夕阳 发表于 2004-3-16 01:38

回复: 为什么???

最初由 蓝色月光 发布
我都是在引用别人的话,为什么删我的帖子。
为什么删,我前面已经事先说明了。你引用的话我没删,还留在那儿,只删了你自己的两句话。
另外,删的东西我给你留了底,你还想要的话我可以给你寄去。
这事希望到此为止,我不想再为此多花时间。

danielxxs 发表于 2004-3-16 10:15

回复: 为什么???

最初由 蓝色月光 发布
斑竹的行为我很不理解!你还是不要做了!连这样的帖子你都会删,你病了!!

有这样跟长辈说话的吗????????????????
谁做斑竹是管理员老大说了算,你要是不服可以不要到这里来瞎搀和,要不你去管理员那里去举报啊!!!
我相信夕阳叔叔肯定是发现了你说了什么过分的话才删的,你不要再在这里冤枉了,把那些话公开,别人会对你的人格产生疑问,他这么做是为了你好!!!
所以,请你以后说话还是注意一点。虽然在网上说话可以毫无顾忌,但是德国就这么大,中国人就这么多。说不定那天你在路上就碰见萍聚的朋友了,这样大家会首先对你有个不好的印象的!
希望你自己能好好检讨一下自己的言行!!!

莫愁 发表于 2004-3-16 14:25

兰色月光:夕阳删掉你的那两句话,希望你能理解。
《爸爸妈妈》这个主题应该给大家的感觉是温馨的。不错,你们应该畅所欲言。但是言语之间不应直指某个人,这样是不是显得不太友善?
大家能在这里相聚是缘分!以后还望大家多多的支持!

夕阳 发表于 2004-3-16 15:17

这贴走题已经走得一塌糊涂了,那我再来走走也无妨。

DANIEL,
先谢谢你的一贯支持,我以后需要帮助一定会想到你的。
另外,我早已收到你转来的500金币,现在还生了利息,一直没顾得上谢你,在这一起谢了。但我还不知道,这么多钱可以用来干什么?这钱是硬通货吗?

danielxxs 发表于 2004-3-16 16:14

有些帖子是要用社区金币才能看的,或者您可以去购买服装来打扮一下自己!

夕阳 发表于 2004-3-17 00:57

我打扮一下?这这这,好主意!那我等会儿去换个头像。
这花钱买衣服嘛,我还是算了。这样吧,我还是把钱还给你。你要送就送给那位XIAO9小MM吧。就看她过得最愉快,虽然她妈妈不许她干这干那的。让她多得一点钱,随便再买点什么,多过几天好日子。

danielxxs 发表于 2004-3-17 12:49

好啊好啊,我也是觉得,看她天寒地冻的都没有穿裤子,我已经送她一条裤子了!:P

左岸 发表于 2004-4-1 05:19

我孩子还没到娶媳妇的年龄,却常有好朋友以开玩笑的方式要跟我家结娃娃亲
我虽然一笑带过,却骨子里鄙视的很,都什么人啊,瞧她们女娃长的那叫一个衰,怎配得起我家英俊聪慧的小子!这就是我骨子里的一个骄傲自大的毒瘤,我眼里没人,瞧哪家的女孩都不能般配我独一无二、智勇双全的儿子!娃娃妈阿姨可真逗啊!!!呵呵,我一个好朋友就很愤愤不平的跟我说:“我长相也算不错了,学习又好。搞不懂我哪点配不上他家儿子啊!干嘛总是对我不冷不热的!“看来我要把娃娃妈的这段话copy给她看了。。。。。

再来说说我的看法,(我没结婚,可能连bf也说不上有),但是我是想如果我爱他,我就会连他的爸妈一起爱!我相信我爱的人是超级棒的人!那么这很大程度上要归功于他的父母的教育啊!所以自然而然的就对他的父母很崇敬的。我希望得到他父母的认可,所以如果他们对我看不上的话,我是会心里很难过,但我会尽力争取让他们也爱上我的!!!哈哈哈

