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ixi
发表于 2008-4-12 23:10
wangsword
发表于 2008-4-13 08:30
原帖由 daixi 于 2008-4-13 00:10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为什么说“要等到你上班了2个星期再解雇我的话,那情况就更遭了.”!!??
如果已经上班了,不是就有kündigungsschutz了吗?
雇佣关系正式生效,lz就被保护了啊!
$考虑$
没理解,为什么这么说!?$fr ...
2周就过Probezeit了吗?:)
daixi
发表于 2008-4-14 14:29
小猫katzer
发表于 2008-4-14 15:05
继续努力$握手$ $握手$ $握手$ $握手$
farr
发表于 2008-4-14 19:40
找学校的教授问问,让他帮忙出主义.或者让教授给第二个公司打电话问问还有可能给合同么?
arbeits2008
发表于 2008-4-14 21:04
给第2家公司打了电话了,估计没戏,说是已经把合同寄给另一个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