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夜说书人》--作者:西冷悬疑社
致命倾诉倪小萍死了,是被电话线硬生生给勒死的。嗯,故事还是先从那天她忽然接到的一个神秘电话说起吧。
倪小萍在一家声讯台主持一档名叫“午夜倾诉”的栏目。作为一个乡下妹,能X市里找到这样一份既“体面”,薪水又高的工作,还有什么不知足的呢?闲暇的时候,倪小萍总是在笔记本上涂涂抹抹,当声讯小姐之前,她曾写过几部短篇小说投到杂志社,结果音讯皆无,于是她便打消了成为作家的念头,但偶尔还是会写上两笔的。
这天,倪小萍照例午夜十二点整端着一杯咖啡坐到电话机前,她今天准备写一篇关于电话的恐怖故事,可刚写下题目,电话铃就忽然响了起来。
“您好‘午夜倾诉’,我是媚儿(声讯小姐都有着属于自己的昵称),有什么可以帮您的吗?”
倪小萍的声音非常性感,就像她的人一样,很容易让男人想入非非,许多客户都是因为她的声音而频频光顾“午夜倾诉”的。其实他们并没有什么可倾诉的,他们只是一边听着她的声音一边幻想着和她做爱罢了。
电话那边先是一阵沉默,然后一个深沉的嗓音传了过来:“珊珊,别再生我的气了,好吗?”
珊珊?这名子有点耳熟!倪小萍愣了一下,她在脑子里迅速将声讯台另外的几位声讯小姐的昵称过了一遍,然而没有一个是叫珊珊的。也许是打错电话了吧?倪小萍耐着性子说:“不好意思,这里是‘午夜倾诉’栏目,您是不是拨错号码了?”
“珊珊别这样好吗?你听我说,我真的不是故意的,一切都只是意外,真的!你一定要原谅我,求你了!”
对方自顾自的说着,根本不理会她。
八成是个神经病!倪小萍想挂断,但忧郁了一下,最终还是被那个男人味十足的嗓音所吸引。或许,她是想听听这个男人究竟对“珊珊”做了什么。
“是你一再的逼我呀!开始的确是我不对,不该经受不住诱惑,但你实在不应该这样逼我!珊珊,我现在知道错了,求求你原谅我,求求你……”
男女吵架,女方生气,男方打电话寻求和解。倪小萍得出了这样一个结论。
现代人,尤其是男女之间的感情是最难处理的,倪小萍也曾经谈过一次恋爱,只可惜无疾而终。遇到了坏男人只是借口而已,说穿了,她对那个人缺乏耐心,她没办法容忍对方的一些恶习。
电话那头的男人仍然恳求着:“珊珊,你知道我是爱你的,你也同样爱我,但那真的是意外,是错手,你能原谅我吗?”
男人的声音最后竟带着哭腔。
爱?这个世界真的有爱吗?倪小萍不相信,爱情太过于虚幻,无条件的投入,到头来不过是竹篮打水。然而,那男人的恳求却将他她过早冰封的心给融化了。尽管他恳求的对象不是她,而是一个叫珊珊的女人。
“珊珊,你能原谅我吗?我真的不是故意的,能原谅我吗?”
倪小萍的心颤抖了一下,她发觉自己的眼角竟然湿润了。她的心里不住的回荡着那个男人声音:你能原谅我吗……
“珊珊,如果原谅我的话,就请你回答我,好吗?”
迷迷糊糊的,倪小萍说:“我原谅你……”
倪小萍心中一惊,我这是怎么了?就在这时,那个声音说:“谢谢你,小萍。”
说完,话筒里传出了“嘟嘟”声,电话被挂断了。
倪小萍无奈的摇了摇头,放下了电话。忽然她一下子愣住了!小萍!那个人竟然……知道我的名字!倪小萍惊得阖不拢嘴,一股寒意慢慢从心底滋生了出来。
隔了一会儿,倪小萍不禁哑然失笑,真是的,一定是哪个老客户在故意吓我。想通这点,她端起咖啡轻轻抿了一口,准备继续写她的恐怖故事。
然而她刚刚提笔,胸口一阵突如其来的刺痛令她的手一抖,笔跌落到桌上,墨水将笔记本沁湿了一大片。
不会这么巧吧?自己正在构思一部关于电话的恐怖故事,接着就接到了一个莫名其妙的电话……倪小萍不敢再往下想了,她决定暂时住笔。
抬头看了一眼墙壁上的挂钟,已经是2:50了。困意慢慢袭上了倪小萍的眼皮,她强打精神翻开桌上昨天没看完的晚报。
这时,她的眼皮猛跳了两下,一颗心瞬间沉了下去,她看到娱乐新闻版的头条,斗大的标题写着:玉女歌手珊珊香消玉殞。
珊珊!那个男人嘴里一直念叨着的,不正是珊珊吗?
报道先是对珊珊的生平简介了一下,紧接着便对她的死大书特书。她的尸体是在一幢住宅楼下发现的,经过法医确认,她是被人从六楼的天台推下来的,死时穿着一件白色睡衣,而凶手则是她的经济人兼男友高强。有目击者称,高强把珊珊从楼上推下之后,曾经用手机打过一个电话,然后便跟着跳楼自杀了。
报纸上还有她们的照片,珊珊看起来是个很妖艳的女孩子,细细的眉眼像是会勾魂,笑起来酒窝很深。而高强则是个年纪在30至35岁之间的中年人,脸上透着一股子成熟稳重。
倪小萍细细回味着电话里那个男人的声音,成熟而稳重……她疯狂的摇着头,不会是他,他已经死了!然而她的眼睛却直勾勾的盯着照片,她似乎看到照片里高强那棱角分明的嘴唇动了起来:你能原谅我吗……
“噹、噹……”整点报时的钟声将倪小萍从幻觉中惊醒。
这时她发现照片下还印着一串数字,那是高强临死前拨打的电话号码,警方希望电话号码的主人看到报道后立刻主动与警方联系。
倪小萍将目光移向那个电话号码……天那!倪小萍尖叫了一声,那个号码不就是她所主持的“午夜倾诉”的电话号码吗!
她彻底崩溃了。
一阵凉风自倪小萍脖颈后袭来,吹得她寒毛竖起,紧接着是一阵尿意上涌。她慢慢的回过头,一个身穿白色睡衣的女人静静的站在她的身后看着她。女人忽然“咯咯”笑了起来,笑得很妖艳,细细的眉眼如同天上的那弯新月。
“你为什么要替我原谅他?你为什么……”
第二天一大早,声讯台的经理发现了倪小萍的尸体,便立刻报了案。警方勘察了现场后,初步断定,倪小萍是自杀的,并在她的桌子上发现了一本被墨水浸湿的笔记本,上面歪歪扭扭的写着两个字:电话。 蒸脑
余卫平将手中那张看了半天的报纸扔还给蔡舟,蔡舟笑嘻嘻的说:“怎么样?那个叫倪小萍的声讯小姐死得真够恐怖的吧?”
余卫平摘下眼镜揉着发红的眼睛,嘴里满不在乎的说:“还是算了吧!这也叫恐怖?三年前,有人在解剖室里被死人扇了一巴掌,结果被吓疯的事,那才真的够恐怖呢,据说那个尸体是……”
“嘘——小声点,这件事校长不是说谁都不准提吗?小心被别人打小报告!”蔡舟以手为刀,在脖子上一斩,笔划了个“杀”的手势。
余卫平和蔡舟鬼鬼祟祟的朝食堂四周看了看,紧扒了两口饭,然后捧着厚厚的讲义溜出了食堂。
余卫平和蔡舟是X医大的大一学生,同是老乡,还住在同一寝室,所以他们的关系可想而知。但这并不表明余卫平对蔡舟没有看法,蔡舟谨小慎微的作风非常的令余卫平不以为然。
余卫平的近视眼本来只有三百多度,上了一个学期的人体解剖,用功读书加上福尔马林熏的,已经增加到六百多度了。这学期又有一门重头课——神经解剖学,弄得他昏昏沉沉、叫苦不迭,连陪女朋友下趟馆子、看场电影的时间都没有。
明天神经解剖要月考,余卫平和蔡舟吃完了晚饭,和同组的几位同学结伴来到实验室。班上的同学大部分都到了,余卫平这一组来得算是晚的。
“今夜吾等挑灯夜战如何——?”蔡舟拉着长音提议道。
余卫平点点头,心想:不挑灯夜战怎么办?上次月考临时抱佛脚,结果才得了56分,这次要是再考砸了就完蛋了!想到这,他戴上橡皮手套,从一个大玻璃罐里,把分配给他们那组的人脑小心翼翼的捧出来,一股呛人的福尔马林气味冲入他的鼻子、眼睛,熏得他眼泪鼻涕齐流。
蔡舟早在水槽里接满了水,余卫平把那颗颤微微的人脑捧到水槽里,涮了涮,又扭开水龙头冲了一下,把深藏在褶皱里的福尔马林冲干净,这才把它摆在旁边的一个长方形的搪瓷盘子里。
“瞧瞧你的眼睛,跟烂桃似的,快处理一下,我端回去好了,同学们都等着呢。”看着余卫平的眼睛被呛得睁不开,蔡舟好心的把盘子接过来。余卫平本不想交给他,但眼睛实在难受,只好松手。蔡舟端着盘子走了,余卫平靠着墙,摘下眼镜,用袖子擦了擦眼泪和鼻涕,闭眼休息了一下,这才好过些。
这学期已经好多了,他不禁回想起上学期上人体解剖课时的情景。
一掀开覆盖在尸体上的塑料布,一股浓重的福尔马林气味冲出来。几十个人围着一具尸体,气味散不开。余卫平看一会儿,就得跑到窗口透透气。这门课的教授又是个老古董,解剖尸体时不许戴手套,说那样有助于学生真正了解肌肉的构造,还特意列举了中国古代的几位解剖大师,说他们从不戴手套。结果弄得一双手直脱皮。
到了期末,一具原本完整的尸体被切割成了一堆碎肉,只剩下脑子没有动过。最后一堂课时,助教示范从脑壳里取出脑子给大家看。
助教的胆子可真够大的,把那颗已割得稀烂的人头从脖子上“呼噜呼噜”的切下来,刚把它放在大搪瓷盘上,有个女生就被吓昏了过去。助教没有理会,他一手按住头,一手握着解剖刀,围着耳朵以上的部位一划,头皮就切开了。尸体被福尔马林泡久了,像腌制的蜡肉一样,肉质坚硬,助教一面割,一面撕,嘴里还不停的唠叨:“这皮可真硬!”废了好大劲儿他才把头皮剥下来。这时就听见“噗通、噗通”两声,又有两个女生昏了过去。
助教把头皮扔到一旁,拿起电锯,围着切痕锯起来,刺耳的“嗡嗡”声听得人头皮发麻。锯了一圈,用刀尖一撬,头盖骨便“啪”的一声砸在地板上,像驼螺似的转起来。接着,助教按照一定程序把脑子取出来,展示给同学看。余卫平忽听身后“哇”的一声,紧接着感到后背和脖颈一片温热湿滑,急忙回头,却是蔡舟竟忍不住吐了他头颈。
示范完毕后,各组自己动手,把面前尸体的脑子取出来,取得好坏要打分数。余卫平手巧,他们这组由他主刀,取得了不错的分数,还受到了助教的夸奖。脑子取出后,放在一个大玻璃罐里,加上20%的福尔马林,贴上标签,写明组别,留着下学期上神经解剖学时用。
同组的同学几乎都到了。一组只有一个人脑,实在是狼多肉少。所幸高年级的学长们解剖过的脑子都留了下来,一罐罐的摆在架子上供后来者参考。余卫平有些不高兴,自己拿的,却被蔡舟他们捷足先登。可又没法子,谁让自己眼睛不争气呢!只好到架上搬下两个罐子,一罐是水平方向切的,一罐是前后纵切的。
余卫平把罐里的脑子捞出来,盛在盘子里,打开讲义和图谱,结合实物仔细观察起来。这些脑切片每一片都有普通饼干薄厚,颜色有点像他前天吃过的白切羊肝。余卫平把切片一片片叠起来,叠成一个脑子,然后再一片片打开,一面看,一面默想着各部分的关系。
余卫平看一会儿,就端到水槽里去冲一下,這样福尔马林的气味会淡些,就这样反反复复,转眼间已经是晚上10点钟了。很多同学回寝室睡觉去了,蔡舟非要拉着余卫平去吃消夜,他不愿浪費时间,让蔡舟自己去,然后洗洗左手,從书包里摸出两个中午吃剩的肉包子,一面吃一面用右手翻动着脑切片。
包子面皮虽然坚硬的如同被福尔马林泡久了的人皮,但肉陷儿却很香软,余卫平胡乱几口就吃了个精光。
实验室里靜悄悄的,偶然有低声的讨论声。余卫平念书喜歡自己念,不喜欢和別人讨论,他坐在一个角落里,背靠着墙。墙上有一幅巨型人体骨骼挂图,比例比真人还大。余卫平抬头看看挂图,图中的骷髅就像在对着他笑似的。左边是一排木柜,里面放着一罐罐内脏标本。右边靠墙的架子上,摆着一顆泡在药水中的人头。那顆人头也像是在朝他冷笑:明天考不出来看你怎么办?
一想到明天的考試,余卫平赶紧低下头来,照着图谱按图索骥。
实验室里那座老式大挂钟“噹、噹……”的敲了十二下以后,同学们已经没剩下几个了。余卫平不为所动,决定奋战到天明。到了午夜两点,实验室里只剩下七、八个人。余卫平强打着精神,继续撑下去,但看着看着,心神渐渐恍惚了起来。
同学们不知道什么时候都走光了,余卫平猛的抬起头,发现实验室中只剩下他一个人,该死的蔡舟竟然吃了那么久!也许早就回寝室了吧?心里这样想着,他有点害怕起来,想离开,但一想到明天的考试,又舍不得走。“怕什么?那些尸体都被切碎了还有什么好怕的?那些脑子还会咬我不成?”余卫平为自己打着气。
但在同学们中所流传的那个令人毛骨悚然的故事又涌上心头:有位同学在解剖室开夜车,尸体忽然挥起右手,“啪”的一声扇了他一个耳光,这个同学当时就吓疯了!
挣扎了一阵子,心神愈来愈不安。良久,良久,余卫平才下定決心,把脑子倒回玻璃罐里,夹着厚厚的讲义,走向门口。
“咔、咔”
咦?大门怎么开不开了?
“咔、咔”
糟糕!门在外面被郭师傅给反锁了!
门打不开,余卫平顿时慌了。“走後門好了!”实验室的后门通到停尸间,那里有一扇门通到外面。余卫平越过一排排的解剖台,脚不沾地的奔到后门,握紧门把手,心“怦怦”直跳,一扭,还好,门开了。
停尸间里有一股浓重的福尔马林气味,熏得余卫平眼泪鼻涕齐流。绕过两个浸泡尸体的大水泥糟,打开外门,余卫平这才长舒了一口气。
看看天色,阴沉沉的,不见星月,雾气很重,朦朦胧胧。余卫平回头看看实验室,不禁又为明天的考试担心起來。“还沒看好,怎么办?”想回实验室,但又沒有伴,犹豫了片刻,只得叹了口气,朝寝室走去。
雾似乎愈來愈浓,连路灯的光晕都被遮住了。走着、走着,迎面一个人忽然从雾气中闪了出来。这么晚了怎么还有人在外面瞎逛?不会是遇到坏人了吧?余卫平心里狐疑不定,时刻为逃跑做准备。待那人走近一看,原來是个四十开外的中年男子。
“你是不是刚从解剖室里出來?”那男子问。
余卫平打量他一下,见他西裝笔挺,一副绅士派头,一颗悬着的心顿时落地。余卫平点点头,算是回答了他的问话。
“你剥过人脑沒有?”男子又问。
余卫平点点头,心里却暗自奇怪,这人是不是有毛病?怎么会问这种问题?
“唉呀!那可太好了!”男子的一双小眼睛中露出喜色,“我想请你帮个忙,一个小忙,不知道可不可以?”
“什么事?你说吧。”
“唔,是这样的……”来人压低了声音说:“我的顶头上司有一天对我说,他什么肉都吃过,可就是沒吃过人肉,我就把自己的小孩杀了,煮了一碗给他吃,他吃完后,赞不绝口,说他还想尝尝人脑是什么味道。哎!想不到人脑那么难剥,所以嘛……”
“你想找我給你剥人脑!?”余卫平打断他的话。
男子点头。
余卫平望望那人,心想:真是人心不古,为了讨好上司,竟然连自己的小孩也杀了。看他一副绅士派头,沒想到肚子里裝的卻是狼心狗肺。但转念一想,反正人又不是我杀的,何不利用這个机会复习复习,好应付明天的考试!想到这里,就答应下來。
男子领着余卫平,曲曲折折,来到一座大院落前。男子按一下门铃,大门“吱——呀——”一声开了,应门的是一個妖里妖气的女人。怪不得会把自己的小孩杀了,这女人一看就不是什么好货!余卫平心里这样想着,但脚下并未停步。
三个人进入房內,男子对女人耳语几句,女人便迫不及待的打开冰箱,捧出一颗小孩头来。余卫平想,做解剖时,尸体都是用福尔马林泡硬了的,脑子也泡得像豆腐干。沒泡福尔马林以前,脑子嫩得像豆腐脑,是沒办法剥的。“何不先蒸熟了再剥?”余卫平灵机一动,想出一个好主意。
主人夫妇连连称好,一齐动手准备瓦斯炉,架上蒸锅,把小孩头放在锅里,放上些豆油葱姜佐料,扭大了火,“咕嘟咕嘟”的蒸起来。
趁着还沒蒸熟,余卫平又让两口子准备好锯子、水果刀等器具。看看时间差不多了,一股肉香飘出来,约莫着应该蒸透了吧?主人夫妇把小孩头从蒸锅里端出来,交给余卫平。余卫平懒得得自己动手,指导主人夫妇把头骨锯开。
即使是小孩头,骨头还未成型,但还是锯了半天。看着她们笨手笨脚的样子,余卫平很不耐烦。锯开后,主人夫妇已经累得满头大汗。余卫平接过来,照着取脑的要领,小心翼翼的把大小脑取出来。蒸过的脑子,像泡过福尔马林一样,也变硬了,但却没有刺鼻的怪味,反而很鲜香。余卫平把脑子放在大盘子里,用水果刀一片片切开,一面切,一面观察,一面吞咽着口水。
女人非常善解人意的说:“这位同学一定是饿了吧?要不,吃两片尝尝,反正还有很多,够领导吃的了。”
余卫平的肚子的确是饿了,他摸了摸肚皮说:“这怎么好意思呢,毕竟您就一个孩子,脑子还这样小。”男子微笑起来:“吃吧吃吧,还有很多。”这时女人已经取来了一碗调料摆在余卫平面前:“不用客气,就直接用手抓着吃吧。”
余卫平真是饿坏了,也不再推辞,直接抓起一片脑子沾着调料吃起来。“唔,您孩子的脑可真香啊!”
