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大家
谢谢大家$送花$[ 本帖最后由 小猪猪快跑 于 2008-4-30 17:15 编辑 ] 确实应该提早告诉房东,最少是提前一个月,一般都是三个月。
我觉得这半个月的租金相当于违约金吧,相当于房东在5月15日之前这段时间用来找Nachmieter,而房子也不用空着。房东现在就找到了5月1号之后的Nachmieter。看你们当时怎么商量的了,如果是说交了钱5月1号可以搬走,那么这个钱是要不回来了,你5月1号也必须搬家了。
如果你和房东协商,5月15日之前找不到Nachmieter,你交半个月的房租,钱就有可能拿回来。不过一般很少有房东这么做的。
[ 本帖最后由 天上的一片云 于 2008-4-30 12:53 编辑 ] 谢谢大家!$送花$
[ 本帖最后由 小猪猪快跑 于 2008-4-30 17:16 编辑 ] 谢谢大家$送花$
[ 本帖最后由 小猪猪快跑 于 2008-4-30 17:16 编辑 ] 原帖由 小猪猪快跑 于 2008-4-30 13:08 发表 http://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谢谢版主!$送花$
我只在那住了1个月,就是4月份,房东也知道我在为爸爸妈妈找更大的房子,因为我没有合同,我租房时,房东并没有告诉我,要提前多久告诉她搬走,否则就会怎样,我初来乍到,没有合同,也没人告诉 ...
唉,无语,还是回火星吧,地球太危险。。。 原帖由 小猪猪快跑 于 2008-4-30 13:08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谢谢版主!$送花$
我只在那住了1个月,就是4月份,房东也知道我在为爸爸妈妈找更大的房子,因为我没有合同,我租房时,房东并没有告诉我,要提前多久告诉她搬走,否则就会怎样,我初来乍到,没有合同,也没人告诉 ...
如果nachmieter是嫩找来的 嫩可以事前和房东协议 不交这笔钱
既然房东自己找到的租客 那嫩这钱给的是应该的 而且是半个月的房租 嫩房东也不黑的 你可以住到15号, 心里不舒服就每天去洗澡好了。找别人来住就不好了, 因为谁住都要通过房东同意的。 吃点小亏也没什么大不了的,犯不着这么计较。 我知道了,我已经告诉我的朋友不能让她住了。谢谢楼上的各位童鞋。$送花$
[ 本帖最后由 小猪猪快跑 于 2008-4-30 17:18 编辑 ]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