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柔 发表于 2008-3-17 11:55

建议立法推进流域统一管理

  作者:本报记者 刘晓星 日期:2008-03-17
  近年来,我国各级地方政府在治理跨界污染上采取了多种措施,但是我们不得不面对这样一个尴尬的事实:2007年,全国地表水27%的国控断面水质劣于V类标准,58%的断面达不到Ⅲ类标准……“分析原因,主要是现有的流域管理体制不适应当前经济的发展和形势的变化。”全国政协委员一语中的。
  委员们认为,立法滞后、法制不顺、缺乏有效的监督管理手段和机制及流域管理乏力,成为我国流域管理体制最根本的症结。
  民进中央提案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太湖流域的污染问题是我国流域治理的一个缩影。我国目前的水污染防治管理体制是以行政区域管理为主的,在体制安排上与流域性污染不对称,由此导致各行政区污染责任不清,相互推诿。”
  全国政协委员温香彩认为,应改革流域机构的原有模式,在流域管理中把规划与环保统一起来。建立完善的流域综合管理机制和协商决策及协调议事机制;以流域管理为主,区域管理服从流域管理,部门的专业管理服从流域的综合管理;加强各地政府、部门协商和合作,形成统一规划、分部门实施、执法部门负责监督检查的管理体系。
  温香彩认为,现有环保法律法规中虽然也有对流域管理的原则性规定,但过于笼统,针对性不强,对跨界污染问题如何处置缺少法律规范。同时各法律法规之间缺乏协调性,缺乏相应的配套法规。
  温香彩建议,把流域作为独立完整的客体进行调整和规范,尽快制定《流域管理基本法》,各流域以该法为参照进行流域统一管理。法律的内容除了规定流域管理体制和流域管理事项之外,还应规定与整个流域水资源利用和水环境保护相关的其他事项,如水资源保护和利用、水土保持、水污染防治、防洪以及生态保护等。在流域综合管理框架下制定流域综合规划,把规划与环保统一起来,考虑对涉水行业的统一管理,避免地方保护主义和跨行政区域的水污染纠纷处理过程中所带来的冲突。

《中国环境报》2008-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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