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ixi7 发表于 2008-4-30 10:00

要申请他过来的好。

原帖由 ly528 于 2008-4-25 19:49 发表 http://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你说到我心里去了! 我就是那个心理欠健康的母亲! 楼上的话让我。。。:(
是什么样的经历和学识能让楼上的这么成熟? 有你这样思想与见解的孩子会成就一番事业的。我希望我的儿子能象你这样做人处事,分析问题。 ...

我的建议, 立刻着手办理儿子过来的事。因为超过了16周岁就不可以随着母亲的居留类型了。你办了儿子的落户手续后,如果确实想让他在中国完成学业,也可以,不一定要来这里上学,但是要提供一份他在读学校的学习证明。有利: 如果万一你改变了主意,那他可以随时来,或者来探望你都不用再签证。

1)需要一份你的前夫到公正处办理的声明。 同意由你100% 监护, 并认证。( 因为德领馆认为中国的离婚协议上的由哪一方监护, 指的是和谁一起住/生活,而监护还是2人都有权利监护。德国要的是,你的丈夫放弃监护权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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