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oklee 发表于 2008-5-21 21:17

原帖由 Fantast 于 2008-5-21 21:05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好像不用!反而好像可以退税!:cool:

居然有这样的好事啊。。。。找到了德文的Zweitwohnungssteuer的介绍(http://www.konstanz.de/imperia/md/content/_pressereferent/21.pdf),好像夫妻不得不两地分居的情况下就不必交税:

Die Zweitwohnungssteuer wird nicht erhoben für Wohnungen, die von einem nicht dauerhaft getrennt lebenden Verheirateten oder eines einer eingetragener Lebenspartnerschaft Führenden aus beruflichen Gründen oder zu Zwecken der Ausbildung gehalten werden, dessen eheliche oder lebenspartnerschaftliche Wohnung sich in einer anderen Gemeinde befindet. Dies gilt jedoch nur, wenn die Wohnung für diese Zwecke notwendig ist und nicht nur unregelmäßig oder zeitlich untergeordnet genutzt wird.

[ 本帖最后由 hooklee 于 2008-5-21 22:31 编辑 ]

krap 发表于 2008-5-22 14:13

因为Nebenwohnung要收税就abmelden,实在不是好对策啊。。
不anmelden Nebenwohnung,Steuererklaerung的时候就不能申请Doppelt Hausfuehrung,损失的可不是几百块这么简单吧。。;)

hooklee 发表于 2008-5-22 17:09

原帖由 krap 于 2008-5-22 15:13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因为Nebenwohnung要收税就abmelden,实在不是好对策啊。。
不anmelden Nebenwohnung,Steuererklaerung的时候就不能申请Doppelt Hausfuehrung,损失的可不是几百块这么简单吧。。;)

能详细介绍下吗?你还是说的退税的事情吧?这个好像不是人人都可以享受的。

krap 发表于 2008-5-22 18:42

原帖由 hooklee 于 2008-5-22 18:09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能详细介绍下吗?你还是说的退税的事情吧?这个好像不是人人都可以享受的。

很简单,如果两个人(一定要已婚,或者Lebensgefärde)因为工作的原因分居两地,一处可以anmelden成所谓的“Hauptwohnung”,即你们的生活重心。而另一处anmelden成“Nebenwohung”。然后在报税的时候被认为是“Doppelte Hausführung”。
如果存在Doppelte Hausführung,一般都可以退很多税。

举个例子比较好理解,老公老婆本来杜塞读书,老公比如说2007年7月先毕业找了个工作在法兰。法兰杜塞两地比如说250公里。
老公老婆在杜塞的住处就是hauptwohung,老公在法兰租的房子就是nebenwohung。
Doppelte Haus可以免税的项目有:

老公第一次去nebenwohung的费用,按每公里3毛算,就是250 * 0.3
7月到年底正好半年,算每周末往返一次,那么半年假如说25次,就是250 * 0.3 * 25
Verpflegungsmehraufwand,就是说,由于你在法兰上班,吃饭什么的都要自己打理,算是因为工作原因的额外负担,所以给你3个月免税。这个和不在家的时间有关。比如说全天不在家的话就是24欧免税,如果你住在法兰,家在杜塞,一周怎么也有至少4天全天不在的。剩下的根据不在家时间,给12欧或者6欧免税。这个给Doppelte Haus的头3个月,也就是刚开始工作的头3个月。
还有就是一些其他的费用,比如你的Nebenwohnung的房租(如果不是公司给付的话),给Nebenwohung添置的东西(大到家具,小到咖啡壶之类都算)。这些都是可以免税。

算得好的话,几千块免税额绝对是有的。。

但是这些都有个前提,就是要anmelden个Nebenwohung。。。

以上纯属个人理解,说错了不偿命的哈~~$汗$

hooklee 发表于 2008-5-22 19:26

谢谢楼上的,你介绍的这种情况我觉得是合理的。

不过我们是因为搬家暂时两边有几个月的重叠,这种情况不知道德国政府是不是认可。实际上我们会一直住在一起,只是有时在A城市,有时在B城市,具体在哪个城市的时间长取决于搬家的程度。不知道曾经跨城市搬家的朋友都是怎么处理这几个月重叠的?

[ 本帖最后由 hooklee 于 2008-5-22 20:27 编辑 ]

天上的一片云 发表于 2008-5-22 20:01

楼主不用担心,登记Nebenwohnung,把来回的车票留着,退税的时候用得上。

cmh 发表于 2008-5-22 20:36

问一下楼上的,没有自己的车,这部分的退税是按照公里数来算还是实际的车票算?
我在报税表格上看到,这两个值都要填,但后面算总值的时候要求填两个值里面较高的那个

hooklee 发表于 2008-5-22 20:43

谢谢版主,那几个月的过渡期间我还是把新住处登记成Nebenwohnung吧,搬家好像也算个正式理由吧。两个地方离得很远,如果东西很多的话,搬家也应该允许一段时间的重叠才对。

mausreis 发表于 2008-5-23 07:53

还真是各地规定不同,柏林要第二年才开始收税。

hooklee 发表于 2008-5-23 10:57

原帖由 mausreis 于 2008-5-23 08:53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还真是各地规定不同,柏林要第二年才开始收税。

这个貌似更合理呢。短期的应该允许才对。长期占用多处住处才应该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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