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nceonwind 发表于 2008-4-16 12:00

其实我也没有要逃避责任的意思,主要是觉得那人是故意的,她先让了我前面的德国人,我看他停了,就跟着过去,车就撞过来了
谢谢楼上热心帮忙啊。

[ 本帖最后由 danceonwind 于 2008-4-16 13:01 编辑 ]

cmh 发表于 2008-4-16 12:02

照法条看, 楼主确实有错. 但这也不代表那辆汽车就没错

kaitian 发表于 2008-4-16 12:03

基本是teil kosten
他不付你医药费,你也不用帮他修车

要找证人,证明司机是故意撞过来。

danceonwind 发表于 2008-4-16 12:05

接下来就等警察的信了,看他怎么说,有问题还得来请教大家。

danceonwind 发表于 2008-4-16 12:06

警察只说了那个车主怎么怎么说,根本没有提到证人。当时有俩个年轻的德国人在场的。但后来我被救护车送走了,不知道证人时怎么说的。

Reisender 发表于 2008-4-16 13:25

楼主说的是否是全部的事实?
如果是白条的斑马线,又没有红绿灯的话,无论骑车人是否从自行车上下来,汽车都应该避让,这是在德国的司机基本的道德。这个警察明显是在偏袒那个司机。但是奇怪的是那个司机会故意撞你,因为很少有司机会故意制造车祸,造成不必要的麻烦。无论如何,这件事楼主绝对不需要承担全部责任,理论上来说这个情况下骑车人根本就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但是如果它们故意整人的话就难说了。楼主如果是学生建议去咨询一下学校的律师。$考虑$

danceonwind 发表于 2008-4-16 13:35

我说的都是实话。没有红绿灯。
只是从当时的情况看来,她不可能没有看见我啊,我就跟在前面那个德国人的后面,那人骑得很快,我骑得慢些,所以他很快就过了斑马线了,我还没有。轮到我过得时候,她就突然加速开过来了。

sinux 发表于 2008-4-16 13:41

kaitian引用的条例里面很清楚了,应该属于这个情况,部分赔偿。毕竟道德和法律还是有区别的。但是的确开车第一要注意的就是行人和自行车,哪怕他们没有遵守规则,也得让。

Zwischen einem Radfahrer, der einen Fußgängerüberweg/Zebrastreifen verkehrswidrig befährt, und einem Kraftfahrer, der sich nicht mit nachweisbar mäßiger Geschwindigkeit genähert hat, ist der Schaden zu teilen (AG Köln, 266 C 135/83).

danceonwind 发表于 2008-4-16 13:45

那个警察就是阴阳怪气的,他问我从哪来,我说中国,然后又问我是不是学生,我说是的。他古怪的笑了一下,嘟哝了什么,当时急救人员给我量血压,我也没听得清楚,就听到个chinese,我问他说的什么,他不肯重复了。我看了一眼旁边那个急救人员,他冲我很尴尬的笑笑,说,没什么,他问你的Nationalitaet 是不是chinesisch。我也没多想,现在想来肯定不是问国籍的,因为我先前已经说过了。

naktou 发表于 2008-4-16 13:58

斑马线确实是给行人走的,骑车要走专门的道。不过谁会注意这个啊,都是非机动车,开车的从情理上是该让非机动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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