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邀请父母来欧洲需要再拿verpflichtungserklaerung吗?
今年打算再邀请父母来欧洲玩一次,之前他们来过两次,第一次是跟团的,第二次是我去外国人局拿了verpflichtungserklaerung。这次我再邀请他们来,是不是还要去外国人局拿一份新的Verpflichtungserklaerung?我的工作单位和居住地都没有改变。有了解这个情况的大侠可以说一下吗?谢谢! 要的 真麻烦啊,实在懒得跑外国人局了…… 我这里说,不要的,一次就行,父母没有两个吧!!:cool: 原帖由 zr7722 于 2008-4-22 10:26 发表 http://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我这里说,不要的,一次就行,父母没有两个吧!!:cool:
要听谁的...茫然了. 要的,我之前也因为此事给德国驻中国大使馆写信询问,他们回答说每次都需要一封新的邀请函,父母可以同时使用一封。 谢谢楼上的, 果然很麻烦, 只好抽时间再跑一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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