不了。但是他确实没对我做什么过分的事。不过我看完这个帖子还是有点害怕了,我总不能像大家说的那么狠的对待他吧?
今天最好
发表于 2008-1-29 01:56
:o :o :o太恐怖了吧~ MM注意安全啊~
一只翅膀
发表于 2008-1-29 02:38
原帖由 敲木鱼的槌 于 2008-1-26 22:42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男的确实是贱!
但lz也不太庄重!给他造成错觉,让他误会了!
说这话的是个女人么???
无论女人怎么不庄重,也不是让男人强奸的吧???
怎么还是女人的问题?在自己的家里,楼住想干吗就干吗。。。就算啥也没穿,也不代表着这个男人就可以“误会“到去强奸吧???
这个社会真的太会为男性着想了:生理需要难以得到发泄,就未免会有这种行为啦。。。周围太多诱惑,就难以把持啦。。。。而女人呢?都差点被强奸了,居然还要被人指责:谁叫你那么容易引人犯罪???$bs$
怎么没有人怪银行里有钱才招惹了抢劫犯?怎么没有人怪店里东西太美才招惹了小偷?怎么女人就要遭到这样的责怪????
虽然女性地位提高了,但是这仍遗憾的是个男权世界。所以我们才更要从观念上武装自己,才能保护自己的权利不受侵害。:cool:
楼主,报警吧。
巧克力Muesli
发表于 2008-1-29 05:55
原帖由 一只翅膀 于 2008-1-29 01:38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说这话的是个女人么???
无论女人怎么不庄重,也不是让男人强奸的吧???
怎么还是女人的问题?在自己的家里,楼住想干吗就干吗。。。就算啥也没穿,也不代表着这个男人就可以“误会“到去强奸吧 ...
$支持$ $支持$ $支持$
说的好~~~
记得看过一部电影,是一个镇上出名的叛逆的女孩子在外面玩到很晚,认识了一个男人,女孩喝醉了,后来被这个男人强奸了. 她虽然醉了,说了很多挑逗的话,甚至还抱着那个男的,但是男人要跟她发生性行为的时候她是不愿意的. 后来有一个律师努力维护这个女孩的权利,虽然全镇的其他人都瞧不起这个女孩. 但是法律就是法律,事实就是事实, 违背女孩的意愿发生的性行为就是强奸. 按照某些人的逻辑, 那个女孩岂不是完全活该了???应该怪她自己了?
大飞
发表于 2008-1-29 08:55
原帖由 巧克力Muesli 于 2008-1-29 04:55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支持$ $支持$ $支持$
说的好~~~
记得看过一部电影,是一个镇上出名的叛逆的女孩子在外面玩到很晚,认识了一个男人,女孩喝醉了,后来被这个男人强奸了. 她虽然醉了,说了很多挑逗的话,甚至还抱着那个男 ...
可就算那人坐牢了对女人来说有个P用。。。。。。。最主要还是要防患于未然,
不要做让别人误会或者容易产生误会的事情,尤其是对那些喜欢暧昧的女性,玩火烧身。。。
夜路走多了总会碰见色狼的。。。。
BBi11
发表于 2008-1-29 10:47
原帖由 一只翅膀 于 2008-1-29 01:38 发表 http://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说这话的是个女人么???
无论女人怎么不庄重,也不是让男人强奸的吧???
怎么还是女人的问题?在自己的家里,楼住想干吗就干吗。。。就算啥也没穿,也不代表着这个男人就可以“误会“到去强奸吧 ...
这个社会真的太会为男性着想了:生理需要难以得到发泄,就未免会有这种行为啦。。。
让人气愤和无奈的就是这点,一句荷尔蒙过高就解释了?!还说没有为其辩护?!
女人保护自己是应该的,但面对禽兽能不能保护是另一回事,难道女人该懂得保护自己的同时,不应该有更多的舆论指向那些动物一样的东西们么?
BBi11
发表于 2008-1-29 10:51
原帖由 大飞 于 2008-1-29 07:55 发表 http://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可就算那人坐牢了对女人来说有个P用。。。。。。。最主要还是要防患于未然,
不要做让别人误会或者容易产生误会的事情,尤其是对那些喜欢暧昧的女性,玩火烧身。。。
夜路走多了总会碰见色狼的。。。。
对于女人自己而言重要的是防患于未然,正常的人没有要玩火烧身烧身的,那人坐牢可以防止下一个像lz这样根本就没有玩火的人就受到侵犯
或者他无须坐牢,有了案底,起码在德国一辈子别想找工作了,lz或许一辈子都不会忘记,也给他打个烙印好了
Snow_willy
发表于 2008-1-29 11:21
去报警啊!!!!
Anonymous
发表于 2008-1-29 11:26
也有过一次这样的经历....男人真他妈的不是人.
事后还去和别人说自己是选人选错了,才没有上成......
Anonymous
发表于 2008-1-29 11:27
原帖由 Anonymous 于 2008-1-26 23:21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如果不是一个坑的话, 我想问一下,为啥没有人建议楼主去报警,德国不知道,国内,强奸未遂,按照身体伤害程度,一年以上,三年以下徒刑$怒吼$
惹一身骚...对自己不好.