几片下肚,余卫平有些忘乎所以起来,他一边啃着脑片,一边为主人夫妇讲解人脑的构造。“这是穹窿,这是內囊,这是海马(均为脑部构造名称)……”余卫平庆幸自己又有一个复习机会。“有福之人不用忙”,他心里想:看来明天的考试不会成问题了。神经解剖过了,二年级就天下太平。三年級一过,以后进入临床就好混了。七年一念完,汽車、洋房便什么都有了……
他愈想愈开心,像是已触及那企盼已久的远景似的,不知不觉间,小孩的脑子已被余卫平吃了个精光。
余卫平心中一惊,有些不好意思的说:“实在是对不起,全被我吃光了,这可怎么办好!”主人夫妇的脸上一点也没有不快的表情,女人笑呵呵的说:“没关系,还有很多。”
还有很多?余卫平这才注意到她们一再提及的这句话,他有些不解:“难道……你们不只一个孩子?”男子的眼神闪烁了一下:“我们就这么一个孩子。”“那你们为什么说……还有很多?”余卫平感到事情有些不太对头。
忽然,房间的灯光一下子暗下来,男子指了指余卫平的头,阴恻恻的说:“你吃光了我小孩的脑子,我没办法向领导交代,自然是拿你的脑子充数了。”这时就听女人猛地怪笑起来:“同学,交出你的脑子,交出你的……”
余卫平向女人瞧去,不禁毛发直竖,只见那女人头发披散,脸色慘白,嘴巴血红,露出一口獠牙,手里握着血淋淋的锯子正一步一步的向他逼近。
余卫平大叫一声,昏死过去。
“什么事?什么事?”
余卫平睁开眼,蔡舟站在他的面前,他的左边,摆着一大叠讲义,右边的搪瓷盘里,堆着一大堆人脑切片。
“你刚才大叫一声,吓死人了,到底做了什么恶梦?”蔡舟一脸关切的问。
余卫平终于回过神來,原来是南柯一梦。
时间宝贵,他不愿多说,揉揉眼睛,搖搖头,又看起书來。
“噹、噹……”挂钟敲了四下,已经是凌晨四时了。这时,蔡舟伸了个懒腰,打着哈欠夹起讲义转身朝门口走去。余卫平急忙问:“你不复习了?”蔡舟摆了摆手说:“困死了,回去补个觉。”
快要出门的时候,蔡舟忽然回头冷冷的说:“下次吃脑子的时候可别忘了叫上我啊!”
余卫平顿时感到一阵天旋地转。 撞车
老张今天特别兴奋,北方小城S平,对于他这个南方人来说,充满了特别的吸引力。
老张叫张全泰,X市人,四十出头,三个月前被一家通信设备厂聘为司机。两个月后,厂里又招了一名东北籍的司机,叫王一。
早就听人说东北人贼能喝酒,连大姑娘家都能整上两杯。老张喝酒自认为海量,朋友同事没一个是他的对手,而王一也从来没在酒桌上服过谁,两个人很自然便成了朋友。
从王一口中,老张第一次听到“S平”这个地名。S平也被称为“小香港”,不大的城市里却有上百家夜总会、按摩院、洗脚房,许多俄罗斯少女到这里淘金。
这次老张和王一奉命到长春提车,正好途经S平。
一想到那些水灵灵的俄罗斯姑娘,老张猛地一脚油门儿,80迈的时速一下子被提到120迈。
此时已经是晚上九点多了,天黑得透透的。老张想在十一点之前赶到S平,他知道S平的夜生活十一点才真正开始。
老张有点累,有点困,他回头看了一眼后坐上睡得跟死猪差不多的王一,心想:你一直睡到天亮才好呢,等会找小姐省得多付一个人的钱。”
他不停地跟倦意做斗争,尽管越来越困,但他没有打磕睡,稳定地控制着方向盘,他知道自己正在做什么,他是一名老司机。
广播里放着靡靡之音,忽然一条消息插播进来:“警方正在全力寻找半年前从Z江精神病医院逃出来的病人,他是在杀死医院的一位护工后逃走的。我们再次重复先前的警告,虽然该病人外表柔弱无害,但病一发作,就会造成伤害,据了解,该病人有可能已潜入东北地区,望广大司机不要随便搭载陌生人,以免发生意外。”
老张撇了撇嘴,作为司机,类似的警告几乎天天都能听到,他已经麻木了。
关于搭载路边的陌生人,终于铸成惨剧的事时有发生,幸运的,只是丢掉汽车和财物;不幸的,则连性命也赔上了。有的身上只中一刀或一枪,那还不算很惨,有人则被残忍地杀害,死得相当恐怖。
老张正想着,冷不防车头的光柱里出现一个身穿灰色风衣的人!
他大吃了一惊,猛地踩下刹车。车虽然刹住了,但那个灰衣人还是“砰”地一声被撞倒在地。由于太突然,他的头重重地撞在方向盘上,昏了过去。
不知过了多久,老张醒了过来。
额头上火辣辣的痛楚使他脑子一片混乱,好一会儿,他才逐渐冷静下来。他忽然意识到,自己撞人了!
老张急忙跑到车前查看。车灯很亮,很刺眼,好半天他的双眼才适应过来,他一下子愣住了,车前并没有躺着人。他又在附近找了一圈,还是没有找到那个人。难道是自己眼花了?他俯身查看车头,前脸儿上有一处明显的凹痕。
这就怪了,明明撞上了,怎么人就没了呢?难道他自己爬走了?不可能,当时的车速至少在120迈以上,别说是人,就算是头牛也撞死了。
四周漆黑一团,静悄悄的,形态各异的怪树在黑暗中张牙舞爪。一个高大的广告牌矗立在路旁,一个女人在上面笑得很诡异,她的旁边写着“平安保险保平安”。
一阵凉风灌进老张的衣领,他不由得哆嗦了一下:难道是撞鬼了?
老张不敢再待在外面,急忙回到驾驶室。
驾驶室里同样静悄悄的,静得连他的心跳声都能听得一清二楚。
王一这小子真是头猪,弄出这么大的动静居然还能睡得着!老张忍不住在心里骂了一句,他想叫醒睡王一,可是当他的目光落在倒车镜上时,却傻眼了,后面空空荡荡,王一竟不知去向!
开始的时候,老张以为王一到路边树丛里蹲坑儿去了,整整一个下午,王一都在嚷着肚子疼,想拉屎。可是一个人肚子再疼,也不可能拉这么久吧?
老张心里毛毛的,不是因为他刚才撞了人,而是因为王一忽然不见了。
老张看了一下表,时间是十点整,也就说,王一失踪已经差不多快一个小时了。他拿出手机再次拨通王一的号码,可回答始终是:对方不在服务区,请稍后再播。
不能再这样等下去了。老张收起了手机,缓缓地发动汽车,他故意把引擎的声音弄得很大,他希望王一能够听到引擎声。
然而王一就如同人间蒸发了一样。
距离S平还有一个小时的路程,车子被开得小心翼翼,老张生怕再撞上什么。此时此刻,他感到一阵孤独,他很想有个人陪在自己身边。
车子在无尽的黑暗中滑行着,广播里还是那则消息,“警方正在全力寻找半年前从Z江精神病医院逃出来的病人……”
老张的心忽然抖了一下,事情会不会是这样?
深夜,一个狂乱的精神病人看到公路上驶来一辆车。当车接近时,他将一个套着灰色风衣的假人抛向车头。假人一下子被撞飞了,而司机因为刹车过猛撞在方向盘上昏了过去。精神病人将车后坐的乘客杀死,并拖入路旁的草丛中分尸、掩埋,然后抱着假人,消失在茫茫夜色中。
一股凉气顺着老张的脊背直窜上来,他越想越觉得就是这么回事。
可是,那个精神病人为什么不把自己也杀死呢?也许,当时刚巧有一辆车路过?也许他规定自己一天只杀一个人?也许……根本就没有什么精神病人!
一抹古怪的笑容忽然浮上老张的嘴角,他想:如果警察一旦查出撞人的事,大可以推在王一头上,就说他撞了人后畏罪潜逃了,深更半夜的,不知道跑到哪去了。
老张忽然感到自己很幸运,如果不是王一忽然消失,弄不好自己就得蹲大狱。
想到这,他跟着广播哼起了一首老歌。歌曲说的是,一个到农村插队的男青年和一个当地的女青年相爱,有一天男青年忽然接到回城通知书,在他临行前的晚上,这对情侣到村外的小河边幽会……
忽然,一名身披大衣的警察出现在车的正前方,他的右手向前平伸着,阻挡着车子前进。
老张猛地将车刹住,他有些惊讶:警察这么快就找上门了?
他静静地坐在驾驶室里,一边打着腹稿,一边等着警察过来问话。一分钟过去了,警察一动不动。三分钟过去了,警察还是维持着刚才的姿势。
老张毛了,感到事情有点蹊跷。
他战战兢兢地出了驾驶室,走向警察。警察仍旧维持着刚才的姿势,一动不动,他的大半张脸都藏在大延儿帽的阴影里,只露出一张嘴,嘴唇腥红,嘴角以一种诡异的弧度向上挑着,看起来很有些瘆人。
“同志!”
老张叫了一声,警察没理他。
“同志!”
老张又叫了一声,警察还是没理他。
老张有些火大,他伸手去推,谁知那警察“哗啦”一声倒在地上。老张倒吸了一口凉气,竟然是个塑料假人!
太邪门儿了!老张撒脚如飞跑回驾驶室,大口地喘着粗气,额头上早已沁了一层细密的冷汗。
他的眼睛死死地盯着前方,车灯笼罩的范围里,一个身披警用大衣的假人在那里静静地躺着,大延儿帽滚到一旁,脸全部露了出来,不光是嘴在笑,连眼睛也充满了笑意,说不出地诡异。
老张看得心里麻麻的,忍不住想:难道是那个精神病捣的鬼?对!一定是他干的,他并没有放弃杀我,他是想玩儿死我!
这样想着,老张再也坐不住了,他用最快的速度发动引擎,猛地踩下油门儿,汽车怪叫着向前冲去,“咔巴咔巴……”一阵脆响,车子从假人身上压了过去。
十分钟后,车速才逐渐放缓下来。老张用一只手控制着方向盘,伸出另一只手擦额头上的冷汗。此时他的心跳稍微平稳了一些,他已改变主意,还是让小姐见鬼去吧,等一下到了S平,找个旅店好好睡一觉。
车子在漆黑的公路上悠悠地行驶着,这时,广播里再次传出那则消息。
老张忍无可忍地关了广播,驾驶室一下子陷入了沉静。就在这时,他听到身后传来一阵轻微的响动,还没等他反应过来,一只手已经按在了他的肩膀上。
老张的头皮一下就炸了。
“老张,干嘛把广播关了?”
说话的是王一!
老张望向倒车镜,只见王一正用力地揉眼睛。
“你……你不是失踪了吗?怎么会……忽然出现在车上?”老张战战兢兢地问。
“失踪?我看你是活见鬼了!我皇且恢倍荚诤竺嫠觉吗??br />
“一直都在?”
“一直都在。”
“真的在?”
“你有病啊!”
“……”
老张在极度惊恐中沉默了。他知道这个世界上,有许多让人解释不通的事情,但那些都似乎与他无关,他从未想到有一天自己会碰到。
“等一会儿到了地方,咱们找家烧烤店好好喝顿酒吧。”
王一听到“烧烤”一下便来了精神,点了根烟,眉飞色舞地说:“中啊!别的什么都不点,就点烤羊腰子,那东西可是大补哇……”
“小心!”
老张叫了一声,原来王一不小心将烟头楮在后椅背上了。
“那可是真皮坐椅啊!你一个月的薪水都赔不起。”
王一嘻嘻一笑:“别说得那么严重,你不说,谁知道?就说是赵经理弄的不就得了!”
赵经理是厂里的二把手,管销售,经常外出应酬,逢酒必醉,而且喜欢抽烟,是最好的背黑锅人选。
车子逐渐提速,很快便达到80迈。不过,公路长而平坦,四周一团漆黑,使人感觉不出有那么快。两个人谁都不说话,像是各怀鬼胎。
老张伸手拧开收音机。见鬼,仍是刚才那则消息,他的手哆嗦了一下。
“你好像很紧张?”王一忽然打破僵局。
“没有呀,我干嘛紧张?”
“你觉得那个疯子是个什么样的人?”
“这个……我说不上来。”老张有点心不在焉,此时他正想着另外一件事情:王一知不知道刚才撞人的事?
“我知道他一定是被逼疯的,他一生都在被逼迫之中,总是有人在背后算计他,图他的钱财,图他的老婆,但他却拿对方毫无办法,于是他疯了。可是在精神病院里,医生护士也欺负他,不拿他当人看。”
王一说着,眼睛凝视着倒车镜中的老张,“于是他爆发了,一个人能忍受的就那么多,然后就有倒媚的当出气筒。”
老张的心不由得打了个突:他怎么知道得这么清楚?
“也许他已经盯上咱们……”
王一的话嘎然而止。
老张感到一阵不妙:“怎么不说下去了?”
后面静悄悄的。老张朝倒车镜望去,随即猛地踩下刹车。后排坐上根本没有人!
老张打量着车后坐,的确没有人,可他仍然不死心。他打开后门,仔细查看起来,他甚至将坐垫都掀了起来……
五分钟后,老张气喘吁吁地坐回驾驶室。他拿出矿泉水猛灌了几口,然后往头上倒了一些。见鬼了!真是见鬼了!难道刚才的一切都是我的幻觉?等等!他死死地盯着倒车镜,他看到车后坐的靠背上有一个黑色的疤痕。
老张急忙来到后坐,仔细观察着那块疤痕,没错,是烟头烫的。他又凑过去闻了闻,一股淡淡的焦胡味钻进他的鼻孔。
老张默默地回到驾驶室,看着窗外无边的黑夜,他终于体会到了什么是恐惧。
他本以为刚才和王一的对话完全是出自自己的幻觉,现在看来,那跟本就不是幻觉,几分种前王一的确坐在后面和自己说话。
可是,一个正在说话的人怎么就突然消失了呢?这说不通啊!
老张像是忽然想起了什么,他拿出手机拨通了王一的号码。
“喂!你他妈跑哪去了?怎么把我扔在半路上,自己就开车跑了呢?你他妈太不够意思了!”王一的声音连竹炮似地从电话里传出来。
老张怔住了,他只不过是想试一试而已,可没想到王一的电话居然通了!而且接电话的正是他本人!
“你……你在什么地方?”
“废话!我当然是在你开车撞人的地方!快回来接我啊,这里,冷得要命!”
老张如同被闪电击中,嘴巴张成一个黑洞,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你为什么不说话?你快来接我啊,这里,冷得要命!”
“好吧,我这就去,你可千万别走开啊!”
“快点!”
老张挂了电话。呆了好一会儿,正当他准备发动引擎时,忽然想起王一连续说了两次“这里,冷得要命”,这话听起来有点怪怪的感觉。
现在是10月份,虽然是东北,虽然是半夜,但也不至于“冷得要命”。老张把手伸出窗外,外面的风热呼呼的,他的心一下子就凉了。
王一莫非已经死了?他是在另一个世界接我的电话?
老张拿起手机再次拨通了王一的号码。
“怎么了?”
“王一,天气这么热,你怎么说冷得要命?”
“拜托!挨着具死人,换了你也冷啊!”王一愤怒地吼道。
老张怔了怔,心想也是。
“你千万别走开,我马上就去接你。”
老张收起电话,驾车掉头朝来路驶去,可是刚驶出不到五百米,车子忽然停住了。他又一次拨通了王一的手机。
“又怎么了?”
“王一,我问你,看我车子开走了,你为什么不马上用手机联络我?”
“老张,你这是什么意思,我……”
“王一,我这么说也许你会不高兴,我认为,你已经死了!”
“嘟、嘟、嘟……”
信号忽然断了。
车子朝着来路驶去。虽然老张心里很害怕,但最终还是决定回去看看——他要把撞死的那个人的尸体处理掉,如果王一真的没死,也顺便把他处理掉。
老张的双眼木然地盯着前方,收音机里,一位老中医正试图让一位男青年了解性福的真缔,顺便兜售祖传秘方。
老张低头转了个频道,等他再抬起头的时候,车头前方忽然出现了一个人!
他猛地踩下刹车。高速行驶的车子尖叫着向前滑行了四、五米,正好停在那人身前。
老张看向那人,心脏“忽悠”一下。那人身披警用大衣,头戴大延儿帽,右手向前平伸着,脸上露着古怪的笑容。
刚才明明被压碎了,怎么这会儿又立在这里了?