左岸 发表于 2004-4-1 05:44

不好意思,没看完全贴,就回了。还不知道前边的已经吵起来了!
大家都别吵了,我想楼主发这个贴子也是想听听多方面的意见。吵来吵去的有伤和气。
咱们言归正传吧,我觉得Beta问的也很对啊,你在德国都4年了,你毕业了吗?如果快毕业了,那还是拿到本本再回来结婚吧;如果没毕业呢,而且为期尚远,那么。。。。我也不知道你在德国都干了些什么,你又得到了什么?你将会得到什么?反正总值一句话,你没有拿到本本就回来了,无疑的你父母会把这种结局的罪过全压在你女朋友头上!你们也不大会有好日子过的。如果真爱她,就赶紧把书读完,给父母一个交待。

巫丫 发表于 2004-4-1 07:33

TO夕阳叔叔:不是我说你哈,你真的很笨耶,这么做斑竹会得罪人滴。
你应该先要忍一时之气,让那些污染版面的帖子留在那里。等到大家争相讨伐,引起公愤的时候,
你再出面说:对不起,我本来是想维持版面的原貌,尊重每个发帖人的权利。可是这个帖子引起了混乱,为了保证论坛秩序只好删掉了。然后你就可以把忍的气都发出来,把那家伙臭骂一顿。这样不仅出了气,大家也会支持你,那家伙也不好说什么。
最后,再做一个顺水人情说:删掉的帖子我已经备份了,XXX想要的话,我可以发还给你。

danielxxs 发表于 2004-4-1 08:44

最初由 巫丫 发布
TO夕阳叔叔:不是我说你哈,你真的很笨耶,这么做斑竹会得罪人滴。
你应该先要忍一时之气,让那些污染版面的帖子留在那里。等到大家争相讨伐,引起公愤的时候,
你再出面说:对不起,我本来是想维持版面的原貌,尊重每个发帖人的权利。可是这个帖子引起了混乱,为了保证论坛秩序只好删掉了。然后你就可以把忍的气都发出来,把那家伙臭骂一顿。这样不仅出了气,大家也会支持你,那家伙也不好说什么。
最后,再做一个顺水人情说:删掉的帖子我已经备份了,XXX想要的话,我可以发还给你。

我得要给老大提个意见,要他千万别给你当斑竹!!!:P

巫丫 发表于 2004-4-1 09:03

哈哈,不会的,我这人又懒又谗,老大不会看上我的。

夕阳 发表于 2004-4-1 10:07

小巫丫,你来给我做删贴顾问吧。下次什么时候删贴最佳我就来问你,好不好?

左岸 发表于 2004-4-1 10:37

怎么还吵啊?!真没意思!

danielxxs 发表于 2004-4-1 10:46

最初由 左岸 发布
怎么还吵啊?!真没意思!

没有吵了啊!!!这是大家在这个地方互相开开玩笑的哈:D

左岸 发表于 2004-4-1 10:47

本来是一个很好,很值得讨论的贴子,,,又成了水贴。。。。

夕阳 发表于 2004-4-1 10:51

小巫丫,上面这“真没意思”的贴该不该删?什么时候删最好?今天是四月一日,应该是删贴的最佳日子,小巫丫顾问,你说对不对?

巫丫 发表于 2004-4-1 14:41

最初由 夕阳 发布
小巫丫,上面这“真没意思”的贴该不该删?什么时候删最好?今天是四月一日,应该是删贴的最佳日子,小巫丫顾问,你说对不对?
好啊,你狡猾狡猾滴,想让我背个大恶人的罪名,我可没那么笨$你个猪头$ $你个猪头$ 总之你是斑竹,你自己决定,可不关我事啊!

肥皂泡泡 发表于 2004-4-2 10:01

时间能改变一切。

夕阳 发表于 2004-4-2 21:42

最初由 巫丫 发布
好啊,你狡猾狡猾滴,想让我背个大恶人的罪名,我可没那么笨$你个猪头$ $你个猪头$ 总之你是斑竹,你自己决定,可不关我事啊!
我也学聪明了,你不说我也就不删了,你也看不成笑话了。你个丫头!

