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报记者 发表于 2008-5-14 16:03

应该先不急$送花$

忽悠忽悠 发表于 2008-5-14 16:31

我也觉得是感觉问题,不是时间问题
不过女孩子还是要为自己着想一下,还是先不要kun房子的好,给自己留个退路

蓝齐格格 发表于 2008-5-14 16:55

我劝mm不要急着搬过去,你说他是你第一个男朋友,那就更不要急了,先体会一下开始的朦胧和甜蜜$害羞$ 。晚上想着一个人美美的睡不也是很好吗,电话里亲密的聊天多好啊,这些都是以后一起生活很有可能不再体会的感觉,那时就会为一些很琐碎的事情烦恼了。好好的享受一下再说吧:) :) :)

苏犹怜 发表于 2008-5-14 17:59

都答应人家了 现在又犹豫$m14$

permanent19 发表于 2008-5-14 18:12

太快了 真的太快了
我觉得 女生有的时候还是自尊自爱一点好
但是我绝对没有说楼主不好
我是很想把我的意思表达清楚 你理解吧$害羞$ $害羞$我是为你好
祝福MM和你的男朋友 幸福$送花$

Anonymous 发表于 2008-5-14 18:15

还是先留着自己的房子,处的不好也有个退路,要不然就跟我似的啦...苦啊!

向日葵武士 发表于 2008-5-14 18:47

无所谓,再说听妹妹口气,事情已经不可挽回,是过来找勇气的。
勇敢的同居把,爱咋咋地。保留你学生宿舍这个比较扯淡,难道一个月付2份房费阿?!
既然已经跑完全垒,那就安然的接受他把。即使以后没能走到最后也没关系,这就是人生经验,别人的经验不能为你带来任何东西,自己坦然地接受同居品味同居生活吧。

蛋挞丫丫 发表于 2008-5-14 19:01

最好不要,两个人在一起要朝夕相处不是那么一句容易的话的,MM还是听前面的各位GGMM们的劝吧,没有坏处的,大家说的都很实在的.

微雨小荷 发表于 2008-5-14 19:05

太快.

clarecheng 发表于 2008-5-14 19:08

如果跑完全垒的话$汗$ 那住一起吧。。。。

以为你们才两周,还没有全垒呢$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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