老张哆哆嗦嗦地下了车,走到假人跟前。没错,正是刚才的那个假人,头脸上有很明显的裂痕,是轮胎压过的痕迹。他伸手想去摸,但中途又缩了回来,他怕那个假人忽然活过来。
就在他一愣神儿的工夫,假人晃了两下,朝他扑过来。
徒生的变故令老张几乎崩溃,他尖叫一声,转身就跑,假人“咚”地砸在车头上。
老张坐在驾驶室里大口地喘着粗气,眼睛死死地盯着“趴”在车头上的假人,假人的头微微向前抬着,脸上充满了古怪的笑意,看得老张寒毛直竖。
老张咬了咬牙,猛地踩下油门儿,车子一路嚎叫着冲了出去,假人“哗啦”一声钻进了车底。
老张刹住车,从倒车镜里看了一眼躺在路上的那具支离破碎的假人,横下一条心,将车子倒了回去。“咔巴咔巴……”假人被车轮碾得粉碎。
老张得意地大笑起来:“哈哈!看你还敢不敢拦我的车!哈哈——”
车子一溜烟儿地驶远了。
大约二十分钟后,车子停了下来。老张把头伸出车窗张望了一下,没错,这里就是肇事的地方,他一眼就认出了广告牌上的女人。
四周静悄悄的,连个鬼影子都没有。老张忽然想到:会不会是那个精神病人设下的圈套,模仿王一的声音将他引到这里来?想到这,他从工具箱里拿出一柄尖头锤,在手上掂了掂,然后下了车。
“王一,你在吗?”
老张充满戒备地喊了一声,没人回答。他四处找了一圈,在确定王一并不在这里后,他掏出手机拨通了王一的号码,随即,不远处的草丛里响起了那首“东北人都是活雷锋”。
原本诙谐的曲调,此时竟透着一股子寒意。
老张顺着铃声一步步朝那个漆黑的树丛走去,每走一步,铃声就更响一些。
他很快就来到了铃声的源头。那是一个草堆,大得异乎寻常的草堆,足足有半人高,里面藏一两个人是没问题的。
老张的心脏猛地缩紧,他向前走了两步,音乐忽然停止了,四周一下子陷入了无边的寂静。他看了看手机,发现是自己的手机没电了。
老张在草堆跟前慢慢地蹲下身子,仔细地观察起来。这时,一只手忽然从毛堆里伸了出来,然后是一件东西“啪哒”一声掉到地上。老张吓得一激灵,他伸手去拾地上的东西,眼睛却始终没离开那只手。
那是一部手机,正是王一的,上面有八条未接来电,都是同一个号码。
现在是晚上十一点,老张地坐在一块大石头上抽着烟,他的身旁躺着两具尸体,一具是王一的,另一具是那个穿灰风衣的人。过去两个多小时里所发生的一切如同过电影般在他的脑子里不断地闪回。
他掐灭烟头,起身走向汽车,从后备箱里拎出一筒汽油。他将汽油浇在两具尸体上,然后用打火机点燃。
两团火光“呼”地窜起老高,照亮了那张阴沉的面孔。
老张从衬衫口袋里掏出一个封面上印有“Z江省精神病院”字样小本子。翻开小本子,上面写着如下内容:张新华,男,42岁,患有妄想症、阶段性失忆,并有严重的暴力倾向,建议隔离治疗。
没错,老张就是那个逃跑的精神病人,他叫张新华,而不是张全泰。张全泰是个司机,他和张新华有几分相似,于是张新华将他取而代之。
火光越来越亮,一股烤肉的香气四散飘逸溢着。老张不自觉地咽了咽口水,他这才想起从中午到现在还粒米未进呢。
下午五点多,王一嚷着找一家路边店吃晚饭,老张死活不肯,他要尽快赶到S平。就在距离S平还有两个小时路程时,那个身穿灰色风衣的人莫名其妙地跑上高速公路,结果被迎面而来的汽车撞得支离破碎。
老张和王一惊呆了,好半天说不出话。可老张毕竟见过世面,首先回过神来,他毛手毛脚地从工具箱里拿出一柄尖头锤,然后下了车。
被时速120迈的汽车撞个正着,必死无疑,老张深知这一点。不过,为保险起见,他还是要查看一下的,如果万一没死,就索性补几下——这几乎成了司机行业中的一条不成文的规矩,毕竟,一个残废的人远比一个死人难缠得多。
让人意想不到的是,正当老张将耳朵贴在那人胸口上时,那人忽然“嗯”了一声。那声音很微弱,但听在老张的耳朵里却不亚于晴天霹雳。
老张吓得一屁股坐在地上,紧接着他狂暴地跳起来,举起尖头锤用力朝那人的脑袋砸去,一下,两下,三下……
脑袋很快被砸得血肉模糊。
老张确定那个人已经断气了,不禁长出了口气,就在这时,他忽然想到了另外一个问题:王一目睹了自己杀人的全过程!
想到这,他猛地回头瞧向王一。
王一早早已目瞪口呆,当他看到老张拎着尖头锤,一脸阴沉地朝自己走来时,他马上意识到了什么。
他尖叫一声转身朝黑暗跑去,却被老张一下子扑倒在地,然后是,一下,两下,三下……
以上就是事情的经过。
老张顺手将病历丢进火中,看着渐渐熄灭的火光,他阴沉的脸上露出一个难以琢磨的笑容。
车子在黑暗的高速公路上飞快地行驶着,老张感到特别兴奋,他要尽快抵达S平。他再次改变了主意,他已经两个月没碰过女人了。
忽然,一个身披警用大衣,头带大延儿帽的警察猛地出现在他的前方。
老张急忙向旁边拐去,却被一片突如其来的光芒刺疼了眼睛。等他的眼睛适应了那光线后,他惊愕地发现,一辆大卡车离自己已经很近,很近了……
2007年10月,老张开车去东北,撞了。 润唇
这是个非常香艳,而且诡异的故事……
城市里,每天声色犬马的生活也过得厌了,所以姜非才愿意来这种乡下地方换换口味。所谓的换换口味,在他的心目中其实还有着另外一层意思。
一班大学老友组织到乡下田园散心,姜非参加了。现在面对着这漫山遍野的山花、树木和简陋的茅房,他开始有点后悔自己的一时冲动。
幸好有她的出现。
她真是很出尘脱俗,就像金庸笔下的小龙女一般,或者……或者比小龙女还要脱俗一些,带有现在城里女孩绝对没有的飘逸气息。她当然是乡下人,也许就因为这点,她的肤色虽然和城里女孩不同,却别有一番味道,那是野性的味道。
——姜非最喜欢野味了!
见到她的时候,她正拿着一只城里随处可见的女性唇彩,在仔细端详着。
而姜非当时正在怀念他城里的三个同时交往的蜜友——她们当然不知道自己只是一片树林中的一小片树叶而已。
姜非究竟玩过多少女人?恐怕他自己也算不清了。他的信条是,人不风流枉少年,他也一直是这么做的。
想不到在这种鬼地方也能有艳遇!老天待我不薄呵!姜非暗自庆幸。
“你好啊,美女,我是从城里来的,叫姜非。”姜非大大方方地上前跟她打招呼。
那女孩抬头看了他一眼,沉默了几分钟后,举起手中的唇彩说:“你看,我捡到了这个,你知道这是什么吗?”
姜非笑了。他笑的时候心里往往在打着鬼算盘。此时他正感叹乡下女孩竟无知到了这个程度,想来应该不难得手。于是他说:“我当然知道,这东西在我们城里多了去了,它叫唇彩。”
“唇彩?好奇怪的名字,它是干什么用的?”
“当然是……用来令嘴唇变得湿润漂亮的。”姜非发现那女孩现出大惑不解的表情,苦笑地想到:该怎么才能跟这个没见过世面的乡下丫头解释清楚呢?
“唇彩能让女孩子看来更漂亮,而且亲嘴儿的时候感觉很棒。”姜非色色地看着女孩的胸脯说,“像你这么漂亮的女孩子,涂了唇彩后会迷死人的!”
女孩的确有着乡土特有的淳朴,她的脸腾地一下就红了,本来她面色苍白,现在白里透红更加显出与众不同,把姜非看得眼珠子差点爆出来,心里不断叫着:你是我的,我要定你了!
他看得出,女孩并没有责怪他的无理,这让他胆子大了很多。
接下来,他们天南地北地聊天,经过刚才的开场白,两人关系已经拉近了许多,女孩不乏乡下人的热情爽朗,两人很聊得投契,仿佛多年的老友。
聊了很久,姜非盘算着该是动手的时候了。
他虽然喜欢这女孩的样子,但那绝对不是爱,他只想占她的便宜,和她发生一段超越友情,但绝对不是爱情的肉体关系罢了,然后二人路归路桥归桥——你不能期待他会准备对女孩付什么责任,他从来就不是个负责的人。
姜非拿着那只唇彩:“想不想试试看?我是说……呃,一定很美的,说实话,我没见过比你更美的女孩,唉!我要有这么漂亮的女朋友就好了。”
他本来是想问女孩想不想尝尝亲嘴儿的感觉,但话到嘴边,他又改变了主意,他忽然觉得这次旅行很美妙,反正时间长得很,他一点都不着急。
女孩的脸更红了,但她并没有因为受不了这明显的挑逗而离开,反而低下了头玩弄着衣角:“你们城里人可真会说话,村里从来没人这么说过我。”
“他们都瞎了眼!”姜非这话倒是发自由衷,而且他看出女孩并不讨厌他——他的外形是那种斯斯文文,白白净净,很书倦气的那种——这种外表也正是人面兽心的典型。
他决定加强攻势:“我帮你涂唇彩,好不好?”
女孩点了点头。姜非心花怒放,大胆地托着女孩的下巴令她的脸朝着自己,两人四目交投,女孩有些惊慌地说:“你干什么?”
姜非没有进一步的动作,他旋开唇彩:“没什么,你不抬起头,我怎么帮你涂?”一边说着,他一边均匀地开始涂抹。他帮许多女孩涂过——用手或嘴唇,技术已不下于真正的女人。女孩就任他托着下巴,并不改变姿势。
涂好后,女孩的确更显魅力了,姜非赞叹不已,女孩看来也挺高兴。
就在这时,姜飞忽然揽住女孩的腰,向那湿润的嘴唇吻了下去。女孩毫无防备地被吻个正着,开始时她还挣扎了几下,然后便也抱住了姜非……
姜非吻着,心里激动地想:吻过那么多女人,从来没有过这么美妙特别的感觉!
从女孩动作的变化他看得出来,这是她的初吻,女孩是真的喜欢上他了。此时此刻,他满脑子想的只有什么时候,采用什么方式,进一步得到她的身体。
一个长长的吻过后,女孩满脸通红,她低头说:“你真坏……我……我要走了……明天再见……这里很少有人经过的。”说着,她把那只唇彩递到姜非的手中,“送给你,你留着吧。”说完,好像是羞于自己的主动,飞快地跑开了。
姜非反而呆住了,那美妙的余味还在唇边萦绕,他想今天真是太幸运了,这么容易成功的经验即使在城里也是没有过的,虽然顺利地有些夸张,有些让人难以接受,有些……但管她呢,自己只是玩玩而已,只要能达到目的就行。
他一边想着一边返回住处。
才进门,他的一位老同学就对他暧昧地笑了笑:“好小子,你怎么到哪儿都有艳遇呢?”
姜非很奇怪,心想:他怎么会知道?
那同学就笑着指了指他的嘴:“别一副无辜的表情,你的嘴上还留着犯案证据啊!”
姜非一下明白了,自己刚为那女孩涂完唇彩就吻了她,嘴上自然沾上了唇彩。
他也不掩饰什么,他的为人,朋友们都清楚。
这时他的另一位同学忽然从外面风一样卷了进来,大声嚷嚷着:“有个特吓人的鬼故事,不知道你们听没听说!”
姜非等人都无聊地摇了摇头。
那人马上滔滔不绝地讲起来:“村民传说,这一带常有女鬼出没,美得要命,是三年前被一个城里来的花花公子用唇彩骗去了贞洁,之后自杀的。后来她就常常在村里游荡,到处勾引那些坏男人,在和他们接吻时把他们的舌头咬掉!吓不吓人?你们可别乱跑啊,尤其你姜非,你最花了,女鬼一定先找你,哈哈哈——”
那人指着姜非大笑起来,大家也跟着大笑起来。当他们的目光落到姜非的表情和他的嘴唇上时,笑声嘎然而止。
这时姜非想大声说话,却一个字也说不出来,喉咙里只能发出类似于野兽嚎叫般的声音。他急忙跑到一面镜子前,张大了嘴,舌头真的不见了!
一个吻,夺走了他的舌头。
他猛地然想起女孩送他的那支唇彩,他的手颤抖着伸进口袋。
“啊!那是什么!”其他人惊呼了起来。
此时姜非手掌上托着一截血淋淋的一截舌头。 疯狂的主妇
米红旗斜靠在沙发里,昨晚发生的事仍在他的脑海中不断闪回。
五年了,整整五年了!每年的五月十二日晚八点,他老婆叶儿就会硬拉着他来到院子里的花坛前做那件事。这在他看来,根本就毫无意义——岂止是毫无意义,简直无聊透顶!
“噹、噹——”
钟声打断了米红旗的思绪,他抬头看向墙上的挂钟,下午四点整,他想:平常这个时候,米丁老是缠着我给他讲故事,今天这是怎么了?
一股凉飕飕的风从窗外灌进来,米红旗忍不住打了个冷颤。
这时从二楼儿子的房间里隐约传出一阵细微的响动,似乎是两样东西在相互摩擦。米红旗抬眼望去,儿子房间的门是半开着的,里面没点灯,他看到黑暗之中似乎有什么东西在跳动着。
看着看着,米红旗的心脏忽然像是受到了电击,一下子绞成一团,一口气堵在了嗓子眼儿怎么也咽不下去,他立刻意识到,自己的心脏病又犯了。
米红旗哆嗦着从口袋里掏出救心丸,将剩余的药粒一股脑倒进嘴里。
几分钟后,米红旗的脸色由白转红,呼吸也逐渐变得均匀了。
时间回到五年前。
米红旗从一名神秘的亲属那里继承了一笔可观的遗产后,一跃成为了X市小有名气的富豪,叶儿在一所小学当教师,有着稳定的收入。可以说,两口子的小日子过得相当不错,唯一美中不足的是,他们结婚一年来,一直没有孩子。
夫妻俩几乎跑遍了X市大小不孕不育专科,可医生给出的结果始终是:叶儿子宫移位,终身不育。
那一晚,雷电交加,夫妻俩不知为了什么忽然吵了起来,一向温文尔雅的叶儿,像是忽然中了邪,指着米红旗的鼻子破口大骂,还抄起一把菜刀直朝他的脖子比划。
米红旗吓得心脏病突发,被送进了医院,要不是抢救及时,他恐怕活不过当晚。心脏病的根儿也就是这个时候落下的。
事后,米红旗问起那晚发生的事,叶儿竟毫无印象。米红旗觉得这事很蹊跷,有心弄个明白,但又怕妻子感到内疚,只好作罢。
时隔半年,又发生了一桩蹊跷的事,被医生宣判为“终身不育”的叶儿,竟奇迹般的怀孕了!
长辈们说这是老天开眼,叶儿自己也是喜滋滋的,只有米红旗的心里有着一丝担忧:明明是终身不育,怎么就怀上了呢?
十个月后,叶儿产下个足足有9斤重的白胖小子,米红旗兴奋得连翻了两天两夜的字典,眼圈都熬黑了,最后给儿子取名为米丁,取米家添丁之意。他还特意找到做保险的老同学徐明,为妻儿投了巨额保险。
一晃米丁就五岁了。五年来,米红旗的生意越做越顺,而叶儿则当上了校长,在他们看来,这一切,都是因为有了米丁的缘故。
五年里,米红旗的心脏病总共犯了三次,最近一次发作,已经是两年前了,要不是这次忽然发病,他甚至已经忘了自己心脏有病这回事了。
好得差不多的病,怎么就忽然犯了呢?
“爸爸!爸爸!快来米丁的房间看看呀,米丁好怕!”
儿子的惊呼声骤然响起。
米红旗立刻地从沙发上坐起来,下意识地伸手朝头顶摸去,触手一片湿滑,头发竟已被冷汗沁透了。这时厨房里传来油烟机的轰鸣,很显然,叶儿正在准备晚饭。
米红旗摸了摸胸口,已经恢复了正常的跳速,他不禁长出了口气。
“爸爸!快來呀,米丁好怕!”
儿子的惊呼声又响了起来,米红旗抬起头,看到米丁脸色苍白地站在楼梯旁,看着他,眼睛里闪烁着古怪的光泽。
“乖儿子,爸爸现在身体不舒服,去找妈妈好不好?”
米丁摇摇头,表情异常坚定,米红旗只好站起身,拉着米丁上了楼梯。
卧室门前,米丁说什么也不肯进去,躲在米红旗后面,仿佛屋子里有只吃人的怪兽正等着他似的。米红旗摸了摸儿子的小脑袋瓜,苦笑着朝卧室里望去,笑容立刻在他的脸上凝固了。
只见房间地板上横七竖八地躺着许多玩偶,有变形金刚,有火车侠,有巴斯光年,有圣斗士……还有前不久特意从国外给儿子带回来的原版威尼熊,此刻,这些玩偶都被砍掉了脑袋。
卧室里只开着一盏米黄色的小台灯,卡通形状的,光线有些暗,只能照亮书桌的桌面,那些被斩首的玩偶躺在书桌下的阴影里,看起来非常诡异。
“米丁,这是你弄的吗?”米红旗的脸色有些难看。
“不是米丁,是妈妈弄的,米丁看到妈妈拿着锯子走进房间……米丁很害怕。”孩子怯生生地说。
“你妈妈?这怎么可能!”米红旗惊呼起来。
米丁拉了一下米红旗的手指,“爸爸,你看。”
顺着手指的方向望去,米红旗看到小床下露出半截乌油油的锯条。
米红旗走过将锯条拾起来,仔细端详着。锯齿上仍残留着一些花花绿绿的塑料粉沫,很显然,这就是“作案工具”了。他忽然想起来,上个月修理栅栏的时候,他曾经弄折过一根锯条,很像手里的这根,可是,当时不是已经把它给扔了吗?