中国就是这个大环境.
BBi11
发表于 2008-1-29 11:43
原帖由 Anonymous 于 2008-1-29 10:26 发表 http://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也有过一次这样的经历....男人真他妈的不是人.
事后还去和别人说自己是选人选错了,才没有上成......
$怒吼$$怒吼$$怒吼$
sarami
发表于 2008-1-29 11:48
抱抱了!下回小心!
cosimo
发表于 2008-1-29 11:55
原帖由 Anonymous 于 2008-1-29 10:27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惹一身骚...对自己不好.
中国就是这个大环境.
在德国也无所谓了。谁认得谁啊!;)
一只翅膀
发表于 2008-1-29 13:31
原帖由 大飞 于 2008-1-29 07:55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可就算那人坐牢了对女人来说有个P用。。。。。。。最主要还是要防患于未然,
不要做让别人误会或者容易产生误会的事情,尤其是对那些喜欢暧昧的女性,玩火烧身。。。
夜路走多了总会碰见色狼的。。。。
防患于未然很难。。。因为罪恶的念头是藏在别人头脑里的。
女性能做的就是随身带防身用品,辣椒水,电棒什么的,或者学点防身格斗术。
误会这事,是不能预防的。就像有人想犯强奸罪一样。$怒吼$
一杯茶
发表于 2008-1-29 13:41
原帖由 Anonymous 于 2008-1-29 10:26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也有过一次这样的经历....男人真他妈的不是人.
事后还去和别人说自己是选人选错了,才没有上成......
:o :o :o 怎么会有这样子的人渣阿~~~阿]~~~阿]~~~
子霁
发表于 2008-1-29 13:43
原帖由 scarletmood 于 2008-1-26 22:37 发表 http://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太没有防备了吧,无语。有不熟的人在房间里还躺在床上确实不太好。
宿舍那么小,是由可能做到床上的!
搂住,别气愤了,以后可得小心点了!
草全
发表于 2008-1-29 14:38
就是阿,住过学生宿舍的都知道啊,房间就那么小,书桌和椅子都被占了,也只有床能坐了。
草全
发表于 2008-1-29 14:44
明明就是那个男人差劲,怎么就有些人还指责起楼主了?我个人也遇到过性骚扰事件,虽然没有发生什么,但是想起来就后悔当时没有让那个人断子绝孙!!我可以保证,我从来没有做过什么让人误会的举动!!!!可是不愉快的事情不也还是发生了??
Reisender
发表于 2008-1-29 15:04
孤男寡女相处的时候一定要小心,即使是很熟的朋友,在宿舍或者有床的地方,女孩一定要和床保持距离。一旦坐在床上就会产生暧昧的气氛。也许是那个男孩误会了一些。男孩冲动起来是不计后果的。以后小心$考虑$
gisela_xu
发表于 2008-1-29 15:26
这个人太过分了,大家是同胞,帮忙是应该的,怎么可以这个样子
cn1h
发表于 2008-1-29 15:30
我不得不说,在德国有些男的真的很恶心. 我还听说有ws男ws外国mm.真给中国男人丢脸...
gisela_xu
发表于 2008-1-29 15:34
ws是什么意思呀
pec
发表于 2008-1-29 17:42
原帖由 qdhang521 于 2008-1-26 22:35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唉,不鄙视出去找小姐的,就鄙视这种贱男人。真给男人丢脸啊。
还有这种内向的是最容易发生心理变态的。
这种男人可悲又可恶!!!
真是生理,心理的双向变态啊!!!
茶水泡白饭
发表于 2008-1-29 18:10
$怒吼$ 如果有刀应该宰了他这个gnyd
meirwang
发表于 2008-1-29 18:12
看后相当气愤.
都是出国混的,不帮忙就算了,还下黑手!
应该曝光,姓氏名谁?哪个城市,什么专业的.
这种人不被法律制裁,也要被道德谴责!!!
michaellord110
发表于 2008-1-29 18:25
这哥们几百年没开荤了吧,相当有可能还是处男,但是不排除招过鸡的可能性
Anonymous
发表于 2008-1-29 18:30
法律版有几乎一样的案件,当事人如果没有记错,就是选择报警了,警察纪录下那个男人的姓名,备案等等,有过一次怎么肯定没有第二次呢?
当然,前提这不是一个坑,因为很少有人会把强奸未遂的事情有兴趣一步一步写得那么清楚$汗$ $汗$
Anonymous
发表于 2008-1-29 18:33
真是个臭男人!!!!!!!!!!!$怒吼$
michaellord110
发表于 2008-1-29 18:43
实在很难理解这种人的行为,就算得逞了,也只是一次毫无快感的性交而已,说不定还会早泻,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看,得到的效益还比不上红灯区30欧一次的。一旦搞砸了,身败名裂抬不起头做人不说,还很有可能坐牢,一辈子都毁了。所以总的来看,就跟拦路抢劫30欧一样愚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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