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留学签证(Studiumvisum)"须提交哪些材料?
按2002年4月版申请留学签证须知规定,留学签证申请只能通过德国使馆文化处,应提交的材料见“办理自费留学德国程序”。如自己前往德国使馆送签,须提前电话预约,面签时须提交下列材料:1.认真填写好的一式三份申请表 (RK 1200) 和三张证件照片(分别贴在申请表上);
2.有效护照;
3.一所德国大学的无条件入学通知书(bedingungsloser Zulassungsbescheid),只有大学申请证明(Bewerberbestaetigung)不行;
4.德国大学入学资格证明(即国内学历证明:大学再读或毕业证明等)。
5.整个留学期间的资金证明,如:
a)在德意志联邦共和国一家银行帐户上存有供一个学年使用的不少于6400欧元的证明(每月取款不得超过500欧元。帐户底数不得少于1600欧元,这笔款只有在外国人管理局同意的情况下才能提取)。另外尚须出示合适的材料,以令人信服地证明一年后的生活费用来源。
b)未写明金额总数的经济担保书或由一位在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居住者提供的不可撤回的银行担保(含《外国人法》第83和84条规定的各种费用)或
c)奖学金证明
特别注意事项:
1. 所有材料须出示原件,并附上两份复印件。材料不全不予受理。
2. 签证申请最迟要在到德国大学报到(或考试)日期前八周提交使馆,否则签证通常不能及时签出。
3.签证费为25欧元(折合人民币支付)
详细规定以申请时德国大使馆公布的有关签证须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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