米红旗走出房间,大声喊着:“叶儿,上来一下!”不一会儿,腰间扎着围裙的叶儿跑了上来,“老公,什么事?咦!你的脸色怎么这么差?”
“我的老毛病又犯了。”
“啊!”叶儿惊呼了一声,“现在感觉怎么样了?要不要叫辆救护车?”
米红旗摇摇头,“我的心脏现在没事了,我叫你上来是想让你看看这个,”他指着房间地板上的那些玩偶,“叶儿,米丁说玩具是被你锯断的,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叶儿看着那些玩偶,脑子里一阵晕旋,她蹲下身子,想把双手搭在米丁的肩头上,米丁却惊恐地避开了。
看着米丁害怕的样子,叶儿皱了皱眉,“米丁,你为什么要说谎诬赖妈妈?是妈妈弄坏了你的玩具吗?”
米丁胆怯地绕到米红旗的身后,仰头看着他,眼泪都快要掉出来了。
“别怕,爸爸在这儿呢,你不要说谎也不要怕什么人,把你看到的都说出來。”
“老公,你怎么能这么说?难道你不相信我?”
“你先不要插嘴,你是米丁的母亲,你要是真的没做他干麻要诬陷你啊?”
很显然,丈夫完全是站在儿子一边的,叶儿的眼睛有些湿润了。
“爸爸,米丁睡醒后去尿尿,尿尿回来就看到妈妈拿着一根锯条悄悄走进米丁的房间里,米丁很害怕,就跑进厕所躲起来,好一会儿,米丁才敢回房间,却看到玩具都……”
一股火直窜上米红旗的头顶,“叶儿,你为什么要这么做?我知道你很反对小孩子老是玩玩具,可是你不喜欢就明说啊,干嘛要这样子吓孩子?”
“老公我……沒有啊!真的不是我做的,这是误会,锯条是我在院子里拾到的,正巧看到米丁上厕所,以为他不睡了,想帮他叠被子,我……”
话还没说完,就被米红旗粗暴地打断了,“孩子跟你无怨无愁,干嘛说谎?你,现在跟我下楼。”
大厅里,米红旗看着妻子,眼神像冬天里的一块冰。
“老公,真的不是我,难道连你都不相信我吗?”
“叶儿,米丁才五岁,能懂得什么?难道他会自己用锯条锯下玩具的脑袋吗?那些玩具可都是他平时最喜欢玩的呀!”
米红旗想起了那只威尼熊。有一次他带米丁上街,路过电器商场,巨大的电视屏幕上正在播放威尼熊的动画片,小米丁一下子便喜欢上了。后来米红旗争取到了一次出国考察的机会,走在曼彻斯特大街上,他一眼就认出了那只威尼熊……
“我不知道,老公,我真的什么都沒做,你要相信我呀!”叶儿用力摇着头,情绪有些激动。
米红旗看着叶儿的眼睛,看了好久,他知道妻子是从来都不说谎的,可是,难道儿子就会说谎吗?
“叶儿,是不是因为……因为我太宠爱儿子,而冷落了你,你才……”后面的话被硬生生咽了回去,可是傻子都知道他想说什么。
叶儿的脸色变了变,“红旗,没想到我在你的心目中竟是这样的人!”
说完,叶儿气乎乎的走了。米红旗没去追,他感到非常为难,究竟该相信谁呢?是妻子?还是儿子?
一阵突如其来的心绞痛,使米红旗慢慢地软倒在沙发上。
同一时刻,在厨房里准备晚饭的叶儿,似乎被什么东西所吸引,慢慢走向窗户。透过玻璃,她看到院子里花坛的上空,有一团磷光在飞舞着,花坛里还隐约传出婴儿的哭声。
一声幽幽的叹息忽然自她背后传來,她猛地回头,后面却空空如也。下一刻,她听到客厅里传出米红旗的呼救声。
一个星期后,米红旗在X医大附属医院结束了治疗,被妻子和儿子接回家中。
出院后的第三天傍晚,米红旗坐在沙发上一边看报纸一边喝茶,米丁在院子里玩,叶儿在厨房里准备晚饭,她说晚上要做米红旗最爱吃的红烧肉。
报纸二版刊登着一则让人心惊的新闻,“X医大两名猝死学生胃里发现人脑残渣”,米红旗不禁冷笑了一声。
看着看着,米红旗忽然觉得困意上涌,眼皮子变得异常沉重,不一会儿,便睡着了。
梦中,他们一家三口来到迪斯尼乐园,摩天轮、激流勇进、过山车、鬼屋、海盗船……他们玩了好多刺激的游戏,还玩了骑马射箭,米丁居然一射一个准,最后得到一只威尼熊做奖品……
米红旗猛然惊醒,他忽然闻到一股很特殊的香气自厨房里飘出来。他用力嗅了嗅,没错,是肉的香气,可是,这股肉香却与以往有着很大不同。他下意识望向窗外,米丁你见了!
一种异样的感觉在米红旗身体里疯狂地蔓延着,他快步走进厨房,叶儿不在,他看到锅台上的炒勺里,通红的肉块正“滋滋”地冒着油。米红旗想凑近一些,脚下却踩到了什么东西,软绵绵的,他低头瞧去,那是一团粘着血迹的衣服,正是米丁平时最爱穿的那件。
米红旗的心“咯登”一下。
“红旗,肉很香是不是?要不要尝尝?”
叶儿的声音自身后飘过来,米红旗的胃部一阵收缩,他回过身,看到叶儿手里握着一把菜刀,眼睛眨也不眨地看着他。
“儿子呢?”
叶儿从冰箱里拿出一根大肠,在菜板上“咚咚”地剁着,“刚才还在这,这会儿又不知道跑哪去了,这孩子……”
不等叶儿说完,米红旗直奔院子。他房前屋后找了一圈,没有米丁的影子,他又来到马路上,四处搜寻着,一群小孩正在不远处玩骑马打仗,可米丁并不在其中
儿子怎么就不见了呢?
他的心一下子沉了下去,正当他准备回找叶儿时,忽然看到二楼儿子房间的窗户里,似乎有什么东西晃动了一下。
米红旗急忙跑到米丁房间门前,房门是半开着的,他看到米丁站在窗前,低着头,像是在被罚站,而叶儿忽然阴着脸从门后走出来,手里拎着一个拖布。
看到米红旗,米丁的眼泪“唰”地夺眶而出,“爸爸,米丁好怕!”
米红旗立刻意识到了什么,连忙朝地板上瞧去。
米红旗不禁倒吸了一口凉气,只见地板上有一大片鲜红的湿迹,散发着浓重的血腥气。
“爸爸,你看妈妈呀……”
米红旗头皮都快要炸开了,“叶儿,这倒底是怎么回事?”
叶儿明显愣了一下,但很快像是忽然意识到了什么,脸色瞬间变得惨白,“老公我……”
米丁童稚的声音却抢了先,“爸爸,米丁正在院子里玩儿,看到妈妈端着红色的盆子上楼,米丁好奇便跑上去看,就看到满地都是红色的水。”
米红旗盯着一脸愕然的叶儿,脸色阴沉得吓人,“你到底在搞什么花样?你想吓死孩子吗?”顿了顿,“这些是什么?是血吗?”
“我买了只土鸡,想炖锅鸡汤给你补身子,这些都是鸡血,可是……”
“你到底想干什么呀?”米红旗的嗓音瞬间提高了八度。
泪水一下子模糊了叶儿的双眼,“米丁,明明是你把鸡血弄得满身都是,妈妈给你找换洗的衣服,结果看到你房间里也是满地鸡血,所以妈妈才端着盆子和拖布上楼收拾房间啊!”顿了顿,叶儿气愤地说:“你三番两次地诬陷妈妈,妈妈有什么对不起你的地方吗?”
叶儿向前疾走了两步,想要抓住米丁的手,而米丁却惊叫着逃开了。
“你这孩子怎么会变成这样?我今天非教训你不可!”叶儿擦了把眼泪,拿起拖把作势要打米丁的屁股,却被米红旗一把夺过扔到了一边。
“你疯了是不是?你有错在先,还要打孩子?”
叶儿再也忍耐不住了,哭喊起来:“红旗,他说谎,他在说谎,他要陷害我,难道你连这都看不出来吗?”
米红旗的心一下子软了,他拉住叶儿,想安慰她几句,可叶儿却一把甩脱了他的手,说什么都要打米丁,吓得米丁拔腿就跑。
一声惊叫,米丁脚底打滑,额头重重撞在了床角上。
米红旗连忙抱起儿子,一边安慰一边查看有没有受伤,好在撞得不是很严重,只是肿起了一个肉包。
米红旗轻轻放下米丁,一把捉起叶儿的手腕就往外走,叶儿想要甩开脱掌握,却怎么也甩不开,被米红旗硬拽出了房间。
楼下的客厅里传来叶儿歇斯底里的哭叫声。
“我沒有,我沒有啊!你要我再說几遍才肯相信?不是我做的,不是我做的……”
“你能不能小声点儿,孩子可是再也经不起吓了!”
“他不是我孩子,他好可怕,他为什么会那么可怕?”
米红旗心乱如麻,一边是自己的妻子,一边是疼爱的儿子,他不知道该相信谁。有一段时间他认为妻子在说谎,然而看到叶儿哭红的眼睛,他又觉得是错怪了她。可是,如果这样的话,那么儿子他……米红旗不敢再往下想了。
“叶儿,你到底怎么了,要不要我明天带你去看精神科?我的同学李小云在市精神病院当医生,这你是知道的。”
叶儿立刻止住哭声,绝望地看着丈夫,“红旗,你以为我有病?你被骗了,你被孩子骗了……”
晚饭是在阴郁的气氛下结束的,夫妻俩心里都像压着块大石头。
洗完碗筷后,叶儿准备早点回房休息,无意间瞥了一眼窗外,她再次看到了那团诡异的磷光。她缓缓走到窗前,磷光忽然消失了,紧接着她听到身后传来小孩子“咿咿呀呀”的声音,像是在唱歌,可当她回过头时,卻沒看到任何人。
米红旗拿着拖布在地板上用清水一遍遍地拖着,血迹好不容易才被拖干净。米丁坐在床上直愣愣地看着满头大汗的爸爸,眼睛里闪烁着捉摸不定的光。
放下拖布,米红旗来到米丁身旁,轻声问:“米丁,你老实跟爸爸说,你真的看到妈妈做这些事情了吗?”
米丁沉默了,足足有五分钟之久,忽然他咬牙切齿地说:“她是坏女人!”
米红旗吃了一惊,儿子的话让他无以应对。
这时,他似乎看到了叶儿的身影在房间门口一闪而过。
之后的一个多月里,叶儿变得非常谨慎。
下班,叶儿去幼儿园接了儿子,便开车到米红旗的公司等他下班,然后一家三口一起回家。晚饭后,米红旗看电视,叶儿就坐在他身边批阅文件,或看书。即使上厕所,叶儿也要米红旗在外面等着,陪她聊天。
然而,暂时的宁静,并没有使米红旗的心情有所好转,反而使他感觉到某种危机正朝着他逐渐逼近。他甚至已经闻到了一股血腥气,这股血腥气正从房间的各个角落里散发出来。
好在一个多月过去了,再没有发生奇怪的事,母子之间的关系也似乎逐渐的好转起来。只是有那么几次,米红旗在工作室里工作,叶儿坐在一旁看闲书,他注意到米丁躲在门外偷偷地向里面窥视着,目光中有着一些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
这天夜里,米红旗翻来复去睡不着,他知道叶儿同样没有睡着。
“米丁的年纪应该上学前班了吧?”
“嗯。”叶儿冷漠地应了一声,仿佛在说的是邻居家的孩子。
米红旗的火腾地窜了上来,“你那是什么态度啊?你可是米丁的亲生母亲啊!”
叶儿也不甘示弱,“什么态度?他有把我当成他的母亲吗?”
“小孩子心思沒那么多,你要是真心对他好,他不会排斥你的。”
“哼哼,真心?红旗,说话要凭良心,我对小米丁不夠好吗?以前喂奶、换尿布的事你做过半件吗?”叶儿冷笑着说。
“我说的是心意,是感觉,而不是那些琐碎的小事。”
“你又知道我的心意,我的感觉了吗?”说着,叶儿忽然抽泣了起来。
米红旗顿时慌了手脚,“好了,我今天不想和你吵架,我是想……想把米丁送进你任职的小学上学前班。我本来是打算送他去贵族学校的,后来想想,也许这样做可以让你们的母子关系得到缓和。”
“把米丁送来我的学校?”叶儿有些吃惊的望着丈夫,良久,正当米红旗以为会遭到拒绝时,叶儿冷冷地说:“那就这样吧。”
又是一个月过去了。
这天叶儿到市教育局开会,米红旗只好亲自去接儿子。一路上米丁一言不发,像是怀揣着心事。当车子拐进他家所在的那个街区时,米丁忽然开口:“爸爸,米丁能不能换一所学校?”
米红旗看了看儿子,没知声。
晚饭后,叶儿到厨房洗碗筷,米丁旧事重提:“爸爸,米丁能不能换一所学校?”
“换学校?为什么?妈妈在你们学校当校长,可以照顾你啊!”米红旗耐着性子开导米丁。
米丁沉默不语,这时叶儿把切好的水果端出来,看到父子俩表情都怪怪的,便寒着脸将果盘重重的放在茶几上,转身回了厨房。
米丁看叶儿走了,这才开口:“实在不行,那爸爸每天来接送我上下课吧,我不要和那个坏女人在一起。”
“坏女人?!”
这是米红旗第二次听米丁这么说了,米丁是什么时候学会说这个词的呢?又是谁教给他的呢?
“儿子,她是你妈妈,不能这样子说她,这是不礼貌的行为。”
“她本来就是个坏女人!”说这话的时候,米丁简直是在咬牙切齿。
正当米红旗感到茫然无措时,叶儿那冷冰冰的声音自卫生间里飘出来:“米丁,过来洗澡!”
之后的一个星期里,米丁跟米红旗提了好几次要转学的事,米红旗最终作出让步,答应每天接送米丁上下课,但又不忍心跟叶儿明讲,只好骗她说,他和孩子相处的时间太少了,所以由他来负责接送米丁。
叶儿听了后,没有什么特别的反应,只是不咸不淡地说了句“那好啊”。
第二天开始,米红旗便早上先送米丁上学,然后再上班,下午将米丁送回家后,让他一个人在家玩,自己则跑出去会客户谈业务。一个月下来,累是累了点,好在相安无事。
这天晚上,米红旗和老同学徐明正在酒吧里叙旧。
“亲爱的,你慢慢飞,小心前面带刺的玫瑰……”米红旗的手机忽然响了起来,他不好意思地朝徐明笑了笑,然后掏出手机。
电话是叶儿打来的,米红旗的心不由得打了个突,叶儿很少给他打电话,尤其是他在外面有应酬的时候,难道发生了什么意外?
徐明干笑两声,“是嫂子查岗吧?还等什么呀?”
米红旗尴尬地笑了笑,心里却很不是滋味,原本他今天是要接米丁回家的,谁知米丁自己却说要给爸爸放假,晚上他跟妈妈一起回家。米红旗听了心里自然非常高兴,这起码是母子关系改善的一个信号,就没再说什么。
“叶儿,有事吗?”
话筒那头忽然传出断断续续的哭声,“红旗,你现在能不能来市局刑警队一趟?我……我好怕!”
“刑警队?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原本断断续续的哭声,瞬间变成了嚎啕大哭,“米丁他……米丁他跟警察说我杀了人!”
当米红旗赶到刑警队时,几名警察正在给满面泪痕的叶儿作笔录,而米丁正坐在不远处的长条椅上,冷漠地看着派出所里发生的这一切。
刑警小张跟米红旗大致介绍了下情况。
傍晚六点左右,110接到一个小孩的报案电话。110每天都能接到几起小孩的恶作剧电话,按常理讲,警察是不太理会这类电话的,但是这个小孩却口口生生说她妈妈杀了人,还埋在了家中花坛下的铁箱中,孩子虽然稚气未脱,但却言之凿凿。
十几分钟后,警察赶到了米红旗家中,把正在准备晚饭的叶儿给吓了一跳。很快,他们便在花坛里的挖出一口大铁箱,箱盖处贴着几道驱邪的纸符,但已经被撕开了。打开箱子,里面躺着一具男孩的尸体,经过确认,刚死了不超过三个小时,死者是叶儿所在学校的一名小学生,叫复明。
听了小张的话,米红旗感到眼前金星乱冒,他宁可相信明天就是世界末日,也不相信叶儿会杀人,而且还是藏在了……那只铁箱中!
“张警官,铁箱里,除了那男孩的尸体外,还发现其他什么东西了吗?比如人的脊椎骨、手骨什么的?”米红旗紧张地追问。
小张皱了下眉,“除此之外,在铁箱的底部,还发现了一些婴儿的碎骨,不过……没有你所说的脊椎骨。”
“没有脊椎骨?”米红旗失魂落魄地走向长条椅。
不知什么时候起,市局门外竟已挤满了记者。
“真他妈见鬼了,怎么忽然来了这么多记者呢?”从外面买烟回来的小张不禁摇头苦笑。
米红旗凑到米丁身旁,“米丁,你……你真的看到……看到妈妈杀人了?你答应爸爸要诚实的回答好不好?”
米丁眨巴眨巴眼睛,“爸爸,米丁没说妈妈杀人啊!打电话的不是米丁。”
米红旗一下子站了起来,“什么?打电话的不是你?”
“是的,经过声波比对,并不是你儿子报的案,不过,的确是在你家里发现了尸体……这件事还真是有点奇怪,经过调查,那个电话是在你家附近的公用电话亭打的。”小张走过来说道。
“我没杀人!你们都冤枉我!我真的没杀人!”
