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ifengboy 发表于 2004-3-16 19:00

关于取出银行户头中的1600欧这笔费用的话题!!!

开始我想从私立的ausbildung签证转到语言签证(在Bonn),但失败了。移民局给我寄来一封信,信中告知我的签证已经超过一年,无法再改变学习目的,不能继续延签,并且给了我一个临时的签证(一个月半左右)。现在我原来的ausbildung签证已经失效了,而转签的事又不成功,顿时之间感到迷茫和疲惫,不知道接下来应该如何是好。为了作好最坏的打算,我有考虑过回国。特此请教,有哪位朋友知道。如果要回国话,在Bonn这个城市是不是只要出示学校的证明、Abmeldung证明和回国飞机票这三样东西给移民局看后,就能立即取出在银行户头中的1600欧元的费用,而不需要回国后才能收到这笔钱?

whua283 发表于 2004-3-16 21:15

据我所知

你只要到移民局跟他说, 我要回国, 叫他给你开个证明, 凭回国证明到银行拿钱. 就可以了. 这是斯图的情况, 别的地方就不知道了. 还有, 你可以去问, 银行, 想取出这笔钱要些什么证明材料, 然后照办, 就可以了.

weifengboy 发表于 2004-3-16 21:18

假设一种情况:如果取出1600欧这笔钱以后而不回国,宁愿黑下来。那么移民局不是根本就无法追究得到,岂不是对于移民局来说是一种损失,对吗?

蓝色海岸 发表于 2004-3-17 08:54

那是你自己的钱,移民局会有什么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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