遥岑远目 发表于 2008-3-6 12:41

怎么保住宝宝的中国国籍

这个问题我在宝版里问过,JMS都很热心,可惜答案让我很失望。所以想在这里再问问法律达人,希望这件事还有成功的可能。
我的宝宝七月出世,先生是德籍,我拿了Niederlassungserlaubnis.我们过几年就想回国内生活,很希望能让宝宝有中国护照。问题是似乎根据德国的国籍法,孩子一出生就自动有德国国籍,就算德国在孩子18岁之前默认他的双重国籍,也和中国国籍法规定的不承认双重国籍有冲突。也就是说就算中国大使馆给了宝宝中国护照,一旦德国政府寄来了德国护照,中国护照也就形同虚设,马上作废了。以后宝宝回中国必须在机场出示德国护照(中国护照拿出来也没用),而且德国护照上又必须得有中国签证。另外一种可能是中国护照上有德国签证,可是谁会给有德国籍的孩子德签呢?苦恼中:( :( 总结一下我的问题:如何让宝宝放弃德国籍,保住中国籍?
希望各位达人能给予指点,先谢谢了

Blüte 发表于 2008-3-6 12:55

你去大使馆直接申请中国国籍好啦。德国国籍是有权利拿到,不是义务,你们不要不就行啦,谁会强塞给你啊。

遥岑远目 发表于 2008-3-6 13:05

谢谢楼上。但是据说就是硬塞的,自动认定的。根本就是抢孩子!!!

Blüte 发表于 2008-3-6 13:10

你孩子现在应该是德籍,你们回去给他办个签证好啦,你老公反正也要办的,莫非他也想申请中国国籍$frage$ 如果这样,你的NE会有问题的。你确实是例外,那么多人回去都拿德国护照呢,中国签证也不费劲。

乔峰 发表于 2008-3-6 13:12

原帖由 Blüte 于 2008-3-6 11:55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你去大使馆直接申请中国国籍好啦。德国国籍是有权利拿到,不是义务,你们不要不就行啦,谁会强塞给你啊。
$握手$ $握手$

schummizh 发表于 2008-3-6 15:28

以前儿子是跟妈国籍的, 现在改了?
LZ应该还是中国国籍吧?

ngqg 发表于 2008-3-6 21:42

其实很简单的,到公民办公室开份放弃德籍的信,到中国大使馆就能取得中国护照了,你去看看中国大使馆的网页上有没有这方面的信息.

Arterix 发表于 2008-3-6 23:44

这种所谓“抢孩子”不是正常的吗?
一个小孩从出生、经过免费义务教育到成人,然后突然对这个国家说,我不是你们的人,不给你贡献了,这种情况中国也不愿意吧?

Reisender 发表于 2008-3-7 12:40

据我所知,孩子小的时候是随母亲护照的,也就是说你可以在你自己的护照上附带孩子的信息,这样你就可以随便带孩子回中国(如果你还是中国籍的话)。不过我也没经验,不知道是不是这样的,也不清楚怎么办的。$考虑$

ngqg 发表于 2008-3-7 15:12

孩子随母亲国籍不是所有地方都这样的,即使小的时候可以附加在母亲护照内一起回国,也是有时间限制的.如果要使孩子永远是中国籍,就要去开据放弃德国籍的信,这是可以的.当然这意味着将不能再回到德国籍,以后是否还能申请,不好说,因为你已经出了这封信了.所以,楼主要想好,如果就在中国呆几年,没必要孩子非要改成中国籍,如果想就在国内了,那再考虑.

zuzuzu 发表于 2008-3-7 17:13

原帖由 Blüte 于 2008-3-6 11:55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你去大使馆直接申请中国国籍好啦。德国国籍是有权利拿到,不是义务,你们不要不就行啦,谁会强塞给你啊。
小花MM说得对, 没人会强塞给你的. RATHAUS在给孩子登记之前可以查到你孩子是否已在中国使馆申请了中国国籍. 如果已有的话, 想拿德国国籍也不行了.

MR.OIL 发表于 2008-3-7 22:28

谁会强塞给你$考虑$

遥岑远目 发表于 2008-3-9 16:27

德国国籍是自动给的。根据德国国籍法第四条,只要父母一方是德国籍,孩子出生时就自动得到德国国籍。德国2000年开始生效的国籍法承认未成年人的双重国籍,但等到孩子长大成人,在18到23岁之间,他们必须选择一个国籍。所以德国政府是不会管眼下孩子有没有中国国籍的,但是德国国籍是一定要给的。根据国籍法第19条,如果孩子成年之前想解除孩子的德国国籍,必须向未成年人法院提出申请,希望很渺茫。
19 (1)Die Entlassung einer Person, die unter elterlicher Sorge oder unter Vormundschaft steht, kann nur von dem gesetzlichen Vertreter und nur mit Genehmigung des deutschen Vormundschaftsgerichts beantragt werden. 2Gegen die Entscheidung des Vormundschaftsgerichts steht auch der Staatsanwaltschaft, der die Entscheidung bekanntzumachen ist, die Beschwerde zu; gegen den Beschluß des Beschwerdegerichts ist die weitere Beschwerde unbeschränkt zulässig.