叶儿那尖锐凄厉的叫声忽然响了起来,她站起身,用颤抖的手指着米丁,眼睛里写满了怨恨。米丁则是低着头,默默地掉下了眼泪。
“一定是你报的案,一定是你,你就是想——让——我——死!”叶儿咬着牙根一个字一个字地说着。
米红旗只感到眼前一阵阵发黑,胸口仿佛塞满了泥巴,闷得不得了。为什么事情会变成这个样子?难道……那个人说的都是真的?
叶儿被扣压了。
米红旗整晚都没睡着觉,直到凌晨五点,才渐渐有了些困意。正当他刚刚进入睡眠状态时,一阵急促的电话铃声响了起来,他急忙拿起电话。
两分钟后,米红旗抱着儿子跑出了家门。
案件有了重大转折。
经过法医鉴定,那个叫复明的男孩是被人用手掐死的,他的颈子还有深深的掐痕,只是痕迹的大小和叶儿手掌不符,而且在叶儿车后备箱里也沒找到有关死者的任何遗物,所以叶儿杀人证据不足。
听了小张的解释,米红旗长出了一口气。这时小张忽然说:“那只铁箱里的碎骨,我想请你解释一下。”
小张紧紧地盯着米红旗的眼睛,看得他心里一阵阵发怵。虽然不太情愿,但在小张的逼视下,米红旗只好如实交代。
问讯室里,米红旗抱着睡着的米丁,手指轻轻地抚摸着他的后脑勺,那儿有一条长长的疤痕,一路往下延伸到臀部。
“其实,这也没什么好隐瞒的,五年前,我爱人好不容易怀孕,而且三个月例行检查时,医生说是双胞胎,那时我们夫妻俩高兴得要死,可是后来却发生了一件很奇怪的事……”
米红旗双眼直视着窗外,手指一遍遍地抚摸着儿子脑后的那条疤。
“随着我爱人的肚子越來越大,到医院例行检查的次数也越来越频繁,然而有一次,医生忽然对我说,其中的一个孩子消失了!”
叶儿低着头听着丈夫的陈述,当听到这里时,脸部的肌肉不自觉地抽动了一下。
“等到米丁生下来,在场的人都被吓了一跳,米丁的后脑勺上突起了一块尖尖的东西,经过医生检查,发现竟是一截脊椎骨!米丁的身上竟长着两根脊椎,医生告诉我们,这样的畸形不是没有,却非常罕见,如果不取出其中一根的话,孩子会夭折。”
问讯室里出奇的安静,所有人都屏住了呼吸。
“之后,医生在我爱人子宮的残余物內发现了一些细碎的手足骨,医生认为双胞胎其中的一个在母体内就死亡了,只是不知道为什么会变成了碎块。不幸的是,他的脊椎骨依附在了另一个小孩的身上。”
“手术很成功,米丁没有留下任何的后遗症。后来我们把那个取出的脊椎骨放入了一个铁箱中,并贴上符咒。这都是因为我的一位老同学的父亲说,这根脊椎骨是另一个孩子的灵魂居所,他未及成型便死了,所以怀着很大的怨气,它会不停地长大,所以要用大铁箱锁住,再用符咒镇住。”
“我们夫妻俩都是知识分子,当然不相信这一套,但是我那位同学的父亲却一定要我们这么做,并说如果我们不这么做,将来很可能会妻离子散,家破人亡。没办法,碍于我同学的面子,就按照他父亲说的做了,本想埋上一段时间再挖出来火化掉,却因为忙于工作,便一直搁到了现在,事情就是这样。”
隔了好一会儿,小张忽然问:“也就是说,知道铁箱埋藏地点的就只有你们夫妻俩喽?”
“是的。”
“不是的!”
叶儿突如其来的一声尖叫,令所有人的心都为之一紧,目光统统集中在她身上。
“他也知道!”叶儿指着米丁,“红旗,难道你忘了吗?每年的五月十二日,那早夭的孩子生日当晚,我们都会去花坛前祭拜,而今年的五月十二日,我看到他在二楼他的房间里偷看!”
派出所事件后,叶儿的精神状况越来越差了,经常无缘无故的发脾气。
米红旗好说歹说,连哄带骗把叶儿领到精神病院,请刚刚升为主任医师的老同学李小云检查,得出的结论是:叶儿患上了间歇性燥狂症,也就是俗称的精神病。
叶儿疯了!
得知这个事实后,米红旗一度陷入了绝望。
好在之后的一个多月,没有奇怪的事发生。叶儿辞去了校长的职务,专心在家操持家务,米红旗也把米丁送到了一所贵族学校上学前班。在家休息了一段时间的叶儿,精神上看起来好了不少。
这天,晚饭过后,米红旗帮叶儿收拾完碗筷,然后温柔地挽着叶儿走上二楼。
不知为什么,米红旗最近忽然性欲大增,不仅每晚都要和叶儿做爱,有时大白天,趁公司午休的时候,他都会兴致勃勃地赶回来跟叶儿缠绵一阵子。
两人朝卧室走去,经过米丁房间时,忽然听到房间里传出孩子的说话声。
米红旗心里一抖:米丁在和谁说话?
他趴在门上听了听,房间里一片寂静,什么声音都没有,米红旗不禁苦笑:也许是自己太多心了。正当二人准备离开时,房间里竟再次传出了米丁说话声。
米红旗连忙推开房门,昏暗的灯光下,只见米丁表情木然的坐在床上,眼睛眨也不眨地望着窗外。
“米丁,告诉爸爸,你在和谁说话?”
“爸爸,我在跟机器人说悄悄话,你们不可以偷听哦!”米丁的脸上恢复了平时天真灿烂的笑容。米红旗笑了笑,挽着叶儿走出了房间。
第二天,米红旗出去应酬了,米丁则在房间里睡觉,叶儿一个人呆坐在客厅里发呆。
窗外阴沉沉的,云头低得让人喘不过来气,看样子,一场大雨是无论如何也避免不了的了。
回想起之前发生的事,叶儿忽然感到一阵莫名的恐惧,那一幕幕在她的内心深处聚积成了巨大的阴影,就如同此时窗外的那片阴云,令她窒息。
米丁对自己的态度一百八十度大转变,好像……好像是从那晚祭拜米丁那未及出世的双胞胎兄弟之后开始的。
她非常清楚的记得,当时她们夫妻俩站在院子里的花坛前低头祈祷时,忽然一阵风吹迷了她的眼睛,她急忙侧过脸,就在这一瞬间,他瞥见二楼的一扇窗户里,有一张苍白的小孩脸,脸上一双充满了怨恨的眼睛正死死地盯着她,像是要洞穿她!
一声若有若无的呼唤声忽然自窗外传来,叶儿不受控制地站起身,走到窗前,她看到花坛上方聚集了一大团磷光,它们变换着各种形状,有时是花朵,有时是小鸟,有时是轮船……
“妈妈,妈妈!”
米丁的呼唤声自二楼传来。
“这么快就醒了?”叶儿自言自语道。
她踮着脚尖走上二楼,来到米丁的房间门口,悄悄地推开一条缝,一刹那,他看到一团浅蓝色的磷光从门里迸射了出来。
米丁坐在床上,把玩着一根残缺不全的脊椎骨,他的嘴角诡异地向上弯着,嘴唇微动,像是在小声说着什么。
那根脊椎骨不是不见了吗?怎么在米丁的手里?叶儿浑身颤抖了一下,她慢慢将耳朵凑近门缝。
“妈妈,米丁和你做游戏好不好?我来扮演你好吗?”
“咳!复明同学,我现在是校长了,你要听我的话,你不是想和米丁交朋友吗?你不是老想到我家玩吗?好啊,我家的花坛下面藏着好多玩具,它们就在一只大铁箱中,能挖到的话就全归你……”
“用力一点,你平时在学校不是很能干吗?再用力一点……”
“你怎么这么没用?这么久了还挖不到……对了,你快看啊!就是那只铁箱,快把它挖出来吧……”
忽然,米丁的嗓音变得尖利起来,听着让人毛骨耸然。
“我掐死你,掐死你,忍耐一下,一会儿就好了……”
“你不是要和米丁做朋友吗?那么你就得死!谁都别想和他做朋友!乖啊,只要一会儿就好了,就像米丁在我的肚子里掐死我另外一个儿子那样……”
叶儿忽然发疯似地扑向米丁,双手狠狠地捏住他的脖子,声嘶力竭地喊着:“你这个魔鬼,原来是你害死了我那未出世的儿子!看我不掐死你!掐死你!”
米丁被吓坏了,他恐惧地望着自己的母亲,望着她那双充满仇恨的眼睛,以及完全扭曲了的脸,他不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
“掐死你!看我不掐死你!”
米丁快要窒息了,他想要扳开母亲的手,可是他的力气实在是太小了,就连母亲的一根手指都扳不开。他不知道母亲为什么会变成这样,他只不过在和机器人说悄悄话而已,他想叫爸爸来救他,可是一点声音也发不出来,他觉得母亲的手指已深深地刺进了他的肉里……
不知过了多久,叶儿的身子忽然哆嗦了一下,她看到米丁倒在床上,眼珠子死死地瞪着她,但却毫无光泽,一根细细的舌头挂在嘴角。
他……死了吗?
叶儿看着自己的双手,发红的手指一涨一涨的,说不出的难受。
一阵小孩子的哭声从院子里传来,声音很小,但很逼真,很像米丁的哭声。叶儿平静地抱起米丁的尸体,下了楼,来到花坛旁,她用力地挖呀,挖呀,直到她看到了那只大铁箱。
她轻轻地将米丁放进了铁箱中,“儿子,乖啊,妈妈现在就哄你睡……”
叶儿忽然抬头,看到有个小孩子正蹲在马路中央“呜呜”地哭,她不禁皱了下眉:谁家的小孩在马路上玩儿?大人也不管管,多危险啊!
那个小孩子猛地抬起头,“妈妈,过来抱我啊,你为什么不过来抱我啊?”小孩竟是米丁!眼泪一瞬间模糊了叶儿的视线,她急忙奔出院子,朝儿子跑去。
一声尖锐的刹车声在她耳畔炸响,她扭过头,看到一辆黑色轿车朝自己撞来……
一个星期后。
“‘妻儿惨死,丈夫受打击住进精神病院’,嘿嘿,记者是越来越会编故事了。”
精神病院的一间坐北朝南的办公室里,主治医师李小云微笑着将手中的报纸扔回桌上,然后拿起电话,“喂,是王医生吗?我是李小云,请把2023病区的病人米红旗带到我这里,谢谢。”
放下电话,李小云点燃了一根中华烟,顺手又抛了一根给坐在对面沙发上的徐明,“你们保险公司这回可赔大了!”
徐明没知声,只是笑了笑。
不一会儿,一位面容较好女医生领着身穿病号服,一脸痴傻的米红旗走了进来。
“王医生辛苦了。”李小云朝那位女医生点了点头,女医生很识趣地退了出去。
门一关上,米红旗立即恢复了以往的生动,“我什么时候能出去?这里简直不是人待的地方!”
徐明拍了拍他的肩膀,压低声音说:“保险金一共是900万,已经分别汇入了咱们三人的户头,而且,你的新身份证也拿到手了。”
米红旗非常得意地笑起来,“你们有下一个目标了吗?不要每次都找有精神病史的人,我需要有一点难度的。”
李小云笑了笑,“这回是正常人。”他顺手把一张照片递给米红旗,上面的人正是刚刚出去的王医生。 号码
“号码”,可以说是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字眼儿了,而且被人说出的频率相当高,如:电话号码、彩票号码、门牌号码、身份证号码等等,我在这里要讲的,是一个有关电话号码的故事。
如果您偶然认识一位心仪的女孩,想留下对方的电话以方便下回联络,但当时没有纸,该怎么办?非常简单,先写在手上就是了。
下班的时候忽然下起大雨,本来已经混乱的交通更加混乱,车子在路上挤着,根本无法移动。一些不耐烦的司机开始骚动起来,喇叭声在雷雨声中听起来显得十分嘹亮,可是却一点没有作用。
街上的积水很深,前面有几辆车子显然已经无法发动,所以整条路都被塞住了。在一些大厦的进出口处,站满了避雨的人,个个都现出焦急的神色,经过一天辛苦的工作,谁不想早点回家?
人的欲望虽没有止境,但这个时候,也就变得相当简单了。比如他,伸长了脖子,望着滂沱大雨,眼睛都瞪得快要冒出来了,他此时的愿望,无非是想发现一辆没有载客的出租车。可是,在这样的情形之下,这种可能性几乎等于零。
看,刚有一辆出租车在大雨中驶过来,溅起老高的水花,可是搭车的人还是不顾一切冲了上去,纠缠在车边争吵起来,绅士没有了绅士的风度,淑女也顾不得淑女的仪态,结果如何,嘿嘿,不用我说你也知道。
大雨一直没有转小的意思,这个人伫立着,已经超过了半小时,天气又闷热,湿漉漉的衣服贴在身上,使人非常不舒服了。他叹了口气,决定不再等下去,他要冲到马路对面碰碰运气。
他侧着身,挤出人群,把手中的公文包顶在头上,挡住大雨,在缓慢移动着的车河中左右穿插。此时他身上已经完全湿透了,而就在这时,他忽然发出了一下欢呼,一辆没有乘客的出租车就在他的面前!
他急忙伸手,拉开了车门,矮身进入车厢,而与此同时,车子另一边的车门也打开,他几乎可以肯定,两扇门同时打开,也有一个全身湿透的人,钻进了车厢。
两个人几乎是同时坐下来的,然后,自然而然互相望向对方。那是一个女人,三十上下的年纪,湿透了的长发贴在头脸上,显得有些滑稽,可是,他却在心中暗喝了一声采:好漂亮的女人!
此时司机也带着质询的眼光,转过头来张望,他当机立断,向司机一扬手:“我们是一起的!”然后,他转问她:“先送你,你到……”
她略扬了扬眉,她有十分好看的天然眉毛,眉毛下是明亮的眼睛,长长的睫毛上还沾着几滴水珠,让人看了不由得怦然心动。她又停顿了几秒钟,才说出一个地址,声音很低。他转述了一遍,司机的神情显得相当不自然,于是他压低了嗓音:“等会多付双倍的车费给你,请开车!”
司机没再说什么。雨仍然极大,车子行进得十分缓慢,大概用了足足五分钟才移动出一百米。
开始的时候,他把自己的视线保持向前,可是,在车前的后视镜中,他一样可以看到坐在他身边的她,而且,他慢慢自己实在没有法子忍得住不看她。于是他索性大大方方,把自己的身子尽量贴近一边车门,侧过头,打量着她。
她略有责怪之意。他作了一个无可奈何的手势,十分自然地说:“小姐,我是一个心理正常的男人,对美女,总是忍不住要欣赏的!”她现出了一个似笑非笑的神情,偏头过去,神情并不愠怒,大有“你要看就看个够”之意。
他大是高兴,这种情形下的偶遇,太像电影或小说中的情节了,在沉闷的生活之中,可以说是十分刺激的点缀。他深吸了一口气,眼光甚至带着些许侵略性。
她身上衣服全湿,贴在身上,格外显出她玲珑的曲线。裙子本来不算太短,但是坐着,又没有机会摆好坐姿,所以也就很自然地露出两截光滑白晢的大腿,看得他喉头发干。
车子在驶出繁忙的路段后,速度明显快了许多,他却并不觉得,因为他的视线,还一直在她身上移来移去。她一直维持着原来的姿势,只是不时深深吸一口气,那使她的胸脯看起来更加地诱人。
他看出她没有戴胸罩,而且也注意到了她胸脯上微妙的变化……(限制级,作者在这里略去32字)难道异性带有明显占有欲望的目光,会令女性感到兴奋?他舐了舐嘴唇,渐渐地想入非非,而就在这时,她忽然转过头来,用几乎和他同样的眼光,开始注视他。
不到一分钟,他就知道,当被异性用这样的目光注视之际,无形目光,和有形的手,作用都差不多,他的身上,立时有了十分异样的感觉。此时她的声音相当地低沉:“注视美丽的异性,并不是男人的专利!”
他忽然有了一种眩晕的感觉,同时喉头干得似火烧,想吞咽口口水,可是口中干得没有任何水份。他本想挪动身体,可是身子有点僵硬,动不了,这就给人造成了一种错觉:他大方地维持着原来的姿势不动,好让对方注视。
足有三分钟之久,他不敢和她的目光接触,直到车子忽然颤动了一下,他才乘机望向她,和她的目光相交,她的身子像过电似的震动了一下,他一下子就明白了。
他明白什么?这种事只可意会,不可言传。
车子停了下来,司机并没有转过头来。她伸手打开车门,在下车之前,她对他说:“明天见”。那是一句十分普通的话,但是他立刻在心里发出一声欢呼:她在约我!
他应变很快,立刻说了一句:“明天怎么联络?”她一笑,也不知什么时候,手中竟多了一支小巧的笔。他连忙伸出手来,她在他的手心迅速写下了一串数字。
雨仍然很大,她苗条的身影一下子就淹没在了水雾之中。
车子仍停着,司机十分不耐烦地转过头:“先生,到了!”他如梦初醒:“哦!那位小姐到了,我没有到!”司机有点恼怒:“什么小姐!你是不是喝醉了?一上车就自言自语个没完!”
他忽然感到了深深的寒意。车里冷气足,他衣服又湿,可是,那股寒意却与冷气和湿衣无关,那是发自内心的寒意:“你……你没有看到,有一个女人和我同车?”司机白了他一眼:“神经病!”
