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btree 发表于 2008-5-21 15:26

这种情况怎么办?

之前一家小公司给了一个Angebot,虽然还没有正式签合同,但是我已经答应他们了,并且他们已经在帮我办理工作许可的事情了,一周之前相关的材料以及申请表格就都交给了外事局。现在的情况是,另一个比较大的公司刚刚也给了Angebot,并且这个职位我更喜欢一些,所以很想去这家大公司,但是现在由之前小公司协助办理的工作签证申请已经在外事局了,我需要重新申请工作签证吗?还是可以和大公司签合同,直接等工作签证下来?如果等到签证下来了,我又觉得很愧对这家小公司,而且自己也有出尔反尔的感觉。因为不同的公司,职位不同了,是不是要求大公司在出一份Stellebeschreibung?请教达人!!

sbtree 发表于 2008-5-21 18:40

没人能给指点一下吗?

celinecy 发表于 2008-5-21 18:45

$考虑$ 对于外管局和劳工局而言,你只要拿到合同,同时申请好几个职位的工作许可都是没问题的,而且必须对每个职位都重新申请。至于你最后去了哪家公司怎么跟人家交代,那个就是应该自己处理的了。

sbtree 发表于 2008-5-21 19:35

原帖由 celinecy 于 2008-5-21 19:45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考虑$ 对于外管局和劳工局而言,你只要拿到合同,同时申请好几个职位的工作许可都是没问题的,而且必须对每个职位都重新申请。至于你最后去了哪家公司怎么跟人家交代,那个就是应该自己处理的了。
多谢指点,我要好好斟酌一下,怎么去交待!

dabang 发表于 2008-5-21 20:13

回复 地板 的帖子

不知道你的第一个合同里有没有写关于违约的情况, 我和你的情况一样,正在等劳工许可,其间又有一家Bundeswehr 的公司给了Angebot, 我都不知道咋办了。。。

sbtree 发表于 2008-5-21 22:40

我的合同还没有签,实际上还谈不上违约的事情,只是有点违背信誉,因为之前写了邮件说接受这份工作了,公司才着手给办理工作许可方面的事宜。

orionsnow 发表于 2008-5-22 13:27

“之前写了邮件说接受这份工作了“,

这个邮件貌似是有正式格式的。 至于是不是有什么附带效果我就不知道了。你要找专业人士问。

sbtree 发表于 2008-5-22 16:12

原帖由 orionsnow 于 2008-5-22 14:27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之前写了邮件说接受这份工作了“,

这个邮件貌似是有正式格式的。 至于是不是有什么附带效果我就不知道了。你要找专业人士问。
你说的正是格式是什么意思?指法律上对毁约生效的?还是别的什么?

orionsnow 发表于 2008-5-22 23:39

正式格式是说,你要在信里头把他们给你的条件重新重复一次。 并且要重复时间地点薪水。

你在网上查查可以找到的,各种各样信的格式,感谢面试信,确认录取信等。

毁约问题没有包含在这封信里头,所以我才不明白,为什么要把前边的东西重复一遍,仅仅是预防误会还是有什么别的意思。

sbtree 发表于 2008-6-2 22:33

不为难自己了,还是决定去小公司了,既然答应了,就遵守这个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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