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XFC
发表于 2008-4-24 20:02
有谁被要求去上对熟悉德国法律和生活方式的"方向班"没有?$考虑$
学着爱自己
发表于 2008-4-25 22:33
我发觉我们外国人不熟悉法规、 外加看不明白法律条文还挺吃亏的!
daixi
发表于 2008-4-26 14:59
忽悠忽悠
发表于 2008-4-26 19:17
bayer是不行的,一定要60个月的:(
leaf.zhang
发表于 2008-5-1 23:44
原帖由 忽悠忽悠 于 2008-4-26 20:17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bayer是不行的,一定要60个月的:(
也分城市,我这里就不用。
philip3_tu
发表于 2008-5-9 07:15
unglaublich
[ 本帖最后由 philip3_tu 于 2008-5-9 08:18 编辑 ]
Buffy
发表于 2009-3-17 18:44
“其中有一句话: Fuer Satz 1 Nr. 3 und 4 gilt § 9 Abs. 2 Satz 2 bis 5 entsprechend. 提及的§ 9 Niederlassungserlaubnis相应的条款要求60个月的养老保险.。”
我觉得你理解的不对。所谓的“§ 9 Abs. 2 Satz 2 bis 5”不是你所指的“2. sein Lebensunterhalt gesicher ist, ... 5. ihm die Beschäftigung erlaubt ist, sofern er Arbeitnehmer ist." 在§ 9 Abs. 2 里面,所提到的9个条件都是属于1句话,里面的都是从句,用的都是逗号。而Satz 2 bis 5是指后面的关于Integrationskurs的问题。所以说,Daueraufenthalt-EG里面根本没有要求60个的养老保险。大家遇到这样的情况的时候,一定多读多读多读再多读
Buffy
发表于 2009-4-9 18:17
60月的养老保险是Erlaubnis zum Daueraufenthalt-EG的必要条件。请大家仔细读一下有关的法律。http://www.buzer.de/gesetz/4752/a151651.htm
另外(3)->5.->a) 中提及, 如果你现在的签证是根据§18签发的, 也不具备申请资格. 大多数毕业后留在德国工作的中国人都是拿这个签证, 即你的居留取决于你的工作合同或者说劳动许可, 你的劳动许可需要得到Bundesagentur的批准. 签证上已经标明是否是根据§18签发的.
hello_germany 发表于 2008-4-24 17:43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申请的时候他们一开始就是拿这条唬我。 其实拿§18的原因很多,但是不是说所有拿§18的就不能申请长居。§9a Abs.3 Nr.5 提到的§18,是指比如说来德国交中文的老师,或者来德国的中国厨师,他们在德国只能工作4,5年然后就要回国,因为他们的§18是根据 BeschV§26发的,而这里绝大部分学生毕业找到工作的是根据BeschV§27 Nr.3发的§18,这两个§18是有区别的,详情可查看BeschV§26 和BeschV§27, BeschV§26里面明确的规定了4或5年的时间,但是BeschV§27就没有。
lulalala
发表于 2010-1-26 19:12
Ding
火玄杰
发表于 2010-1-26 21:07
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