阿甘 发表于 2004-4-3 13:43

赫赫,我认为Happy话粗理不粗
最初由 happy 发布
你啊,压根就是个懦夫!
前怕狼后怕虎,婆婆妈妈, 思维矛盾,所以想了一年还在想,能不老吗!

人活着得价值是在于创造,在创造卓越同时你获得的钱只不过是你的价值部分体现!

别拿老头老妈和面子来做挡剑牌,人生得路是最终要自己去完成!

老婆孩子热炕头,生活乐悠悠,其实也不错!

不过,如果我是女人,坚决不会嫁给你,嫁给一个懦夫,

鄙视你
这段话的意思就是你既然认为德国留学不适合你,那为什么不回去!?至于结婚,那是另外一个话题。你这样优柔寡断,而且把留学和婚姻过于牵强的联系在一起,真的是不知道说你什么好。

建议:回国、结婚。当然具体实行的时候,要注意方法和策略。

夕阳 发表于 2004-4-4 12:17

严重走题是我引起的。那好吧,在这主题就不再开玩笑了。你真是官大一级压死人。

向楼主抱歉了,希望楼主再回来,咱们言归正传。

Kassiopeia 发表于 2004-4-4 15:36

回不回国,结不结婚,以及你父母能不能接受你女朋友根本就不是一回事,不应该牵扯到一起。

你如果觉得在这继续待下去没有前途的话,就应该把你的想法好好的告诉父母,跟他们商量,毕竟是你爸爸妈妈花钱让你过来读书,而且对你在这边的发展也寄予了厚望,回去的事情还是应该多跟他们沟通,取的他们的理解,千万别提什么回去结婚之类的,以免他们迁怒于你女朋友,更加反对你们的来往。

至于结婚,恕我直言,你现在恐怕还没有达到可以承担婚姻的程度吧?结婚和恋爱不同,是很现实的事情,婚后的柴米油盐酱醋茶,以及你们的事业发展都是会影响到婚姻生活的重要因素。更何况再以后还有小孩的问题。。。作为一个还没有毕业的学生,作为一个还在向家里要生活费的孩子,结婚这两个字你应该暂时还是承担不起的。。。而且目前你的女朋友还没有得到你家人的认同,就算你们不顾父母的反对结了婚,说实话,也不会幸福的。。。

其实我很佩服你和你女朋友的爱情,在经历了4年的两地分隔还能有这样的坚持,真的很不容易。真的希望有情人可以终成眷属!不过你跟你的父母还是要多沟通沟通,让他们看到你对感情的认真和坚持,还有你对未来的成熟态度。但是千万别忘了,在这个世界上最爱你的还是你的爸爸妈妈,千万不要伤害他们。

希望你能成功的让你的父母接纳你们的爱情,希望你能有一份属于自己的事业,然后和你爱的人牵手一起走下去。。。

Kassiopeia 发表于 2004-4-4 15:39

对了,还想提醒Happy一句,请你搞清楚红脸和白脸的定义,好吗?:p

葡萄仔 发表于 2004-4-8 23:52

爱情和婚姻,不是仅仅两个人的事情!
来德国四年了才发现出国不是每个人都适应的,那么如果你结婚后才发现她不是你的最爱
是否会重新选择?不要把生活想得太儿戏,在这里很多学生确实有你所的那样,即使拿到
德国学位了回国也未必那么幸运,只是选择了这样的路就要走下去,因为往下走不一定
是错误的,但是如果你中途放弃只能是可惜的。
如果你爱她,就要对你自己负责对你的那个她负责,对你和她的父母负责,否则你真得好好
考虑一下.结婚不象留学,想放弃就随便放弃的!!!那是要承担责任的.

左岸 发表于 2004-4-9 03:03

楼上说的好!!!!

Adonis 发表于 2004-4-9 18:12

结婚真的那么重要吗,即使两个人相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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