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mulation 发表于 2008-2-22 11:18

请教前辈一个关于家庭团聚的问题。

在德国混了几年终于快毕业了,正在考虑把国内的女朋友办过来,论坛里谁知道大致办理过程及前提条件。
我是这么打算的,找到工作后回国结婚然后以家庭团聚形式办过来。
另外有个问题是对方过来了拿什么签证呢,最重要的有没有工作许可?

先谢谢了。

longrun 发表于 2008-2-22 12:42

持家庭团聚签证,没有工作许可。
办理过程和条件LZ在论坛里搜一下吧,有很多讨论的帖子。:)

贝壳 发表于 2008-2-22 13:08

婚版置顶的帖子里有详细的申请过程,去瞧瞧吧

没有工作许可

simulation 发表于 2008-2-22 13:31

谢谢两位的答复

谢谢两位的答复

图灵根人 发表于 2008-2-22 20:51

最好先结婚,再办理你的工作许可。
家庭团聚签证最晚两年后可以拿工作许可。我太太的不到两年就拿了,移民局说是因为有了德语语言学习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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