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isisch123 发表于 2008-3-10 13:34

德国居留问题, 紧急求助

我们在国内结婚,我现在是1年的aufenthaltserlaubnis, 由于感情不合,我想回国静静. :mad: 他知道我在国内有比钱, 他同意我回去,但不同意和我一起回去离婚. 真搞不懂,他是什么意思?$考虑$LG给我办过pflichtungserklaerung, 税卡也改了, 经济上是有益的.分居后, 是不是他还可以享受这些, 有没有义务承担我的生活费用? (我刚到德国,暂时没有工作)
另外, 离婚后, 签证还有效吗? 1年内可以往返吗?

[ 本帖最后由 chinisisch123 于 2008-3-10 12:49 编辑 ]

zuzuzu 发表于 2008-3-10 13:39

偶觉得是有的, 即使你们离婚了, 他也要在一定的时间内给你赡养费的. 除非他能证明你有钱, 不需要.你们国内的钱属于共有吗?
不懂他为什么不肯离婚呢, 对他只有好处啊.

chinisisch123 发表于 2008-3-10 13:46

原帖由 zuzuzu 于 2008-3-10 12:39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偶觉得是有的, 即使你们离婚了, 他也要在一定的时间内给你赡养费的. 除非他能证明你有钱, 不需要.你们国内的钱属于共有吗?
不懂他为什么不肯离婚呢, 对他只有好处啊.
谢谢!$送花$ 国内的钱是我个人的婚前财产, 离婚对他有什么好处?$考虑$ , 我们结婚才几个月,离婚了, 他也要在一定的时间内给我赡养费吗?$考虑$

chinisisch123 发表于 2008-3-10 13:50

übrigens, LG ist Deutsche.

aaron 发表于 2008-3-10 14:12

法 律 已 经 改 了 , 离 婚 后 男 方 不 支 付 女 方 赡 养 费 , 女 方 只 有 在 双 方 孩 子 3岁 以 下 , 女 方 由 于 抚 养孩 子 无 法 工 作 的 情 况 下 才能 得 到 男 方 的 赡 养 费 , 但 孩 子 一 旦 满 3周 岁 就 没 有 了 (不 管 女 方 是 否 工 作 ), 男 方 只 负 担 孩 子 的 抚 养 费 。

Berlinxiong 发表于 2008-3-10 14:17

他会因为税卡的原因拖着不离婚的.
毕竟一级卡和三级卡差距很大的.

Blüte 发表于 2008-3-10 14:22

也许他就是不想离。分居时,象楼主这种情况,不可能一分钱没有的,至少可以说德语不好,找不到工作。

chinisisch123 发表于 2008-3-10 15:13

我们住一起,但分房睡,算不算分居, 分居多久才能离婚.

rosamagnolia 发表于 2008-3-10 15:17

原帖由 chinisisch123 于 2008-3-10 14:13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们住一起,但分房睡,算不算分居, 分居多久才能离婚.
这个是算分居的。
分居一年可以办理离婚。但是如果你们的婚姻不超过1年(还是9个月,不是特别清楚),可以不受这个限制的。

F380 发表于 2008-3-10 15:17

如果你们结婚不到2年,他可以什么都不付。

rosamagnolia 发表于 2008-3-10 15:19

原帖由 chinisisch123 于 2008-3-10 12:34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们在国内结婚,我现在是1年的aufenthaltserlaubnis, 由于感情不合,我想回国静静. :mad: 他知道我在国内有比钱, 他同意我回去,但不同意和我一起回去离婚. 真搞不懂,他是什么意思?$考虑$LG给我办过pflichtungserkla ...
Verpflichtungserklärung应该只适用于结婚前吧。

rosamagnolia 发表于 2008-3-10 15:21

原帖由 F380 于 2008-3-10 14:17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如果你们结婚不到2年,他可以什么都不付。
今年新该的法律是这样的。

Blüte 发表于 2008-3-10 15:28

不知道楼主感兴趣的是签证还是赡养费还是婚姻延续的可能性。

chinisisch123 发表于 2008-3-10 16:23

原帖由 rosamagnolia 于 2008-3-10 14:19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Verpflichtungserklärung应该只适用于结婚前吧。
是结婚前他签的. LG说过, 这个表示他对我的经济担保,要对我在德国的行为负责的.具体我没有看过,不知道有什么作用?

[ 本帖最后由 chinisisch123 于 2008-3-10 15:30 编辑 ]

chinisisch123 发表于 2008-3-10 16:26

原帖由 rosamagnolia 于 2008-3-10 14:21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今年新该的法律是这样的。
看来新法律对女性帮助力度不够

[ 本帖最后由 chinisisch123 于 2008-3-10 15:31 编辑 ]

chinisisch123 发表于 2008-3-10 16:30

原帖由 Blüte 于 2008-3-10 14:28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不知道楼主感兴趣的是签证还是赡养费还是婚姻延续的可能性。

想延续的,可如果不行,就赶快断,拖下去,是既痛苦,又浪费时间. 你说对吗?$考虑$

黄沙百战穿金甲 发表于 2008-3-10 16:31

前怕狼后怕虎的,过得不幸福就要离婚,别想那么多
没有经济,感情两合适的离婚,楼主要分清哪个更重要

Blüte 发表于 2008-3-10 16:33

原帖由 chinisisch123 于 2008-3-10 15:30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想延续的,可如果不行,就赶快断,拖下去,是既痛苦,又浪费时间. 你说对吗?$考虑$
如果你们分居,你几乎没有延长签证的可能性。你们结婚时间不长,你自己考虑有没有呆在德国的必要,这个必须你自己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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