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aoruhong 发表于 2008-2-20 16:41

nothing

:( :(

[ 本帖最后由 shaoruhong 于 2008-2-20 18:28 编辑 ]

xumeng 发表于 2008-2-20 17:07

等死吧, 你当时牢牢实实承认没买票罚40欧是最轻的处罚, 而你现在已经违反刑法$NO$

liuliu66 发表于 2008-2-20 1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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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死吧, 你当时牢牢实实承认没买票罚40欧是最轻的处罚, 而你现在已经违反刑法$NO$

楼上的,别吓唬他了,快帮他想想办法吧。

xumeng 发表于 2008-2-20 17:26

没什么办法, 如果他的朋友去ANZEIGEN, 要么说出实情, 要么帮他隐瞒, 但要承担被识破后协同犯罪的风险 ,所以欧如果是他的朋友欧不会冒这个险, 而是供出楼主

所以楼主主动自首方为正道

mausreis 发表于 2008-2-20 17:45

楼主运气还好,没问题的,他找不到你的,别理他。有次人家要罚我遛狗没牵绳子,我报了名字生日地址后他们可是直接打电话就去警署核对了, 幸好我没撒谎$汗$

xumeng 发表于 2008-2-20 1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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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运气还好,没问题的,他找不到你的,别理他。有次人家要罚我遛狗没牵绳子,我报了名字生日地址后他们可是直接打电话就去警署核对了, 幸好我没撒谎$汗$
$m12$ 楼住NB的地方是报了别人的真实姓名. 这招威力可不是一般的小, 如果他朋友14天不去的话, 那罚款楼主应该能从给你的小条上看见吧, 会越来越多的

a9hb@dolc 发表于 2008-2-20 17:54

带着你朋友自首去吧。

Blüte 发表于 2008-2-20 17:55

楼上的楼上和我一样回答N次类似问题了啊。你出卖你朋友干嘛,干嘛不报上陈冠希的名字。

ciric 发表于 2008-2-20 1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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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的楼上和我一样回答N次类似问题了啊。你出卖你朋友干嘛,干嘛不报上陈冠希的名字。

qiang

violazen 发表于 2008-2-20 1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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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的楼上和我一样回答N次类似问题了啊。你出卖你朋友干嘛,干嘛不报上陈冠希的名字。

:D :D :D

demguten 发表于 2008-2-20 18:16

危险。不过希望楼主不管死活,30天以后都来报个到,讲一下近况如何。
:)

好傻好天真 发表于 2008-2-20 1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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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的楼上和我一样回答N次类似问题了啊。你出卖你朋友干嘛,干嘛不报上陈冠希的名字。

干嘛报冠希的名字啊?

:mad: :mad: :mad:

珠珠 发表于 2008-2-20 19:11

$怒吼$ 这不是害自己朋友嘛.

celinecy 发表于 2008-2-20 19:20

$m7$ 认识LZ这样的朋友算不算倒了血霉...

葡萄仔 发表于 2008-2-20 1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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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的楼上和我一样回答N次类似问题了啊。你出卖你朋友干嘛,干嘛不报上陈冠希的名字。

$支持$ $支持$ $支持$

lian_diary 发表于 2008-2-20 20:39

原帖由 Blüte 于 2008-2-20 16:55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楼上的楼上和我一样回答N次类似问题了啊。你出卖你朋友干嘛,干嘛不报上陈冠希的名字。
$高$ $高$ $高$

lian_diary 发表于 2008-2-20 20:41

原帖由 珠珠 于 2008-2-20 18:11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怒吼$ 这不是害自己朋友嘛.
那个朋友不会那么惨吧?就算被警察通知,去了发现他完全不是原来逃票的那个人,警察也会知道他是被人冒用了名字,本身没有过失啊$m14$

不过无缘无故忽然被警察局请去喝茶,该朋友也会认为自己最近比较倒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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