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房东要押金的警告信
我是2月份搬出的,当时房东说4月初返回押金,鉴于房东之前的行为,我特地写了张条,要求他4月初退押金,
房东也签字了,现在这张纸在我这里。
到今天房东也没退钱,期间我上个礼拜给他写了email催,他也没回音,
现在我要给他写mahnung了,然后挂号信寄给他。
这里有几个问题,
1. 约定了退押金的时间,是否不必等6个月或者更长的时间?
因为似乎房东可以在一定时间以后再退押金,
但是我的情况属于不必等待的,因为当时房租是全包的,
就是说,nebenkost,水电,都包在房租里面了,所以没有什么Abrechnung。
2. 可以提出对押金的利息(比如5%)的要求吗,还有第一次mahnung的费用(比如10欧)要求房东承担吗?
谢谢。 自己翻一下前面内容, 有才兄曾帮助过他人类似事件. 不远, 好像也就是在去年的十二月份.
[ 本帖最后由 giantfish 于 2008-4-10 16:28 编辑 ] 可以等6个月. siehe:
http://dolc.de/forum/viewthread.php?tid=695566&page=1#pid11340653
Aber
我是2月份搬出的,当时房东说4月初返回押金,
鉴于房东之前的行为,我特地写了张条,要求他4月初退押金,
房东也签字了,现在这张纸在我这里。 有才兄的意思是我已经可以写mahnung挂号信了吗?
主要我觉得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我和房东的约定应该优先于普遍情况的6个月,
所以想现在就写mahnung挂号信。
在那个例子的schreiben说房东在6个月之内对房屋损害有追究权利,过期作废,
而我交房子的时候写了还钥匙的bescheinigung,房东签字,别的没有提及,
看来保险起见,6个月以后我才可以肯定房东不会提出损害赔偿,
那时候就100%有把握了。
有才兄以为我的理解对吗?
原帖由 太有才了 于 2008-4-10 17:39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可以等6个月. siehe:
http://dolc.de/forum/viewthread.php?tid=695566&page=1#pid11340653
Aber
我是2月份搬出的,当时房东说4月初返回押金,
鉴于房东之前的行为,我特地写了张条,要求他4月初退押金,
房东也签字了,现在这张纸在我这里。 {:5_312:} 有个土耳其的房东,押金一年了都没有还 ,打电话也不接,已经不知道搬到哪里去了(原来的房子不是他的财产,也租给别人了),写邮件,就说这个月没钱,下个月再还,于是一个月一个月下来就托成了一年。之前欠别人的钱也没还(从警察得知),警察也无法找到他。所以这样领救济的人要回押金的可能性很小。租房的时候大家要谨慎一些。 利息只能按普通的银行利息算得,5%要定期5年了,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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