许多时日后。
他摊开手来,那串号码在手上显得异常夺目,而且一直都在——一直都在的意思,就是不论他怎么洗也洗不掉,好像刺青一样,永不消褪。那究竟是一串什么号码呢?他已经失去了追究的勇气。 异人
这个世界上,有那么一类人一生下来就具备某种独特的天赋,譬如说吧,可以看到鬼狐仙怪,也就是一般常说的阴阳眼;可以预见前世今生,也就是所谓的通灵者;或是容易撞到不干净的东西,嘿嘿,八字轻者也……老实不客气地说,鄙人在下我,就是属于这类人。
我叫王刚,今年二十有七,至今单身,和父母同住。我倒底有着什么样的天赋呢?容我在这里先买个关子。
今晚是X市一年一度的牡丹节的开幕式。X市以盛产牡丹闻名,每年的五月上旬,正是牡丹的花期,大批慕名而来的游客蜂拥而至。
此时,大街小巷里挤满了狂欢的人,他们从四面八方涌来,像溪水汇入大海般聚集在市内最大的广场,湖游广场上——开幕式便在这里举行。据说组委会特意请来了大红大紫的周笔畅小姐。
我也想加入到看热闹的行列,亲眼看看周笔畅,可惜呀,我的职业不允许我这么做,因为我是个刑警,维护百姓们的生命安全才是我应该做的。
晚上九点多,刚刚侦破了一起杀妻骗取巨额保金的重大案件,我和几个忙得快要脱水的同事来到常去的一家馆子吃宵夜,庆祝破案,顺带观看开幕式的现场直播。
由于知道是我请客,同事们都显得一身轻松,破天荒地点了几样平常很想吃但一直没机会吃的菜肴。我看了看那高达几百元的菜价,连眉头都没皱一下。
同事们都奇怪我今天怎么忽然转性了?我不由得心中暗笑,反正队长大人说了,尽管吃,吃多少单位给报多少。
点完菜,同事们便开始兴高采烈地聊起那起骗保案,对那个运用心理巧妙地杀害了三个女人的犯罪小团伙表现出了由衷的“叹服”。聊了一会儿,笑眯眯的胖老板把菜和酒端了上来,还免费送了一盘粉蒸肉。同事们食指大动,吃的不亦乐乎,都夸老板的手艺是越来越好了。
只有我静静地坐着,面前碗筷摆的很整齐,杯中的啤酒也只是轻抿了一口,并且从刚才到现在没知过一声。同事们动筷几分钟后,终于有所察觉,于是好奇地问,刚子,你怎么不吃啊?而且话也不说,你中邪了吧你?
我脸色凝重地四周看了看,从喉咙里慢慢地挤出四个字,我勃起了。
同事们的下巴一下子砸到了桌面上。
其实啊,同事们吃惊的原因并不在于我忽然说了句莫名其妙的话,而是在于我的天赋,也就是我勃起了。
也许有人会说,你小子是不是个男人啊?脖起还算天赋?
我的确拥有着别人没有的天赋,不过我不是阴阳眼,不会预见前世今生,也从没遇到过不干净的东西,但是,勃起,一般正常男人都会有的生理反应,对我来说,却很不正常。只要是刚刚死掉不超过24小时,没有经过火化过的尸体,出现在我身边一定的范围内,比如十米,我就会产生生理反应。
然而,这种勃起却毫无快感,只有无比的肿痛感,十分地不爽。每当离尸体越近,生殖器就越肿大,还会指引方向。也正因为如此,同事们给我取了个外号,叫“探尸针”。
唉!这也为我带来了诸多的不便。,真是一言难尽啊!
我慢慢地抬起屁股离开椅子,顺着“针”指的方向,走向老板,几个同事紧张地跟在后头,有几个沉不住气的已经将手伸进了腋下,时刻准备拔枪射击。
来到老板面前,我故作轻松地问,老板,怎么没看到老板娘?每晚不都是她在这里收银吗?怎么今天换成你了?
老板眼珠子咕嚕嚕转了几圈说,我老婆回娘家了。
我一把推开老板,朝他身后的厨房走去,越靠近厨房,裤裆里的弟弟就胀的越痛。老板追上来想要阻拦我,却被同事们按在了地上。
我在厨房里转了一圈,除了满屋子的腥臭味和几个没精打采的伙计外,没看到有任何的异状。被压在地上的老板杀猪似的叫起来,王警官,我没杀我老婆啊,我是冤枉的!
我不禁冷笑起来,我又没说你老婆死了,你这不是不打自招吗?
听了我的话,老板的一张胖脸顿时胀成了一只灌足了气的猪尿泡。
这时,我的目光落在了一具巨大的海鲜贮藏库的大门上。我走过去将库门打开,顿时一股凉气夹杂着尸臭扑面而至。
里面除了鱼、虾、蟹、贝等食材外,还有一具微微发胖的女人尸体,像晾衣服般大剌剌地晒在眼前。我走过去,女人全身赤裸,只剩下了一只乳房,背部插着挂猪肉扇儿的大铁钩子,腾空吊在冰库的中央。我抬头看了看她的脸,没错,正是老板娘,徐娘半老的老板娘。
老板娘的惨状让不少同事呕吐了起来,而老板则是双眼通红,吼叫着,是这个婊子偷人啊!这个臭婊子……
我转过身,走向老板,一脚踢在他面部上。老板哀嚎了一声吐出两颗和血的门牙。
有必要杀人吗?
我的话一出口,老板就哭喊了起来,我不是故意的,我用很小的劲儿捏她的脖子,只是要给她个教训,谁知她那么不禁捏……
看着他的脸被鼻涕、眼泪、鲜血弄得一踏糊涂,我有些于心不忍,便将他搀扶了起来。
你老婆左边的乳房呢?
我用手指着尸体上那个腕大的伤口问,老板擦干脸上的污迹,左右打量着我们,忽然笑了。
嘿嘿嘿……你们觉得那盘粉蒸肉味道怎么样?很特别是不是?
老板狂笑了起来,一旁的同事都愣住了,紧接着像是想到了什么似的,脸孔骤然扭曲,同时用食指使劲地抠着自己的喉咙。至于我,当然也是非常不争气地加入了呕吐的行列。
难怪刚刚老板端上那边盘粉蒸肉时,我的弟弟特别痛呢。
我一边咒骂着,一边跨过地上的秽物,快步出了厨房,让空前活跃的弟弟舒缓一下,因为再待在厨房里,它很有可能会爆炸。
搬了把椅子在门口坐下,喘了一口气,我掏出手机拨了通刑警队的电话。
喂,张队,这回我可给你省钱了……
忙完了案子已经是半夜了,和同事喝了几杯压惊酒后,我带着一身酒气蹒跚着回到家。
进了家门,我踩着玲珑碎步,两手胡乱扯着皮带,在摔了两个跟头后,终于脱下了紧绷绷的牛仔裤,穿着四角裤头,摇摇晃晃地往自己的房间走去。
我经过客厅、饭厅、父母的房间……咦?好像有什么地方不对!
我急忙转过身,又经过了父母的房间、饭厅、客厅……我忽然感到一阵不安。
我低头看了看,前后左右看了看,回过身,左右摇摆着,再度经过了客厅、饭厅、父母的房间……这时我赫然发现,我的小弟弟已然从六点半跳到十二点!
我低头看了一眼气势如虹的弟弟,抬起头,望着眼前父母房间的门,心头一震,晕乎乎的脑子瞬间苏醒了过来。
咚咚咚,我重重地锤着门,爸、妈,你们快开门!
过了好几分钟,父亲才缓地打开了门,脸色异常沉重,的心咯登了一下。我快速推开门,父亲吃惊地往后退了几步,双眼紧盯着我那如一座小帐篷似的四角裤头。
刚子,你……你想干什么?
我看着脸上布满指甲抓痕、身上青一块紫一块,只穿着一条睡裤的父亲,忽然想痛哭一场。然而我没哭,因为我是刑警,我知道我应该干什么。
你……又和妈吵架了,对不对?
父亲叹了口气,垂下头,算是默认了。
那么,我妈她人呢?
父亲猛然抬起头,眼神闪烁不定,像是在寻思着如何开口,沉默了足足两分钟之后,忽然挤出一句,你妈在洗澡。
我一拳轰向父亲。父亲在无比的惊愕中,被这突来一拳击倒在地。
你到底做了什么啊!
我瞪着通红的眼睛,对倒在地上的父亲咆哮着,然后,我快步往房间里的洗澡间走去。刚走出几步,我又不得不放慢脚步,因为我每踏一步,弟弟就胀得越大、越疼。
我定定地立在浴室门前,这时,一滴咸咸的眼泪从我的眼角滑落,我知道,当我的小弟弟变得异常雄壮之时,那表示死者怀着深深的怨恨。
刚子,你……
你给我闭嘴!
我粗暴地冲着身后的父亲怒吼了一句。
稳定了一下情绪,我伸手转动门把手,门,居然没锁!我紧张地将门打开……
这时,我看到了地板上那支离破碎、血肉模糊的尸体……
母亲身体裹着白浴巾,手里拿着一只塑料拖鞋,两眼空洞地看着我,湿漉漉的头发正不住滴着水。
身穿立体四角裤头的我,和正将拖鞋从蟑螂尸体上移开的母亲,两个人同时定了格,只剩下尴尬的双眼互相对视。我傻眼了,母亲傻眼了,墙上的蟑螂傻眼了,就连时间也傻眼了。
这他妈算什么事呢?我心里这样想着。
好一会儿,只听父亲说,唉!孩子长大了。我努力挤出一丝笑意,勉强说,你们也真是的,怎么忘了锁门? 夜访
李晴死了,死于煤气爆炸。警方经过严密调查,排除了他杀的可能,将之定性为一场意外。
麦佳伟是从李晴的丈夫陈栋那里得知这一切的。作为李晴生前最要好的朋友,陈栋第一时间把这个不幸的消息通知了他,尽管两个男人还从未谋过面。
撂下电话,麦佳伟一下子愣住了,他怎么也无法想象那居然是真的。过了好半天,他的脸上忽然露出一丝微笑,继而这微笑又演变成纵声狂笑。
“麦佳伟啊麦佳伟,你还真他妈是个天才!意外?那真的是一场意外吗?”
得意归得意,麦佳伟的心里仍然存在着一丝隐忧,因为陈栋最后说的那句话。他说:李晴是被谋杀的,我不会放过那个凶手!
位于城西的海天商务大厦共有35层,麦佳伟的心理康复诊所在第32层,从那扇巨大的落地窗望出去,几乎可以鸟视整个城市。在没有病人的时候,麦佳伟喜欢坐在窗前,一边抽烟,一边远眺,他觉得只有在那一刻,身心才算是真正获得了放松。
此时此刻,麦佳伟就坐在窗前,但是脸上却看不到轻松,反而充满了疲态。
最近两个月来,不知为什么,他特别容易疲劳,脑袋总是昏昏沉沉,并且经常出现一些恐怖的幻觉,偶尔还会短暂性失忆。这让他既害怕,又不安,他觉得自己患了某种心理疾病。自我治疗了一段时间,毫无起色,最后只能归结为“工作压力过大”。
刚刚送走的病人是位死了儿子的老太太,她的顽固让麦佳伟伤透了脑筋,无论他怎么开导,老太太始终坚信,她的儿子没死,只是因为要完成某项国家交给的秘密任务,暂时不便与她相见罢了。
面对这样的病人,麦佳伟还能说什么呢?
好不容易送走了老太太,麦佳伟立刻叮嘱秘书小黄,两个小时内谢绝一切客人来访,包括电话。
正当麦佳伟准备闭目小憩时,电话忽然响了。来电显示,是秘书小黄打来的,他并没有理会,可是那电话铃像是故意跟他为难似的,一个劲儿地响。
麦佳伟没好气地拿起话筒:“怎么回事?我不是说谢绝任何来访和电话吗?”
电话那边传来小黄支吾的声音:“麦医生,对……对不起,您夫人说非要您接电话不可。”
麦佳伟心头一震:珍珍是很少把电话直接打到办公室来的,怕不是出了什么事吧?“把电话转过来。”
很快,电话里传出一个女声,“佳伟,是你吗?”
“是我,珍珍,有事吗?”麦佳伟故意把嗓音压得低低的。
“也没什么,只是忽然右眼皮跳得厉害,感觉心里很不踏实,所以打电话看看你是否平安。”
“珍珍,你就别胡思乱想了,我现在有病人,回头再给你电话,好吗?”麦佳伟对着话筒小声地说着,显得很温柔体贴。
“嗯,你一切小心。”
刚想放下电话,话筒里又传出珍珍的声音,“对了,还记得我曾经提起过的那个远房表哥吗?已经十年没联系了,没想到刚才接到他的长途,说是下个月回国,怎么着也得请人家到家里吃顿饭是吧?”
放下电话,麦佳伟忍不住小声骂了一句:“妈的!不就是有个八竿子打不着的表哥在国外吗?显摆什么呀! ”
麦佳伟心里着实不爽,他曾经听家里的某位长辈说过,珍珍自小与那位表哥青梅竹马,还有过那么一段儿,可惜后来表哥出国了,两人便断了往来。没想到,现在居然又联系上了。
好不容易有了些困意,谁知电话又一次响起。麦佳伟忍无可忍地拿起电话,里面立刻传出小黄的声音:“麦医生,有位姓张的先生想要预约,时间是晚十点,您看……”
麦佳伟压了压火,“没问题,你答应就是,就这样吧。”
“请等一下,他现在非要和您亲自说,我……”
“告诉他我现在有病人,叫他晚上直接来就是了!”
“我说了,可他却非要坚持,不然就不放电话。”
又是一个难缠的病人。麦佳伟心想,“把电话转过来吧。”
下一秒钟,一个鼻音特别重的声音从话筒里传出来,“是麦医生吗?”
“我是!”麦佳伟冷冷地回答。
“打搅您工作,真是不好意思,我现在正被一件烦心事困扰着,需要您给出个主意。”
麦佳伟努力克制着自己的情绪,他毕竟是医生。
“张先生,来我这里的人都有这样那样的困扰,这不足为奇,您不是预约晚上十点来这里吗?那么,我觉得还是等到见面的时候再谈吧,OK?”
对方沉默了。
等了一会儿,麦佳伟耐着性子又将刚才的话重复了一遍,那边终于有了回应,“那……好吧,晚上见。嘟……”电话挂断了。
两年前,麦佳伟和李晴在一次有关心理学方面的学术会议上不期而遇。
麦佳伟本来是不想参加会议的,却招架不住主办者的一再游说,只好答应参加,但有言在先,只列席,绝不发言。
正当麦佳伟枯坐在一群老头子中间哈欠连天,叫苦不迭时,一个美貌的女人飘进了他的视线,这个人就是李晴。
麦佳伟顿时眼前一亮,他怎么也想不到,X市居然隐藏着这样一位相貌出众的美女专家。
乏味的会议开始变得有趣起来。面对其他专家提出的课题,麦佳伟积极大胆地阐述自己的观点,将那些老专家辩得哑口无言。他侃侃而谈,博得了阵阵掌声,而李晴似乎也被他渊博的学识和偏偏的风度所吸引,和他唱起了“对台戏”。
那是一场精彩的学术辩论,虽然没有得出结果,却被在场的专家们一致公认为:近十年来最有价值的学术辩论。一夜之间,两人成了心理学界最被看好的一对新星。
之后,经过几次接触,两人便坠入了爱河。唯一特别的是,他是有妇之夫,她是有夫之妇,但这些并不能阻止他们相爱。其实他们要的只是爱,或者说是恋爱的感觉。为了让这感觉天长地久,他们曾对着月光发誓,绝不拆散彼此的家庭。
离李晴出事已经过去两个月了,麦佳伟原本已将她逐渐淡忘,可不知为什么,最近几天,他老是想起她,同时出现的,还有一张被火焰灼得稀烂的脸。
幻觉!都是幻觉!
是什么导致自己经常性地产生幻觉呢?麦佳伟思忖:难道是陈栋在电话里撂下的那句狠话?
麦佳伟的担忧不无道理。陈栋也是一名心理学专家,而且有着不小的国际影响,如果他对李晴的死产生怀疑,还真是一件麻烦的事。不过他受聘于国外一所大学搞研究,常年不在家,就连为李晴办理后事,也是来去匆匆。他有时间调查李晴的死因吗?
麦佳伟看了看表,七点三十五分,距离十点还有两个多小时。
小黄五点不到就下班了,她走时脸上挂着淡淡的羞涩,不用猜就知道她晚上和男朋友有约。这不由得使麦佳伟想起了李晴第一次赴约时的表情。看来女人恋爱的时候表情都差不多。麦佳伟这样想着,然后他把脸转向身后的落地窗。
此时天已经黑透,麦佳伟眺望着远方,心里涌动着一股莫名的情绪。
黑夜,总是让人感到恐惧,它就像个未知数,人们永远也猜不到下一秒钟会发生什么。然而,比黑夜更让人感到恐惧的却是人心。即便是夫妻,谁又能保证他们了解彼此内心真实的想法呢?
一股困意袭上眼皮,麦佳伟心想,反正时间还早,于是把诊所的大门锁好,然后靠在椅子上打起了盹儿。
也不知过了多久,一阵突如其来的咳嗽声将麦佳伟惊醒,迷迷糊糊的,他看到一个全身裹在黑风衣里的男人坐在自己对面。
一股凉气从他后背直窜上来,头脑立马清醒了不少。
没错,的确有个男人坐在对面。这个男人看上去三十四、五岁,有着一张苍白而狭长的脸,嘴唇上留着两撇醒目的小黑胡。
“您是……”
“我姓张,下午跟您预约过的。”
鼻音很重,正是电话里的那个声音。麦佳伟的心放了下来。他看了看表,时间是十点十五分。
“张先生,真不好意思,我居然睡过头了。不过,您是怎么进来的?”
黑衣人轻轻一笑,“门没关。”
门没关?麦佳伟感到一阵不安。自己从来都非常小心,尤其自从那件事后,就更加谨慎了,怎么会忘记关门就睡着了呢?而且,明明记得是关了门的!
“麦医生,可以开始了吗?”
麦佳伟定了定神,先将门的事放在了一边。“当然。不过我建议您在说之前先喝点什么,比如茶或者酒,这样也许对您有帮助。”
“那就……来些酒吧!”
