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有奖举报成为执法“第三只眼”
作者:闫怀强 日期:2008-03-17记者近日从广东省东莞市环保局获悉,东莞市自2007年10月1日起实施《东莞市奖励举报违法排放工业废水行为暂行办法》以来,5个月共查实群众举报企业偷排案件44宗,准确率达80%。仅10月份就收到23宗举报,查实18宗,发放首批奖金35.5万元,最高奖励8万元,14人核准身份后领取了举报奖金。
准确举报企业偷排暗管具体位置的,按罚款额的80%奖励
东莞市虎门镇虎门路东领先染整厂和弘隆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未经环保部门审批同意,擅自增加工艺、不正常使用废水处理设施,设暗管超标排放,经举报人举报,环境执法人员夜晚潜伏在工厂附近,抓了个“现行”。举报人因此获得了8万元奖励。
2007年10月1日,东莞市人民政府颁布实施《东莞市奖励举报违法排放工业废水行为暂行办法》,明确规定举报违法排放工业废水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可获得市政府专项资金奖励,其中举报人准确指出企业超标排放工业废水所埋设暗管的具体位置或其他隐蔽排放方式的,按罚款额的80%给予奖励。东莞市环保局专门成立了有奖举报工作领导小组,由环境监察分局专人负责有奖举报调查工作,并根据违法企业排污时间实行24小时明察暗访。
仅2007年10月一个月,东莞市环保局共受理群众来信、来电和来访举报共23宗,查实18宗,18名举报者可获得首批环保有奖举报专项资金42.15万元,其中最高奖励达8万元。
有奖举报5个月,查实率达80%
举报人多为热心环保的“知情人”,对企业的排污行为较为清楚,执法人员根据举报人提供的具体位置、图片、文字资料展开查处,提高了查处违法行为的工作效率。
据悉,截至今年2月底,东莞市环保局共受理群众举报60宗,已处理55宗,查实44宗案件存在违法排放工业废水的行为,准确率达80%,比以往的执法效率提高近一倍。
通过执法人员的定期跟踪和有效监管,大部分偷排企业已自觉拆除或堵塞偷排暗管或软管,落实整改要求。对于个别利用夜幕继续偷排的企业,东莞市环保局将不定期跟踪复查,一经查处属实,将加倍处罚,并报请市政府责令停产整顿,直至关闭。
建立长效机制,推进有奖举报
据悉,针对部分违法排污企业存在侥幸心理,东莞市环保局将从6个方面进一步推进有奖举报执法工作。东莞市环保局采取的措施包括:一是通过举办业务培训,及时更新环境监察业务知识,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二是完善执法方式。今年将采用镇街交叉执法方式,充分发挥6个环境执法大队的作用,利用夜晚、节假日加强巡查,加大监督巡查频次,一旦发现违法行为,严肃处理,决不姑息。三是强化执法手段。今年将采购快速测定仪和探地雷达等设备,同时对重点污染企业全部安装在线监控设备,24小时实施监控。四是实行部门联动。每季度向外经、经贸、工商、银行等相关部门和镇街通报1次企业环境信用情况,对存在环境违法行为、超标排放污染物两倍以上或一年内两次超标排放污染物的企业给予红牌处理。五是加大曝光力度。扩大宣传,充分发挥公众监督作用,对经查实的环境违法行为将在媒体上公布,使得企业不敢违法、不想违法。六是严惩违法排污行为。坚决贯彻实施修改后的《水污染防治法》,综合运用各种行政处罚手段,加大行政处罚力度。
《中国环境报》2008-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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