我们想过两三年就回国定居了,德国以后可能只是一个探亲地。孩子持德国护照在中国生活会非常不方便,就学就医都会复杂昂贵很多,更要紧的是对孩子的心理影响不好,我就希望他很普通地成长。

dickteddy 发表于 2008-3-9 18:27

原帖由 ngqg 于 2008-3-7 14:12 发表 http://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孩子随母亲国籍不是所有地方都这样的,即使小的时候可以附加在母亲护照内一起回国,也是有时间限制的.如果要使孩子永远是中国籍,就要去开据放弃德国籍的信,这是可以的.当然这意味着将不能再回到德国籍,以后是否还能申请 ...
有道理.
据我所知的情况也是这样.申请放弃德国国籍后就可以办中国护照.但最好考虑一下.以后再回来的话,就比较麻烦了.

athena_hu 发表于 2008-3-9 22:12

原帖由 遥岑远目 于 2008-3-6 11:41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这个问题我在宝版里问过,JMS都很热心,可惜答案让我很失望。所以想在这里再问问法律达人,希望这件事还有成功的可能。
我的宝宝七月出世,先生是德籍,我拿了Niederlassungserlaubnis.我们过几年就想回国内生活,很 ...
去Rathaus申明放弃德国籍

athena_hu 发表于 2008-3-9 22:14

原帖由 ngqg 于 2008-3-7 14:12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支持$ 孩子随母亲国籍不是所有地方都这样的,即使小的时候可以附加在母亲护照内一起回国,也是有时间限制的.如果要使孩子永远是中国籍,就要去开据放弃德国籍的信,这是可以的.当然这意味着将不能再回到德国籍,以后是否还能申请 ...
以后条件成熟可以再回德国籍,因为德国血统摆在那里,尤其是小时候父母开的证明,不能体现小孩自己的意愿

[ 本帖最后由 athena_hu 于 2008-3-9 21:16 编辑 ]

athena_hu 发表于 2008-3-9 22:16

原帖由 遥岑远目 于 2008-3-9 15:27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德国国籍是自动给的。根据德国国籍法第四条,只要父母一方是德国籍,孩子出生时就自动得到德国国籍。德国2000年开始生效的国籍法承认未成年人的双重国籍,但等到孩子长大成人,在18到23岁之间,他们必须选择一个国籍 ...
$支持$ 条文写的很清楚,并不渺茫,身边有放弃之后又恢复的例子

@dolc.de 发表于 2008-3-9 22:35

凌波不过横塘路 发表于 2008-3-10 23:59

原帖由 遥岑远目 于 2008-3-6 12:05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谢谢楼上。但是据说就是硬塞的,自动认定的。根本就是抢孩子!!!

算不上抢孩子吧,既然父母一方是德籍,按照德国国籍法自动获得德国国籍就像父母一方是中国人出生在中国的孩子自动获得中国国籍一样顺理成章,难不成中国也是抢孩子? 你孩子如果在德国出生,那不放弃德国国籍是根本拿不到中国护照的,因为在国外出生的中国人的孩子,不是无条件自动获得中国国籍的,你们这种情况大使馆规定得很清楚,怎样才能获得中国国籍--不拥有德国国籍。一定想要中国国籍放弃德国国籍,虽然麻烦,但有法律在那里,远非不可能任务,走法律程序而已,大不了请个律师,有志者事竞成。

更简单的,你回中国生孩子,并且孩子出生后不给他在德国大使馆办出生证转换以及申请德国护照,那孩子铁定是中国国籍,拿着这个去申请德国签证好了,德国肯定不会跟中国抢这个孩子。

遥岑远目 发表于 2008-3-11 11:21

谢谢各位LS。

关于抢孩子的说法只是一种比喻。按照新的国籍法,只要父母一方是德国籍,孩子都有德国籍,不管在哪儿生。即使回国生,早晚也要发现。不仅是德国籍,事实上,只要父母一方有了德国居留,即使全都手持外国护照,孩子照样也是德国籍。宝坛上有先例说明父母想拒绝德国籍都做不到。所以接受德国国籍基本上是义务,不是权力。