麦佳伟从身后的柜子里拿出杯子和红酒,为自己和那人各倒了一些。
“请。”
看到对方迟疑了一下,麦佳伟笑着说:“没关系的,酒不另外收费的。”
黑衣人尴尬地笑了笑,端起酒杯一饮而尽,然后说道:“我必须杀死那个人,可是我不知道应该用什么方法。”
李晴,我要你死!
当麦佳伟和李晴从“温馨酒吧”里走出来,在十字路口不欢而散后,麦佳伟便暗暗下定了决心。
爱,从来都是自私的,完美的爱情只出现在童话故事里。正当麦佳伟庆幸自己遇到了完美的爱情时,李晴忽然提出,给他一个月的时间安排家里的事,然后跟老婆离婚,取她为妻。而她自己,已经和远在国外的丈夫正式提出了离婚。
麦佳伟仿佛看到了世界末日!
倚仗岳父大人的福荫业已成为社会名流的麦佳伟,自然不可能轻易地放弃自己的婚姻,虽然他和珍珍之间已经没有了爱。麦佳伟开始后悔参加了那次该死的学术会议,他一遍遍地诅咒那个会议主办者,但一切都为时已晚。
麦佳伟也曾试着开导李晴,劝他放弃那个念头。然而李晴根本就不吃他那一套,还撂下狠话:一个月后如果麦佳伟不离婚,她就直接找他老婆去摊牌,并将他的丑恶嘴脸公布天下。
于是,麦佳伟动了杀机。
窗外不知何时下起了雨。开始的时候,雨点打在窗户上还是很有节奏的“啪啪”声,可转瞬间就变成了一场盛大的交响乐。雨幕中,海天大厦通体一片漆黑,只有32层的一扇窗户里透出亮光,显得格外地突兀。
经验告诉麦佳伟,黑衣人心里一定有着一个死结。换句话说,此人有严重的心理疾病,如果处理得不好,他极有可能会发疯,甚至演变成变态杀人狂。如何才能解开他心中的死结呢?麦佳伟盘算了一下,心里便有了数。
“您说的那人,是您的亲人?朋友?还是……”
黑衣人摇了摇头,“那人是我老婆的情人。”
“您是说,您夫人有了外遇?”
“是的,他们在一起已经有两年了。”
“那么,你为什么非要杀了他呢?和平解决不是更好吗?”麦佳伟适时地劝解道。
黑衣人恶狠狠地说:“他害怕我老婆缠着他,便惊心策划了一场谋杀案,他以为能瞒住天下的人,可瞒不住我,他必须为此付出代价!”
一道闪电猛地划过天际,将黑衣人的眼睛照得雪白,麦佳伟一瞬间在那双眼睛里读出了深深的怨恨。他猛然一惊,忽然想起了李晴!
不会这么巧吧?麦佳伟在心里呻吟了一声。
“您……您夫人是怎么死的?”麦佳伟发觉自己的声音竟有些发抖,于是他调整了下呼吸,尽量让心跳平稳一些,“是什么时候的事?”
黑衣人望着麦佳伟,若有所思,忽然,他大笑起来,“麦医生,看您的样子,也有过婚外情的经历吧?”
他是什么意思?麦佳伟心里狐疑着,不过他的脸上并没有表现出来,仍旧是那副职业神情,“也许吧,不过我的事并不在讨论的范围之内。”
黑衣人点了支烟,猛吸了两口,幽幽地说:“我老婆死于煤气爆炸,至少表面上看是这样。她和那个奸夫同属一个领域,是在一次会议上认识的,后来便搞在了一起……”
黑衣人仍在说着什么,但听在麦佳伟的耳朵里,那声音却仿佛来自另外一个世界,他只能看到对方的嘴唇缓慢地蠕动着着,但却一个字也听不清。
天下难道真有这么巧合的事?不!绝不可能巧合到这个程度,眼前这人难道是……陈栋?
这个想法一冒出来,麦佳伟立刻惊出了一身冷汗。他不由自主将身子向后缩了缩,尖叫道:“我没杀李晴!”
一个月很快就过去了。
让麦佳伟感到欣慰的是,李晴并没有像她说的那样找他老婆摊牌,也没有将他们的事公诸于众。不过,李晴却爱得越来越霸道,几乎把他完全攥在了手心里。她规定他每天至少要抽空陪她三个小时以上,有时甚至不让他回家。
这天晚上,忍无可忍的麦佳伟终于和李晴撕破了脸皮,他们之间爆发了激烈的战斗,结果是两败俱伤。麦佳伟脸上、脖子上、手背上留下了道道血痕,而李晴不仅掉了两颗门牙,嘴唇和颧骨也都肿了起来。
之后,麦佳伟摔门而去,留下蓬头垢面、满脸血污的李晴坐在地上呜呜地哭。
回家的路上,麦佳伟被风一吹,很快冷静了下来,随之而来的则是深深的恐惧。李晴分明就是一枚炸弹,随时随地都有可能被引爆,当务之急,是必须在她爆炸之前先解决掉她!麦佳伟心想。
可是,用什么方法,才能既解决问题,又不露痕迹呢?麦佳伟思来想去,忽然想起了他大学时代看过的一部侦探小说。
“麦医生,您没事吧?李晴……是谁?”
惊魂未定的麦佳伟看了看黑衣人茫然的表情,觉得他不像是在装蒜。
毕竟天下之大,无奇不有。报纸上就曾经刊登过一则奇闻,两个相隔千山万水的人,姓名、相貌、血型、经历,甚至老婆的姓名和血型竟完全吻合。那么,发生在同一座城市里的两件事有着相似之处,这又有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呢?
麦佳伟试探着问:“您认识陈栋吗?”
黑衣人摇了摇头,“不认识,您这是怎么了?”
麦佳伟悬着的心渐渐放了下来,他缓缓吐了口气,“没什么,您说的事让我想起了我认识的一个人。哦,后来怎么样,请您继续说下去。”
“我老婆被他谋杀了,而他却好端端地活着,可以说,我的家庭是被他一手给毁掉的,所以我要让他死,但是又不能让警方查出是我杀了他,我可不想为了那个杂种坐牢。麦医生,您说我该怎么办?”
此时,麦佳伟已经完全从惊慌中恢复了过来。
站在医生的角度,他必须想方设法劝自己的病人不要干傻事,这是每一个做医生的本份。如何让病人放弃愚蠢的念头,这需要技巧,谈话的技巧,而他恰恰认为自己身上最值得称道的就是这一点。
“张先生,您不妨先说说您的设想。”
黑衣人意味深长地看了他一眼,说:“想法倒是有几个,只是不知道行不行得通。”
麦佳伟做了个“请讲”的手势。
“我打算雇佣杀手干掉他,将他分尸,分别埋在不同的地方,然后让那个杀手跑路,永远也不要回来。”黑衣人娓娓道来,声音出奇地平静。
麦佳伟摇了摇头,“首先,杀手到哪去找呢?这并不像港台电影里演得那样简单。其次,不是有那么句话吗?请神容易送神难,即使您找到了杀手,也顺利杀死了那人,但是您能保证他不会威胁您拿出更多的钱?再者说,您能保证杀手不被警方捉到,供出您来吗?所以,这个方案不可行。”
黑衣人点了点头,“您说得没错,这些我都想到了。”
“还有什么其它的方案吗?”麦佳伟不慌不忙地问。
“当然,我还想过偷偷地在他的食物里做点手脚。比如将耗子药搀进他家的大米里,或是把“敌敌畏”注射进他的牛奶里。”
麦佳伟“咯咯”地笑起来,“张先生,您未免太过于幼稚了吧?这些方法是谋杀中最低级的手段,很容易留下马脚。再说了,那些东西都不能马上致人死命,现在医学昌明,经过抢救,活过来的机会很大。”
黑衣人的脸色暗淡了下去,“是啊,您说得没错,我该怎么办?”
麦佳伟神秘地一笑,“办法还是有的。”
麦佳伟所要做的,只是将小说中最精彩的情节搬到现实中来。
这天中午,麦佳伟吩咐秘书小黄,他要午睡,尽量不要打搅他。他知道小黄是个贪睡的姑娘,吃过中饭后,准会靠在沙发上打盹儿,而且一睡就是一个小时。现在是十一点三十分,小黄十一点二十吃完饭,估计此刻已经睡着了吧。
果然,麦佳伟悄悄走出办公室的时候,小黄已经睡得很熟了。他偷偷遛出诊所,驱车来到李晴所居住的小区。
这个时间,小区里的居民除了上班的以外,留在家里的大都是些老人和孩子,他们要睡午觉。保安们则聚在传达室里打老K。而李晴此刻一定会在家里健身,经过两年的相处,麦佳伟对她的生活规律可谓了如指掌。
麦佳伟用偷配来的钥匙打开李晴车库的大门,一眼就看到了那辆红色的“宝莱”,那是他一年前送给李晴的生日礼物,虽然已经跑了一年了,但仍很新。
李晴的家就在车库楼上,只有一墙之隔。说来也巧,有根小小的通气管道正好通到健身房。麦佳伟先是将一根软管固定在“宝莱”的排气筒上,然后插入管道中,接着发动汽车引擎,一氧化碳便通过软管和管道被源源不断地送入健身房。
做完这一切后,麦佳伟看了看表,十一点五十分。他点燃了一支烟,慢慢地吸着。
一支烟抽完,正好用了五分钟。他熄了发动机,将软管拔出,再用破布堵住管道。两分钟后,他的身影已出现在了李晴的家里。他先是将所有看得见的电源关掉,然后到厨房把煤气阀门全部拧开。直到正幢房子里都弥漫起了煤气的味道,这才满意地离开了李晴的家。临走的时候,他看了一眼墙上的挂钟,时间正好是十二点整。
十五分钟后,麦佳伟把车子停在一个公用电话亭旁。他摘下话筒,伸手拨了一串号码,紧接着,自新月小区的方向传来“轰隆”一声巨响。麦佳伟微笑坐回车内,将油门一踩到底。他必须在十二点半之前赶回诊所,谋杀才能真正称得上完美。
早上,麦佳伟一觉醒来,感觉脑袋好像比平时大了三圈。他感到异常口渴,便喊了两声,可没人答理他,这时他才发现珍珍留在他枕边的字条:我到外地出差,大概要三、四天,冰箱里有现成的食物,晚上用微波炉热一下,别饿着自己。
麦佳伟往干枯的喉咙里猛灌了一通冰水后,脑袋里那股肿胀的感觉才逐渐消失,代之而来的,则是昨晚的那个梦——梦中,他制造了一棕完美的谋杀案。不过,他又觉得那并不是个梦,因为就连最微小的细节他都记得一清二楚,仿佛亲身经历过一样。
正当麦佳伟疑惑不定时,他意外地接到了陈栋打来的长途。李晴死了,死于煤气爆炸。撂下电话,他一下子愣住了。
“您是说,完美的谋杀?”
麦佳伟露出一个诡异的微笑,“没错,一棕完美的谋杀,应该是让警察认为死者是死于一场意外。”
“您说得太对了!”黑衣人说完,慢慢从怀中掏出一块样式古朴的怀表,在酒杯上敲了一下,发出“叮”的一声。
麦佳伟的意识一下子变得模糊了。
黑衣人将整张脸凑了上来,阴阳怪气地说:“麦医生,您对完美谋杀的解释真是太精辟了,看来您对这方面很有研究啊!”
接着,黑衣人问:“我该怎么办?”
眼前的一切已经完全模糊了,麦佳伟无力地摇着头,“没有别的办法,所以您……必须放弃那念头,毕竟……杀人是解决不了问题的。”
黑衣人不禁冷笑,“杀人真的解决不了问题吗?麦佳伟,你现在是不是觉得脑袋有些晕乎乎的?”
麦佳伟一愣,的确,从刚才开始他就觉得脑袋发晕,意识越来越不清晰。他一直以为是喝下的半杯红酒的缘故,所以并没有往心里去。这时黑衣人忽然提起,他猛然意识到,那是人的意识受到催眠攻击,进行自我保护时才会出现的反应。
“你……你对我做了什么?”麦佳伟惊呼起来,不过,那声音跟蚊子的哼哼没什么两样,显得那样的虚弱无力。
黑衣人脸上那两撇小黑胡得意地抖动了一下,“其实也没什么,你是心理学专家,难道还不知道我做了什么吗?”
麦佳伟越听越是心惊,“你用怀表敲杯子向我进行催眠暗示,你为什么要这么做?你……你究竟是谁?”忽然,他像是意识到了什么似的尖叫起来:“你是陈栋?!”
黑衣人不置可否。
此时的麦佳伟已经彻底崩溃了。他一眼望去,到处都有诡异的影子在晃动,仿佛置身于地狱之中,他看到有个人正朝他一步步走过来,脸孔由模糊变得越来越清晰。渐渐地,他看清了那人的长相。
那是一张无法形容的脸,像是被硫酸泼过似的,暗红色的皮肉都粘在了一起,几根血管纠结在脸部,使之变的越发的狰狞可怖。不过,这张脸虽然恐怖到了极点,但若仔细看,仍能依稀看出它的本来面目。
“李晴!”
麦佳伟觉得自己全身上下所有的毛孔都在冒着寒气,他尖叫着:“你……你不是已经死了吗?你为什么出现在这里?”
“麦佳伟,你这个骗子,你玩弄了我,最后还害死了我,我是回来找你锁命的!”
黑衣人一步步朝着麦佳伟走去,而麦佳伟则不住地向后退却着,很快,他的背就抵在了巨大的落地窗上。
“李晴,是你逼我杀你的啊,这不能怪我,求求你,请看在咱们相识一场的份上,放过我吧!”麦佳伟绝望地嘶号着。
黑衣人故意逼细嗓音,发出撕心裂肺般的声音,“相识一场?亏你说得出口!当时你杀我的时候怎么不考虑相识一场啊?去死吧!”
黑衣人猛地朝前扑去。
“哗啦啦——”玻璃窗被硬生生撞碎,麦佳伟整个人跌了出去。
就在一个月前。
一间豪华客房内,宽大的双人床上,一对赤裸裸的男女纠缠在一起。男的脸孔狭长,唇上有着两撇醒目的小黑胡。女的则是个典型的大美人,浑身上下透着风骚。此时她正蜷伏在男人的胸膛上,手指不停地圈弄着男人的胸毛。
“你说我是应该叫你陈栋,还是应该叫你表哥呢?”女人问。
“珍珍,还是叫我陈栋吧,叫表哥会使我有一种乱伦的罪恶感。”男人说。
女人嘻嘻一笑,“我还是喜欢叫你表哥,一叫陈栋,就会让我想起李晴。对了,表哥,我还真是佩服你,这么高明的计划你都想得出来,真不愧是见过大世面的人。”
“当然了,将李晴杀死,再对麦佳伟进行催眠,给他灌输谋杀李晴的记忆,令他永远生活在不安和恐惧之中,这可比杀了他更加残忍。”男人不无得意地说道。
女人忽然叹了口气,“表哥,咱们如果想要长久地在一起,就必须把他除掉,我怕……别忘了他毕竟也是个心理学家。”
男人一下子从床上坐起来,“珍珍,我已经替你杀死一个人了,而且害得另一个人终生生活在恐惧之中,难道你还想让我杀死他?这我可做不到。”
“你不杀了他,他迟早有一天会醒过来,到时候咱们两个都完蛋,斩草不除根,后患无穷啊!”
男人很坚决地摇了摇头,“那也不行,我不想再杀人了。”
女人的脸上瞬间罩上了一层霜气:“陈栋,你说你会爱我一辈子,难道你就是这么爱我吗?麦佳伟必须得死,何况,你已经杀了一个人,已经回不了头了。” 门
那是一扇黑色的门。
事实上那并不能算是一扇门,因为上面没有门把手,没有钥匙孔,也没有任何装饰,门与墙就像是连在一起的,看不到一丝缝隙。之所以称它为“门”,是因为上面有一个类似于猫眼儿的透明玻璃圆孔,但是圆孔里什么都看不到,只有一片漆黑。
这样一扇门,忽然于某天出现在我的生活中。
那天我正在吃晚饭,刚吃到一半,我忽然听到一声很奇怪的响动,像是有什么东西被撕裂,我下意识地侧过头,便看到了那扇门诡异地出现在白色墙壁上。
我感到很奇怪,于是放下筷子,走到门旁轻敲了几下,“咚咚咚”,声音沉闷而结实。很显然,门后面是墙壁。冷汗顿时模糊了我的双眼,我知道,墙壁后面是一条防火楼梯,这个位置是不允许开门的。然而,这里却无缘无故多出了一扇门,除了使我感到讶异外,更多的却是毛骨耸然。
开始的时候,我害怕这扇门会忽然打开,从里面走出些什么东西来,一连好几天都不敢回家住。
过了一阵子,我渐渐适应了它的存在,已经可以背对着它,愉快的看电视,愉快的浏览色情网站了。我曾经在某个周末对着它瞪视了几个钟头,事后证明,那只是一扇门而已,除此之外它什么都不是。
我在X市生活了二十多年,从未遇到过诡异的事,这次算是给我碰到了。
原本,我以为只有我看得到这扇门,为此我还感到了一丝优越感,然而令人扫兴的是,到我家玩的朋友、同事,每个人都能看到它,房东张婶儿收房租时也看到了这扇门,还没好气儿地质问我,怎么把门装进墙里的,于是我把事情一五一十地告诉了她。
第二天,她先找来和尚道士做了场法事,然后找了几个瓦匠,想把门拆掉,但是,不管是敲、砸、钻、翘,竟没有一钟方法可以拆掉它,顶多留下些刮、割、磨损的痕迹。
“不把墙打掉,是拆不掉的啦!”工头儿汗流浃背地说,他身后的地上堆满了弄坏的工具。张婶儿看了看我,眼神有些怪异,我无奈地笑了笑,没说什么。
张婶儿看我无所谓,把房租调低了五百块之后,安慰了我几句,便走了。
几个月过去了,一切都还是老样子,我与门之间,除了我偶尔大力地敲两下然后躲起来之外,没有太多的互动,
并没有因为多了一扇门,我的生活变成有哪里不寻常,变得有哪里气氛不对,生活照旧,日子照旧,好像那面墙上本该就有一扇门似的。
有时候,我也会拿起工具,试着钻个小洞或是把门撬开之类,但不是工具坏掉,就是我满身大汗的累到躺下。
也许,你会问我,除了那个猫眼儿使它看起来像是一扇门外,它打不开,也没有钥匙孔,门的功能它几乎没有,我为什么还称呼它为“门”呢?那么我告诉你,是因为它曾经出现过只有门才有的反应。
说出来有些难为情,我这人比较胆小,门出现的第一个星期里,我除了回来拿换洗衣物和生活必须品外,其余的时间我根本不敢待在家里,因为,门刚刚出现不久,就传出了敲门声。
敲门,你能想象的出,一个二十多岁的大小伙子因为敲门声而吓得抱头鼠窜吗?是的,我就硬是被吓跑了,当时我差点穿着内裤跑到大街上去。
“咚咚咚”,很平凡的三下,唯一的特点就是节奏感强,但是没有门把手,没有钥匙孔,猫眼儿里又看不到任何东西,我只能在深夜里狼狈逃窜。
我拿着行李到朋友家躲了一个礼拜,但那毕竟是别人家,最后在朋友女友的白眼儿下,我只得硬着头皮回到自己的家。
之后的日子里,它每隔上一段时间就会响上那么几下,我也从害怕慢慢变成了习惯,甚至一但它太久没有响起,我反而浑身的不自在。只是敲门声而已,不是吗?敲三下,说不定只是它想告诉我“我是门”,或是问“有人吗”之类的,只要不理会就没事了,毕竟,敲门不应声总不会被警察抓吧?
