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oyao2000 发表于 2008-4-15 22:00

请教一个关于退税的问题,看看我这种情况应该怎么报?

去年我工作,我老公在另一个城市上学。我们是分别anmelden在不同的城市。这种情况我们之间互相探望的路费花费好像是不能退税的是吗?因为看了关于dopple Haushalts的规定必须两个人anmelden在一起,另一个人再选择另一个城市
ummelden。有没有高人指教一下,有没有其他方法可以退这部分税?

还有个问题就是,如果夫妻双方只有一个人工作,werbungskosten就不会按920欧作为底线是吗?这个我也是听别人说的,所以想问问大家?

谢谢大家的回答啊!:)

大弱 发表于 2008-4-16 10:04

路费应该可以退税,出示两个人各自的Anmeldung证明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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