遥岑远目 发表于 2008-3-11 11:24

原帖由 @dolc.de 于 2008-3-9 21:35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中国国籍也是自动给的。只要父母一方是中国籍,孩子出生时就自动得到中国国籍。

德国的对未成年人承认双重国籍的条文只适用于另一个国家也承认双重国籍。中国不承认双重国籍,所以你的孩子从一出生就必须选择 ...
请问,您确定“德国的对未成年人承认双重国籍的条文只适用于另一个国家也承认双重国籍”吗?能不能请您转给我看一下具体的法律条文?谢谢了

遥岑远目 发表于 2008-3-11 11:27

原帖由 athena_hu 于 2008-3-9 21:12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去Rathaus申明放弃德国籍
请问斑竹大人知不知道成功的例子?能否介绍一下?$送花$ $送花$

凌波不过横塘路 发表于 2008-3-11 12:38

原帖由 遥岑远目 于 2008-3-11 10:21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谢谢各位LS。

关于抢孩子的说法只是一种比喻。按照新的国籍法,只要父母一方是德国籍,孩子都有德国籍,不管在哪儿生。即使回国生,早晚也要发现。不仅是德国籍,事实上,只要父母一方有了德国居留,即使全都手持外国护照,孩子照样也是德国籍。宝坛上有先例说明父母想拒绝德国籍都做不到。所以接受德国国籍基本上是义务,不是权力。

宝坛那个妈妈是因为要上法院太麻烦所以放弃了。回国生,孩子妈不是德国人那就更容易了,只要孩子爹不去德国大使馆办认可手续申请德国护照,这个孩子就没有法律确定的德国ABSTAMMUNG, 他的德国国籍的获得就不能生效。要是孩子23岁之前德国父亲都没有去办Anerkennung der Vaterschaft, 那就不用考虑德国国籍了。有疑问见StAG的§4 Absatz 1. 所以早晚德国知道他的公民有个孩子又有什么问题?德国国籍法里有各种获得德国国籍、放弃德国国籍及不能放弃德国国籍的规定,所以接受德国国籍仍然是权力问题,不是义务。想拒绝德国国籍是可以做到的,做不做的问题而已。

[ 本帖最后由 凌波不过横塘路 于 2008-3-11 11:52 编辑 ]

freeman 发表于 2008-3-11 12:51

原帖由 凌波不过横塘路 于 2008-3-11 11:38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宝坛那个妈妈是因为要上法院太麻烦所以放弃了。
想拒绝德国国籍是可以做到的,做不做的问题而已。

真的吗?????

凌波不过横塘路 发表于 2008-3-11 12:53

原帖由 freeman 于 2008-3-11 11:51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真的吗?????

我记得你说过要去法院折腾太麻烦所以放弃了,或许我记错了,你没有放弃现在正在办?

[ 本帖最后由 凌波不过横塘路 于 2008-3-11 12:12 编辑 ]

遥岑远目 发表于 2008-3-11 13:43

原帖由 凌波不过横塘路 于 2008-3-11 11:38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宝坛那个妈妈是因为要上法院太麻烦所以放弃了。回国生,孩子妈不是德国人那就更容易了,只要孩子爹不去德国大使馆办认可手续申请德国护照,这个孩子就没有法律确定的德国ABSTAMMUNG, 他的德国国籍的获得就不能生 ...
我也想过不承认Vaterschaft的可能,但是如果为了国籍,连爸爸也不认了,也太那个了。

凌波不过横塘路 发表于 2008-3-11 14:46

原帖由 遥岑远目 于 2008-3-11 12:43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也想过不承认Vaterschaft的可能,但是如果为了国籍,连爸爸也不认了,也太那个了。

误会了,不是不承认Vaterschaft,而是暂时不去德国官方办这个Vaterschaft的Anerkennung的手续,但你在中国办的出生证里是有父亲的名字的,这是被认可的,在德国方面拿这个出生证只要孩子满二十三岁前父母去德国官方办Anerkennung der Vaterschaft的手续孩子的德国国籍就生效了。孩子二十三岁时已经是成人了,到时候让他自己决定岂不是更好?何况到时也许中国的国籍法也改了,中国要跟外国抢孩子因此承认血统原则的多重国籍也说不定。

[ 本帖最后由 凌波不过横塘路 于 2008-3-11 13:48 编辑 ]

Arterix 发表于 2008-3-11 18:54

原帖由 凌波不过横塘路 于 2008-3-11 13:46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何况到时也许中国的国籍法也改了,中国要跟外国抢孩子因此承认血统原则的多重国籍也说不定。
这个非常有可能。
转了一大圈,还是要回到“人是第一可宝贵的”上。$考虑$

enidyan 发表于 2008-3-13 23:18

对哦对哦,人是第一宝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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