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念
今天,我终于有决心想起那些曾经深深相爱如今却言不由衷甚至视而不见的人们。像路边逐渐融化的冰雪不能遮盖下层的污泥,当感情的厚度敌不过原则的挣扎,一段关系就走到了尽头。从开始愤怒不解,逐渐冷静分析,到最后漠不关心,全部完成也不需要多漫长的时间。目光接触的一刹那,几乎以为什么都没发生过。但仅仅是几乎,‘不可能’还是清楚地写在脸上。《天下无双》里有段台词说:“很多时候,爱一个人爱得太深,人会醉;而恨得太久,心也容易碎。”
现在,
你的言语,我爱听,却不懂得.....
我的沉默,你愿见,却不明白.....
[ 本帖最后由 permanent19 于 2008-4-30 11:56 编辑 ] 曾经的那个人 现在都不愿想起
现在念着的那个人 确是别人的情人
谢谢坛子里给我鼓励的XDJM
革命还需努力啊 $m13$ $m13$ 写的太好了$m13$ $m13$ $m4$ $m4$ $m4$ :( :( $送花$ $送花$ $送花$ $送花$ $送花$ $送花$ $送花$ $送花$ $送花$ :) $送花$ 能说一下那人是啥星座不$汗$ :( :( :( 写的真好~ $高$ $高$ $高$ 原帖由 熊熊 于 2008-4-29 15:59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能说一下那人是啥星座不$汗$
生日是3月14号 不知道是什么星座的 幸亏试过了,否则不要一辈子想,如果我当时问了该多好!
没关系,下次再接再厉!
BTW,您老是不是太隐晦了,对方没听懂。
我曾见过一个女孩,对方在15分钟内隐晦的邀请她出去3次,她都没听懂。$汗$ $汗$ $汗$ 原帖由 buyonline 于 2008-4-29 19:23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怎么文章和标题不符呢?
是我水平太臭了?
握爪,只看懂题目了。 不用试探,说得直白些吧,,,,,而且,,追求爱情需要恒心的,,,如果试一次就放弃了,,,,那就肯定不是很爱那个人,,,,,,,,,,如果不是很爱,,,,,等于那个人的地位是可代替的,,,,,,等于,,,,不值得费那力气去追 $m2$ $m2$ $m2$ 双鱼是大众情人,随时和谁都可以发生轰轰烈烈爱情的那种$闭嘴$ 恩 昨天心里难受 想什么就写什么 搞得大家都说不清楚写的什么
不知道现在该怎么办
觉得自己该有个道德标准
既然人家有女朋友 就算了
可是 慢慢来吧 默默的 悄悄的喜欢吧 感情确实不能和原则抵触,不然就算再挣扎,也过不了原则关$m7$ 原帖由 湿润乐意 于 2008-4-29 19:32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幸亏试过了,否则不要一辈子想,如果我当时问了该多好!
没关系,下次再接再厉!
BTW,您老是不是太隐晦了,对方没听懂。
我曾见过一个女孩,对方在15分钟内隐晦的邀请她出去3次,她都没听懂。$汗$ $汗$ $汗 ...
那是神经大条$m9$ 原帖由 clarecheng 于 2008-4-30 15:38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那是神经大条$m9$
对呀,大条都现在都没有男友。$汗$ $汗$ $汗$ 原帖由 buyonline 于 2008-4-29 19:23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怎么文章和标题不符呢?
是我水平太臭了?
题目改了 :) 就是醉了$m22$ $m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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