一扇门而已,它能把我怎么着?
门出现在夏天,而现在已经是阴雨绵绵的冬季了,算了算时间,我和门已经和平相处了将近半年。下雨的日子,让门也积了厚厚的一层霉斑。看到它这个样子,我有点过意不去,于是我便决定利用周末下午,用刷子把门上的霉斑刷干净。
门是木头做的,而且是非常高级的紫檀木,质地坚硬密实。我正用刷子使劲儿地刷着,忽然,门上发出“咚咚咚”的敲门声。
冷不丁响起敲门声,使我身上的汗毛“唰”地竖了起来。我愣了一下,然后摇了摇头,想重新振作精神干活,这才发现,自己已经下意识的跑到了床后,手里还抓着一根木棍。
毕竟,这还是我第一次靠得这么近听到敲门声,我可以很强烈的感觉到,门后,有某种不为人知的东西存在着。
房间里死一般的寂静,只有我粗重的喘息声。
我慢慢放开枕头,擦了擦额头的冷汗,鼓起勇气走到门边,想把湿漉漉的刷子捡起来,不过说实在的,刚刚响起的敲门声,倒是让我的好奇心一下子窜了上来。
我一手握着刷子,尽量将耳朵轻轻贴在门板上,也不知过了多久,反正是很久,并没有传来敲门声,唯一有的,是我自己剧烈的心跳声,“砰、砰砰砰、砰砰……”,有力,但却异常慌乱。
难道刚刚的敲门声是自己的错觉吗?
不!绝不是!
一瞬间,我忽然感到无比地恐惧,这扇比我还要高出两头的门,就像一座小山似的矗立在我面前,一股股的压迫感从门上散发出来,在我的内心深处聚积成了巨大的阴影,就如同此时窗外那灰蒙蒙的天气,令我窒息。
二话不说,我放下手中的刷子,找出换洗衣物,再度来到到朋友家。我实在是受不了那种恐怖的感觉了,那种压力看似是无形的,但又能让人感到它实实在在存在着,沉重而又具体。
门后面会是什么呢?我不禁猜测着。
这次,我足足在朋友家住了半个多月,住到我朋友跟他女朋友吵架,住到他们闹分手。惹出这么大的乱子来,我也没有脸再继续住下去了,不得已,我找了两三个朋友,以一局五十块的牌局为饵,骗他们陪我到公寓里拿东西。总之,我的计划是:拿完东西立刻走人,随便找个朋友家窝几天再说。
回到家后,我先打开电视给朋友们看,然后便躲到卧室里整理行李,我已经决定了,即使张婶儿把我的房租免了,我也不住在这里了,死活都不住。
半个月没有回家,家里只是多了点灰尘和蜘蛛网,其它没有什么变化,那扇门依然还在。
没时间思索了,我迅速收拾东西,我要赶在那扇门敲响前离开这里。
“喂!”我回过头,一个朋友站在我的身后叫道:“那扇门怎么开阿?从刚刚开始就一直有人敲门敲个不停,烦死了!”
我的心“咯登”一下,急忙起身来到客厅,另外两个朋友此刻就站在那扇门前仔细打量着。
“咚咚咚”,很有节奏的三下,我的脸部肌肉随着敲门声哆嗦了三下。
我艰难地咽了咽吐沫,走到门边,“这扇门是死的,那边是墙壁,是耗子在搞事。”事先想好的谎话顺着我的嘴轻易地流了出来,但是从朋友们的表情来看,他们压根儿就不信。
果不其然,“你骗鬼呀!明明是敲门声,这么有节奏,怎么可能是耗子?让我看看外面是谁!”说完,刚刚说话的朋友把眼睛凑近了猫眼儿。
一瞬间,朋友的脸色变得惨白,接着大叫了一声,跌坐在地上,双眼一翻,就那么直挺挺地晕了过去,脸色看起来比死人还难看。
我的心一沉,暗想:这下完了!
“咚咚咚”, 又是很有节奏地三下。“妈的!这门真是邪门儿了!”朋友们纷纷叫嚷着,但却没人再敢往外看了,而是转过头看我,眼神里闪烁着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意味。
在众目睽睽之下,我终于鼓起这辈子最大的勇气,把眼睛凑近了猫眼儿。
如果你问我透过猫眼儿看到了什么,我只能告诉你,我我眼前一团漆黑。
正当我感到如释重负,同时又稍微有些失望的时候,那团漆黑忽然有了变化,这变化,让我禁不住打了个寒颤。
如同人的眼睛眨动了一下,原本一团漆黑竟然透进了一丝光亮。没错,那分明就是一个人的眼珠子!如墨的瞳仁儿,四周是布满血丝的眼白,而且眼珠越拉越远,最后露出了一张白得可以吓死人的脸。
我的头皮一阵阵发麻,身上的衣服已经被汗水沁透了。我想把眼睛从猫眼儿上挪开,可是一股无形的力量把我的头死死地固定在门上,使我动弹不得。
从服饰上看,那是个女初中生,她披着乌黑的长发,穿着血迹斑驳的制服连衣裙,站在楼道里,向我怒目而视。忽然,她再次将脸凑到猫眼儿上向我这边窥视,猫眼儿那凸起的镜面使她的脸完全走形,看起来异常诡异可怖。
我赶紧捂住自己的嘴,深怕自己发出哪怕一丁点儿声音,另外两个朋友架着被吓昏的朋友,站在门口直愣愣地看着我,猜测我究竟看到了什么。
“有人在吗?”
从门那端忽然传出一个尖锐的声音!
这半年来,我还是第一次听到门外传出人声。
恐惧,如同一条麻绳紧紧地勒住我的脖子,令我做声不得。事态进展到此,我已经完全失去冷静了,我用尽全身的力气想要逃开,正当我与那股无形的力量角力时,那股力量像有意在耍我,忽然间消失了,使我一屁股坐到地上。
“我知道里面有人,开门!”
随着那凄厉的叫声响起的,是剧烈的敲门声,急促而有力,但却毫无章法,而且力道大得使门不住地摇动,我和朋友们都吓傻了。
大概过了五分钟,敲门声,忽然停了,这时,那个被吓昏的朋友忽然挺尸似的站起来,想要伸手去开门,我急忙制止,就在这时,门,“喀哒”一声打开了一条细缝。
一股阴冷的气流从门缝里钻进来,同时,缝隙慢慢扩大,最终完全打开,那个浑身是血的女学生正站在门口,一脸怨恨地看着我,手腕、脖颈、大腿上还汣汣地冒着血泡。
我和朋友们惊叫着向后退去,下一刻,女学生不知怎地竟已经跨坐在我的胸口上,举起双手死死地插着我的脖子,眼神中充满了恨意,喉咙深处发出可怕的尖叫声。
无限的恐惧使我忘记了反抗,我眼睁睁地看着她尖利的指甲深深地刺进我的脖颈,我甚至可以清晰地感觉到大股大股的鲜血,正从我身体各处汇聚到脖颈处,从伤口中飙射出来!
那滋味,简直比死还难受。
好了,说完我的梦,再回头说说现实吧。
现在是公元2045年,这是个什么样的时代呢?没人能够准确说清楚,按照报纸上的说法,现在人类走向了光明,没有犯罪,没有疾病,人与人和睦相处,亲如兄弟。
报纸上的话也就只能骗骗小学生,因为我就是个很好的例子,我是个被关在监狱里的重刑犯,因为强奸、谋杀被判处“惧刑”四十年。
照理说,我是应该被判上电椅的,不过我的律师是X市身价最高的律师,凭着他的三寸不烂之舌,硬是将死刑改成了活罪。活受罪固然可怕,可毕竟还活着,谁会愿意别人用电打自己的脑袋呢?
“这是最新的刑罚,政府正在找犯人做试验,我为你争取到了名额,你要好好表现,争取得到假释。”律师说完,拍了拍我的肩膀走了。
身穿白大褂的技术人员,一边为我理发一边说:“刚才你已经体会到了,那就像是一场梦,但是却更真实具体。在梦里,你的生活会延续不停,你在梦里会继续活着,直到刑罚结束。”
哈!那可真是赚到了,我不会死,而且可以在梦里过着愉快的生活!我很愉快地想到。
“不过,”技术人员在我的光头上贴上线路后,说:“我们会介入你的梦与记忆,你将不记得你曾经入狱,我们会在适当的时候加进一些元素,当然,这部份的内容,可以依被害人家属的意愿进行调整。”
“什么内容?”我慢不在乎地说着:“就像我刚刚做的那个梦?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嘛!”
“刚才只不过是调试程序而已。”
技术人员在我的胸口贴上线路,又在我的手臂上吊起盐水瓶,“依照你之前填写的心理调查问卷,到时会有超现实的表现方式,就像你之前的试验者,他在梦中,被全世界的人追杀,永无休止地追杀。还有个试验者被枪打中头部却死不了,成了植物人,非常痛苦地活着……所谓‘惧刑’,就是以这样的方法反复折磨受刑者。”
妈的!简直就是一群畜牲!我在心里暗骂了一声。
“你是*杀人吧?你不是很怕鬼吗?而且你从小就对门有着心理阴影,受害者家属知道了之后,要求来一点刺激的内容。”
技术人员用橡皮带紧紧地将我捆绑住。
“其实你也不用害怕,这很公平,杀人不用偿命,还可以照常生活,不是很舒服吗?虽然会常常被吓到,不过你放心,根据之前的记录,还没有人被吓到心脏麻痹而死。”
我不禁咽了口吐沫,这时技术人员拿了些乙醚给我闻了闻。
“看到那个女生活蹦乱跳地出现在你面前,不是很好吗?也许你们会谈恋爱也说不定,不过结局会很不好,你要有心理准备……”
在他的唠唠叨叨中,我渐渐地陷入了深度昏迷。
我猛地惊醒,发现此刻我正站在一条漆黑的巷子里,巷子的尽头是一扇黑色的门,这时,我听到了敲门声。
“咚咚咚……” 杀局
时间:不明。
地点:不明。
总之这是一个古代的故事。
秀娥照着溪水中的影子,梳理自己的一头乌发。 她想着她的心事,就笑了,她的倒影笑颜如花。
过了今天,她爱的男人会带她走,从此浪迹天涯。那个男人会用坚实的臂膀保护她,在他身边她从来没有害怕过。
她还记得初次见他,是在王府的花园里。
一个文弱的男人穿着素白的袍子,静静地站着,身后还有一个脸色苍白的年轻人,在专注地擦着手中的剑。
他们是王爷雇来的杀手。
从丫鬟们的议论中,她知道这两个人是现今江湖上排名第一和第二的杀手,素剑第一,血剑第二。那时聪慧的她暗暗地惋惜,为王爷办事的江湖客,没有一个落得好下场。
当时谁知道呢?日后他们会相知相爱,直到决定退出江湖,过神仙眷属般的日子。不过,幸福真的可以长久吗?
她忽然不确定起来,直觉告诉她,总有什么不对劲。
素剑听到血剑叫他,就走过去。
“什么事?”
“你真的打算洗手不干了?做完今天这最后一笔生意,就退出江湖?”血剑翻了翻白眼。
素剑点点头,“你知道,我一向不适合做杀手。”
血剑阴阴地笑着:“是的,你根本就不适合做杀手,尤其是你那个致命的弱点,总有一天会害死你。”
素剑笑得很坦然,很清澈:“放心,没有人能够在我出手之前利用我的弱点。”
说完他转身离开,血剑站在他身后,恶毒地看着他的背影。
王爷很喜欢这个叫素剑的杀手,因为他看起来更像个书生,身上感觉不到一点杀气,这正是他最可怕的地方。
“我是素剑,二十八岁,我有世界上最快的剑。”
这是素剑第一次见到王爷时说的话。于是王爷从此便记住了这个水墨画一样的年轻人,还有他的剑。
王爷很看好素剑,他有意让他成为王俯护卫的首领。
至于血剑,王爷只把他当做一条狗,一条可以咬人的狗。
血剑恨得牙根儿痒痒的,恨不得一剑杀了素剑,可是他表面上仍是一副笑脸,他知道自己不是他的对手,他必须等待一个机会。
机会终于来了。
今晚,素剑将被派去刺杀天尘,武林中的第一侠士,义军的著名将领。
“你有把握吗?如果血剑不跟你一起去。”
王爷盯着素剑的脸,眼神有点怪。
素剑愣了一下,但很快回答:"有。”
他有世界上最快的剑,难怪他这么自信。
素剑留下对秀娥的承诺出发了。血剑冷冷地望着他的背影,嘴角挂着一千个冷笑。
“你是天尘?”素剑问。
大胡子的豪迈侠客昂首道:“不错,你是谁?”
素剑轻握剑柄,很文静地说:“我是素剑,二十八岁,我有世界上最快的剑。”
“你找我什么事?”
“杀你。”
天尘大笑起来,他的笑声很浑厚,惊飞了屋檐上的燕子。
“江湖上没有人敢对我说这样的话。”
话音刚落,一股强大到令人窒息的气流直扑素剑。
素剑不为所动:“可是我已经说了。”
下一秒,一道夺目的剑光刺穿了那股气流。他一旦出手,再没有什么能拦得住他。
天尘呆了:“我活了三十八年,终于知道这个世界上还有如此之快的剑!”
“你是天尘?”素剑问。
大胡子的豪迈侠客昂首道:“不错,你是谁?”
素剑轻握剑柄,很文静地说:“我是素剑,二十八岁,我有世界上最快的剑。”
看着天尘扑倒在地,素剑平静地抹去剑上的血。
天尘哑哑地喊道:“你有世界上最快的剑,你是个没有弱点的杀手,你为什么要替王爷卖命?”
这时,一个声音响起:“谁说他没有弱点?”
素剑微微一惊,但立刻便恢复了固有的平静。
“血剑,你来干什么?”
血剑从牙根儿里挤出两个字:“杀人!”
“天尘已经被我割断了心脉,活不了多久了,你没有必要再出手。”
“你误会了,我不是来杀他的,我杀的是你。”
素剑猛地转过身:“为什么?是王爷派你来杀我?”
“是我自己决定的,我有不得不杀你的理由,只有你死,我才能成为天下第一杀手,才会得到王爷的重用。”
素剑明白了,他微微一笑:“可是你凭什么杀我呢?你的能力我一清二楚。”
血剑笑得很诡异:“就凭你的弱点!”
他扬了扬手中的包袱。
不知怎地,素剑忽然感到一阵不安。
血剑慢慢地解开包袱,里面是一颗人头。
素剑只觉得血一下子涌上了头顶,他的身子晃了晃。
“秀娥!——”
话音未落,他感到喉咙一凉,接着便跌入了永恒的黑暗。
奄奄一息的天尘,难以置信地看着素剑一头栽倒在地,不由得长叹一声。
血剑竟也叹息了一声:“他的确有世界上最快的剑,但也有一颗世界上最脆弱的心,只要一伤心,就会晕倒,这个弱点无疑是致命的。”
“所以你利用他这一点……那颗人头,是属于他的心上人吧?”天尘咳嗽着,鲜血已殷湿了他的胸襟,他快死了。
血剑走到天尘跟前,蹲下:“我不妨再告诉你一个秘密,其实秀娥没有死,素剑并非她的心上人,我才是,至于她的头,是我用一块蜡雕出来的,很逼真……”
他的话突然中断,因为他的胸口竟插着一把匕首。
天尘轻巧地跃起:“血剑,没想到吧,我是王爷的人。秀娥是王爷最宠爱的妃子,王爷也是男人,自然受不了别的男人勾引自己的老婆,于是便安排了这样一个杀局。”
血剑的气息越来越弱,他用尽最后一丝力气朝天尘爬去……
这天夜里,天尘刺杀王爷,却失手被擒。
死牢里,王爷阴着脸问天尘:“我那么信任你,你为什么还要杀我?”
“我要自保。”
“自保?”
“血剑临死时,对我说了一句话。”
“什么话?”
天尘最终没有把那句话说出来,王爷只好下令将他五马分尸。
后来王爷成了皇帝,可他一直都快乐不起来,因为他一直都在思考,血剑临死前倒底说了句什么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