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elling 发表于 2008-3-4 18:41

与公司结账问题

我想在这里请教律师一个问题。

我于06年5月到6月间给一公司打过2个多月短期工。工资在我们的百般催促下,终于于06年年底分两次先后打入我的银行户头。但07年1月,我又收到了其中的同样一笔汇款。今天我突然收到律师传单,说我被告多拿了公司钱财。并将于本月中旬开庭。请询问,我现在该怎么办?
在法律上,我将负何种责任? 是属于我的责任吗?我个人认为,完全是该公司财务疏忽造成。请给我指点迷津。

切盼回音!
谢谢

alternativ 发表于 2008-3-4 21:38

银行错给工人发双薪 要求取款者签还钱保证书
“...如果大家不还钱,就把他们的名字在网上公布,要上黑名单,还要报警察,而且知道他们家的地址,找他们父母要...”

男子恶意取款被判无期

真应景。

还好这里是德国。

mausreis 发表于 2008-3-5 07:33

他们一月汇错钱之后有没有发信给你要求退钱?你收到过相关信件或者电话吗?

dejurist 发表于 2008-3-5 09:23

楼主的行为构成了不当得利(Ungerechtfertigte Bereicherung),公司有权基于§ 812BGB 向你索回多转的金额。虽然该错误是公司自己所为,但是也不能成为你合法取得该笔汇款的合法理由。因为对于多转的这笔前你没有任何法律上的对价行为。更不属于公司对你的赠与,因为赠与人无相关意思表示。所以为了避免官非,建议主动于公司联系,约定时间将款项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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