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太有才了兄!因为一台笔记本,收到了故意逃税的刑事信>"<急啊!
有才兄,你一定要帮帮我>"<
本人于2008年2月28日从法兰克福机场入境,当时因为携带的一台笔记本电脑(2007年7月购于国内,收据也放在国内),被海关人员拦住。
他们在询问电脑的价格以后(大概900欧),表示我需要缴纳19%的税款。
我表示这台电脑我已经使用了超过半年,并且在我第一次入境的时候也没有提到过需要缴税。海关的人就辩解说,我那时使用的是90天的临时签证,所以没事儿。
现在是居留的身份,所以需要缴税(现在的签证为期1年,上面写的是:Art des Titels: Aufenthaltserlaubnis AE gemäß §18 AufenthG)。
因为不懂德国的法律,我就缴纳了171欧的税款。海关给了我一份收据和一封申诉信。我想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就没有理会申诉的事情了。
没想到,今天我收到了一封海关寄来的信,说是我当时在机场属于故意逃税,要根据我的收入情况进行处罚,如果在4月30日以前不把我的收支状况寄给他们的话,就要根据某条法例对我进行其他处罚……
本人刚来德国半年多,因为在英语环境下工作,对德语基本就是白痴,今天的信还是在google translate里面一个字一个字地查出来的……
之前海关不好的态度,就让我感觉就够受气的了,现在竟然还要来追究我刑事责任……欺负人啊
:m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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恳请有才兄还有各位XDJM,帮帮忙~小弟感激不尽>"<
[ 本帖最后由 kaiserh 于 2008-4-14 22:39 编辑 ] 这位兄弟真是太可怜了,这帮鬼子真是想钱想疯了,看北京办了奥运不爽了?看到今年GDP总量超过了不开心了?一个字,鄙视!! 你现在是什么身份和干什么?
把海关税单和信的复印件给我一份。
电话号码,X 先生还是Y女士。
我的Email见短消息。 $m25$ 强烈鄙视德国佬。 以前不是当场补税+罚钱吗,现在真是。。。 不是给了钱吗?给了钱还算逃税?:o 申辩应在事发二周之内, 楼主当时应收到海关的告票的. 就电脑缴税一事在二周内申辩的很多人最终还都是海关退回了税款, 取消了控罪的. 过了二周期限机场海关好像是不再接受申辩. 根据程序好像已进入法兰克福海关总署的实际处罚阶段了.
原帖由 giantfish 于 2008-4-15 00:45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申辩应在事发二周之内, 楼主当时应收到海关的告票的. 就电脑缴税一事在二周内申辩的很多人最终还都是海关退回了税款, 取消了控罪的. 过了二周期限机场海关好像是不再接受申辩. 根据程序好像已进入法兰克福海关 ...
啊?:( 那现在有什么办法么?难道就寄给他们我的收入信息然后接受罚款?罚款金额一般是多少呢?
这破事儿,真是郁闷
BTW:像电脑我已经用了超过6个月再带入境还需要交税么? 如果你同意缴罚金的话就免除对你的刑事处罚,罚金要按照你的收入来。我猜大概几百欧元吧。但是楼主以后在法律意义上讲还是清白的。如果找律师可能可以降低罚金的金额,但是楼主要考虑律师费用的因素。 德国人是不是想钱想疯了,还得寸进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