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在申请入籍或长居时一定要无期限的工作合同吗?有期限的不行吗?
RT!谢谢大家帮忙解答!$送花$ $送花$ 有没有拿那有期限工作合同申请入籍或长居成功的啊? 没有规定是不是必须无限期的合同,但是拿着它申请长居印象会好一些吧。 法律上没有规定一定要无期限的工作合同,而是生活要有保障(Lebensunterhalt ist gesichert)。有限期的工作合同只能证明你在合同期限内的生活是稳定的,所以要是有个无限期的工作合同当然效果更好,或者你有别的措施来证明你今后的生活保障。 可以肯定地告诉你有限期的合同是没有问题的,不过去申请的时候不可以少于6个月。搂主最好有8个月的合同在手再提交申请比较妥当。 原帖由 noni 于 2008-5-7 16:15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可以肯定地告诉你有限期的合同是没有问题的,不过去申请的时候不可以少于6个月。搂主最好有8个月的合同在手再提交申请比较妥当。
哦,这样啊,清楚了,谢谢你的回复!
[ 本帖最后由 wuppertal 于 2008-5-7 16:30 编辑 ] 那如果入籍后换工作或者自己开店,有影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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